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令人切齒的“摔頭胎”

"摔頭胎", 顧名思義,就是將第一胎出生的小孩摔死。這個風俗早已不見,但在元代,是比較普遍的做法。元代蒙古人掌握了中國政權,蒙古地方長官對所轄地方的女子有初夜權,新婚的女子前三天晚上必須去蒙古地方長官家中侍奉(含蓄地說)。所以漢人百姓在這種屈辱的壓迫中,形成了一種飽含血與淚的悲慘抗爭手段——摔頭胎。每個女子生出的第一個孩子,必須摔死,藉以維護華夏血統的純正。

元代,令人切齒的“摔頭胎”

同時,也有歷史學家考究“摔頭胎”是子烏須有,認為當時蒙古一直就屬於遊牧民族,而遊牧民族的特性就是大家族群居制,哥哥亡故,嫂子可以弟弟娶,又或者弟兄幾個娶一個老婆,甚至父親亡故,兒子可以繼承後母,他們對“貞操”這倆字沒有觀念,草原民族大多有群婚制遺留,這種情況下沒人在乎所謂貞操,連成吉思汗的第一個兒子“朮赤”(客人的意思)都是其妻子在被別的部落擄掠去生養的,所以說,學家們認為“初夜權”是明朝推翻元朝後,為了黑化元朝而編纂的。

元代,令人切齒的“摔頭胎”

元代畢竟已過去幾百年,且當時官方保留的資料文籍又非常的少,涉及到我們談論的“摔頭胎”“初夜權”也只有民間野史有記載,我們也只能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信則有,不信則無了。再此小編也要說一句,民族之間的通婚是可以的,但是用這種毫無人道、高壓壓迫下進行的民族“融合”是不得人心的。只有在雙方平等互利的前提下,才能真正實現民族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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