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天更藍、水更清、空氣更清新”,檢察機關充分履行檢察職能,為依法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深入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中國生態環境檢察做了哪些工作?成績如何?一起來了解吧!
批捕起訴
2015年至2017年
★ 全國檢察機關共批准逮捕涉嫌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罪18398件26527人,起訴58498件91131人
2018年1月至12月
★ 全國檢察機關共批准逮捕涉嫌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罪9470件15095人,起訴26287件42195人
掛牌督辦
2015至2017年
☞ 最高檢掛牌督辦54起重大汙染環境案件
☞ 對騰格裡沙漠系列汙染案、天津市靜海區萬畝坑塘汙染案件、甘肅祁連山系列環境汙染案、廣西來賓“3·14”非法跨省傾倒危險廢物系列案件等重大案件進行現場督導
2018年
☞ 最高檢單獨或與公安部、生態環境部聯合掛牌督辦長江流域系列汙染環境案等56起重大環境汙染案件
☞ 聯合林業與草原局對10起重特大涉林刑事案件掛牌督辦,並赴安徽、湖北、四川督導案件辦理
☞ 掛牌督辦湖南省洞庭湖區下塞湖矮圍“6·21”犯罪案件
兩法銜接
2017年
✎ 經檢察機關建議,行政執法機關共移送涉嫌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犯罪案件3104件3997人
✎ 監督公安機關立案涉嫌汙染環境犯罪案件2813件3524人
2018年
✎ 經檢察機關建議,行政執法機關共移送涉嫌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犯罪案件3550件4782人
✎ 監督公安機關立案涉嫌汙染環境犯罪案件3140件3942人
生態恢復
❀ 截至2018年12月底,有30個省、市、自治區的三級檢察機關會同法院、公安、環保等部門共建立生態環境恢復性檢察工作機制2327個,建立各類生態環境恢復基地459個、面積21萬餘畝
❀ 2018年,各級檢察機關結合辦理破壞環境資源刑事案件,會同有關部門共同推動生態修復工作,共補植復綠樹木8591萬餘株,增殖放流魚苗7467萬餘尾,恢復耕地8.4萬餘畝、草場
1.7萬餘畝,修復平整礦山519個,當事人繳納生態修復費用3.6億餘元❀ 各級檢察機關結合辦案提出生態檢察建議5202份
公益訴訟
2015年7月至2018年12月底
☼ 全國檢察機關共收集環境資源類公益訴訟案件線索16.4萬餘件
☼ 提出檢察建議和發佈公告等訴前程序案件約12萬件
☼ 提起公益訴訟4611件
2015年7月試點以來
☼ 通過公益訴訟辦案,共挽回各類被損毀的林地約312.5萬畝,耕地約15萬畝,草原約
25.2萬畝,溼地約68.3萬畝☼ 督促治理恢復被汙染水源地面積約121.5萬畝
☼ 督促關停和整治違法排放廢氣和其他空氣汙染物的企業4015家
☼ 保護被汙染土壤約23.7萬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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