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康熙會有把臺灣送給荷蘭人的想法?

回憶還是要忘記


這個問題吧,我開始是有點質疑的,康熙大帝哎,豈容寸土有失?

哪知一查資料,還真有這麼回事。

滿清統治者是陸地思維模式,據史料記載,清廷覺得臺灣這個地方根本沒有什麼用處,大臣們認為臺灣是“海外丸泥,不足為中國加廣,裸體紋身之番,不足與共守;日費天府金錢於無益,不若徙其人而空其地 ”,甚至包括當時有名的大學士李光地,也認為管理臺灣是吃力不討好的事情,想把臺灣又送給荷蘭人,所謂“ 任夷人居之,而納款通貢,即為荷蘭有亦聽之 ”。

康熙本人也只希望借荷蘭之手,盡滅忠心明朝的臺灣鄭氏。差一點就同意了荷蘭的要求:荷出兵剿滅鄭氏,嗣後臺灣作為戰利品交由荷蘭人居住經營。

康熙及清廷此時皆以廣袤大陸為本,些許彈丸小島未曾放在心上。

幸而此時施琅力爭: “乃江、浙、閩、粵四省之左護……臺灣一地,雖屬外島,實關四省之要害……棄之必釀成大禍,留之誠永固邊圉” 。

聽施琅陳述利害後,康熙方放棄了“賣臺灣”的想法。


錢多多368


自古以來,臺灣就是中國的領土。


17世紀20年代的明朝末年時候,大陸居民開始了大規模移居臺灣,當時福建人鄭芝龍、顏思齊為抗拒官府欺壓,率領閩、粵居民移居臺灣,一邊從事農事、貿易,一邊組織武裝力量抵禦倭寇和荷蘭人。荷蘭殖民者為了建立中國和日本的貿易據點,起兵入侵臺灣 ,當時鄭芝龍之子鄭成功,在早年曾以廈門做根據地起兵抗清,被南明永曆帝封為廷平王,就是他驅逐入侵臺灣的荷蘭人,收復國土。鄭氏掌權臺灣時,康熙已經實現了中原地區的統一,為了消除隱患,除掉殘存的明朝勢力,清朝就聯合荷蘭人,協議一起出兵消滅臺灣鄭氏,而荷蘭一直就想消滅臺灣,清朝此舉正求之不得。康熙二十二(1683)年,在以施琅為福建水師提督的帶領了出兵攻臺,在澎湖大敗劉國軒所率領的鄭氏海軍,隨後鄭氏降順,清朝成功收復臺灣。當時,清朝對於臺灣地位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對臺灣是否納入管理存在爭議,康熙與朝廷大臣一番熱議,一致同意把臺灣作為戰利品給荷蘭,就連當時有名的大學士李光地也同意棄臺,但負責攻打臺灣的施琅提出了反對,他經過對臺灣的親身調查而據理力爭,堅決主張留臺守臺,並上書詳盡闡述留臺守臺的必要: 蓋籌天下之形勢,必求萬全。臺灣一地,雖屬外島,實關江、浙、閩、粵四省之要害,棄之必釀成大禍,留之誠永固邊圉。由於對西方殖民者有所瞭解,對荷蘭殖民者的侵略本性有所認識,認為:紅毛無時不在涎貪,亦必乘隙以圖。


施琅的建議打動了康熙和朝中大臣,最終決定在臺灣設府縣管理,屯兵駐守。


一顆橄欖樹


有這想法正常。因為滿清是建立於“留髮不留頭”的民族壓迫之上的,“防漢制漢”是滿清整一朝的宗旨,和老外一切好商量,“量中華之物力,結爾國之歡心”“寧贈友邦,不予家奴”。這是貫穿滿清一朝的做法,無論康熙時期的尼布楚割地,還是鴉片戰爭後的各種割地賠款,包括清法戰爭勝利後還賠款的行為都看出,其實滿清時康熙想把臺灣送給荷蘭這“友邦”的想法很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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