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假”車輛被查,記分、罰款、拘留一個也不能少

“双假”车辆被查,记分、罚款、拘留一个也不能少

11月10日,高速交警固安大隊執勤民警查獲一起使用變造機動車號牌、並使用偽造車輛行駛證的嚴重違法行為。

當日下午17時50分許,大廣高速冀京主線站執勤民警接緝查布控系統報警,一輛號牌為皖K608**的貨車涉嫌套牌。民警迅速進行布控,約七分鐘後,該車被成功攔截。民警在對車輛懸掛的號牌進行檢查時,發現號牌中的字母“C”塗改為“0”,涉嫌使用變造機動車號牌的違法行為,隨後又仔細檢查貨車駕駛員的證件信息,經民警深度核查後發現,該車的行駛證也為偽造的,面對證據,駕駛員喬某承認了自己是為了躲避電子監控的抓拍,才將數字變動。

“双假”车辆被查,记分、罚款、拘留一个也不能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

第九十六條 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駕駛證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15日以下拘留,並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10日以下拘留,並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當事人提供相應的合法證明或者補辦相應手續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

“双假”车辆被查,记分、罚款、拘留一个也不能少

最終,民警依法對駕駛員喬某進行了罰款4000元,駕駛證記24分,並拘留14天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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