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5億元債務連帶責任 秋林集團稱未蓋章引發上交所關注

秋林集團(600891)涉5億元債務連帶責任被起訴一事引發上交所第一時間關注。

2月28日晚,公司先是發佈了一則涉及訴訟的公告,秋林集團曾為濱奧航空一筆5億元的信託貸款出具《擔保函》承擔連帶擔保責任,因該筆款項逾期未還,公司作為第四被告人被渤海信託起訴。目前,公司及其他被告已經被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凍結存款5.05億元或查封、扣押其相應價值財產。

不過秋林集團表示,經認真核查公司印章使用登記,未發現有公司曾在此《擔保函》加蓋公章的記錄。另外,公司也未曾在過往的董事會及股東大會上審議或決策過此《擔保函》中所述事項。因此,秋林集團表示,已在收到該應訴通知書後已在第一時間向公司所在地公安機關報案。同時,公司將積極應訴。

秋林集團該公告發布後,很快收到上交所問詢函。問詢函表示,要求公司進一步核實有關《擔保函》中公司公章的真實性,是否包括公司時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和其他授權代表的簽名,並自查是否嚴格執行內部控制制度,公司公章管理是否存在漏洞。

此外,問詢函要求公司進一步核實濱奧航空的資信情況以及對上述5.05億元債務的償還能力;對渤海信託要求公司承擔連帶擔保責任,擬採取的具體應對措施,並評估上述債務對公司可能造成的影響。

秋林集團正值“多事之秋”。2月13日晚,秋林集團發佈公告稱,控股股東天津嘉頤實業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動人所持公司股份均被天津公安機關凍結。2月15日晚,公司再度發佈公告稱,公司無法與董事長李亞、副董事長李建新取得聯繫。

就此,2月18日上交所對該公司發出監管工作函。工作函指出,要求公司實際控制人平貴傑、控股股東嘉頤實業及其一致行動人明確說明:嘉頤實業及其一致行動人所持公司股份質押取得資金的具體用途;嘉頤實業及其一致行動人所持公司股份被公安機關凍結的具體原因;實際控制人平貴傑在獲知股份被凍結後所採取的具體核實和風險應對措施;結合前期媒體質疑副董事長李建新系公司真正實際控制人的情況,明確說明平貴傑與李建新、李亞之間是否存在股份代持情形或其他協議安排。截至目前,秋林集團尚未回覆交易所工作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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