孫武軍:雅俗共賞“相互保”

孫武軍 南京大學經濟學院金融與保險學系副教授

網絡經濟中有一句話,“得互聯網者得天下”,反映出網絡技術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要作用,BAT的崛起與擴張更是為這句話作了強有力的背書。在國家“互聯網+”戰略的推進下,現代保險服務業積極落實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以“保險+科技”創新出了眾多經過實踐檢驗有著廣泛需求的互聯網保險產品,例如退運險,這有力地促進了保險創新,提升了保險消費者的體驗感和獲得感。但是,互聯網的開放性也極易造成新鮮事物在極短的時間內“非理性繁榮”,抑或遭受到“口誅筆伐”而失去生命力。最近,一款創新型互聯網保險產品“相互保”一經推出,立即在網絡上颳起一股旋風,讚美者有之,討伐者更有之,儼然已成網絡上的熱點事件。那麼如何看待“這一事件”?站在第三方立場,不妨“雅俗共賞之”。

成語“雅俗共賞”中的“雅俗”可解釋為把文化水平高的人稱為“雅”,把文化水平較低的人稱為“俗”;“共賞”意即各種文化程度的人都能夠欣賞。在這裡,我們引申開來,即可以從“相互保”的供給側和需求側來分析這款產品。由於保險產品是非常專業化的,只有專業人士才能看出門道,所以“雅”更多體現在“相互保”的供給一端。首先,從這款產品的供給方來看,其底層產品是由正規持牌機構信美相互提供的。任何一款保險產品在備案前,都要經過專業人士在法律、精算等方面進行論證評估,然後才可以向市場推出。因此,這款產品從“出身”來講,血統正規且有進一步的昇華。昇華之處就在於其屬於相互保險。保險公司作為一種匯聚風險的中心化組織,其本質就是風險共擔。而相互保險這種組織形式有著悠久的歷史,從公元前航海貿易的“共同海損”到中國古代隋朝建立的“義倉”制度,都體現了相互保險的“我為人人,人人為我”的互助本質。國際上很多有著悠久經營歷史的保險公司最初也是以相互保險這種組織形式存在的。在我國的保險體系中,相互保險還是一個新鮮事物,也是在國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逐漸出現了這類市場主體,從而完善並豐富了我國保險市場的組織體系與形式。因此,從這個意義上說,“相互保”的供給方是創新性組織,從功能上看,更加體現了“保險姓保”的本質內涵。

其次,從產品本身來看,也是“雅”字當頭。眾所周知,保險賴以存在的技術基礎就是“大數法則”,通俗地講就是需要大量相似風險類型的個體加入,才能平衡保險公司的財務。雖然保險的互助本性決定了保險具有社會性和準公益性,但畢竟其不是慈善機構,也需要一定的盈利空間。因此,我們可以看到“相互保”亦要求一定的個體數量加入才可以運行下去,達不到預定群體數量則取消這項計劃。作為一款互聯網保險產品,並沒有為了追求“眼球經濟”而忽視產品定價的基礎。這既是對投保人負責,也是對社會負責,更是對科學的敬畏。最後,最低650分的芝麻信用分的門檻更體現了“相互保”的穩健。國外成熟保險市場國家對產品的定價已經可做到相當的差異化,例如對目標人群是否吸菸(或者酗酒)以及煙齡(或者酒齡)多少定價則有很大差異。“相互保”以大數據為依託,以最低650分的芝麻信用分為入門門檻,“優選”出了加入這項互助計劃的目標群體,有效控制了風險。因為這類群體的大數據特徵就是相對年輕,發病概率較低,並有一定的支付能力。這種篩選機制為0元加入該互助計劃並後置保費的創新價格收取方式奠定了紮實的數據基礎,保證了項目的穩健運行。

“雅”,體現了“相互保”供給側的專業性。“俗”則要體現需求側的普適性。傳統保險產品的專業性往往不易被非專業化人士理解,於是信息不對稱就成為造成保險市場失靈的主要原因,老百姓抱怨頗多。而互聯網保險產品則在弱化信息不對稱方面大大提升了效率。作為典型的互聯網保險產品“相互保”,相對於傳統保險產品,老百姓的“俗”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可以快速便捷地獲得保險服務,不受時空限制,而且保險條款相對簡單易懂,極大降低了購買者的搜尋成本和學習成本;

二、後置的保費收取以及每次分攤的保費額度更易於被接受而有獲得感,同時“我為人人”的社會責任感得以充分體現而使購買者具有幸福感;

三、自由加入、退出該項目使得該互助計劃毫無“違和感”,極大降低了退出保險的違約成本,增加了加入該項目人群的安全感;

四、諸如將會採用的創新性的“陪審團”制度,或使項目透明運行,增添了加入該項目人群的體驗感和維護公平的責任感。

最後我們來談談相互保的“共賞”,也即供給和需求要相匹配,才能真正體現出其價值。實際上,從以上的分析已經可以得知,相互保既具有合法合規的“出身”保證,又原始化地體現了保險互助的本質含義,更有現代依託大數據的精算技術作支撐,同時具有互聯網的多種特性而使得老百姓更易理解和獲得專業性極強的產品與服務。客觀地講,在供給和需求方面,具有了高度的匹配度。那麼,相互保作為保險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體現,其提供的服務是否真正貼近老百姓的真實需求呢?因為我們知道,創新的目的是要解決現實中存在的問題,特別是老百姓高度關注的問題。相互保恰恰迎合了當前普通老百姓對於重大疾病的保障需求。從國家政策面來看,從2014年國務院頒佈的保險業“新國十條”到“健康中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概念的提出,無不體現出國家對老百姓對於健康需求的關心。從老百姓自身需求來看,隨著經濟的發展老百姓可支配收入的提高,對更高生活品質亦提出了巨大需求。同時,由於“因病致貧,因病返貧”仍然是橫在眾多中國老百姓面前的一道坎,以及重大疾病的發生已經有年輕化的趨勢,在需求方已經表現出對重大疾病保障的強烈需求。作為傳統重疾險的重要補充,相互保在“共賞方面”亦得到了顯著體現。

當然,對於創新型的互聯網保險產品“相互保”是不是就沒有缺點呢?辯證地看,其缺陷也是明顯的。比如,入門門檻雖然保證了精算定價的準確性和項目運行的穩定性,但是卻把一部分對重大疾病保障具有潛在需求的人群排除在外了,這一點在保險的準公益性上體現得不十分顯著。再者,後置保費雖然減輕了加入項目人群的當前成本負擔,但後續的保費分攤由於賠付頻率的問題卻隱含了成本的不確定性。最後,雖然進入退出自由,但很可能會增加加入人群的“信用違約成本”,因為一旦發生極端情況,加入人群實際承擔的保險成本過高而拒絕分攤的時候,其“信用違約”將記錄在案。

綜上,相互保有其非常積極的一面,同時亦存在需要完善的地方。對新鮮事物,不宜捧殺,更不能棒殺,特別是對互聯網保險產品,需要客觀公正地全面評價。公眾要給予創新性產品一定的生存空間,營造出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才能更好地促進保險業在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方面推陳出新,也才能更好地滿足中國老百姓多樣化全方位的保險保障需求。

(轉自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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