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電商法》對互聯網發展的影響和侷限

《電商法》已於2018年8月31日通過,於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只留給眾多電商平臺自我規範的時間不長。同時意味著,新進入的電商平臺和玩家,將面臨更高的門檻;從產品角度,用戶體驗和用戶尊重再次被提到新高度。

解讀《電商法》對互聯網發展的影響和侷限

先說影響和侷限。

一、電商法是對新的商業模式的認同,也是應急的補充法律規範。

電子商務在中國發展過於迅猛,法律規範及監管跟不上。因此在過去10多年,出現了眾多問題,例如質量三包、退換貨、差價等,層出不窮。此次電商法,應該說只是一個大框架,把過去爆露出的問題,先做一上約束。以此為基礎,新出現的問題將會通過司法解釋等方式快速補充。

電商法的出臺,最大的意義在於從監管層面認同了這一商業模式的合法地位,併為行業競爭提供了可參考的準繩。

二、法無邊界,網絡不是法外之地,現實+網絡多維社會秩序加速。

電商是網絡上的商業行為,但歸根到底還是與現實社會接軌的,否則就真成了暗網啦。網絡的糾紛會影響到現實,因此必須加以規範。互聯網生活將成為常態,電商法的出臺要求電商必須遵守現實和網絡的雙重規範。法律也將實現線上和線下的融合。此次只提到了電子簽名的法律效力,未明確電子證據保全等的效力。

三、電商野蠻生長的時代已過去,合規將是第一前提。

憑藉技術、服務和地位優勢,用戶是處於絕對弱勢的一方。要麼不用電商提供的服務,要麼就忍受電商的苛刻條件、霸王條款,甚至是技術綁架。當年的3Q大戰、雙11選邊站、流氓彈窗、默認捆綁銷售、反向訂購等,相信大家歷歷在目。電商法的出臺,將對這些行為進行規範。

和金融業務一樣,電商從業合規將是第一位的,相信電商類似金融的業務風控、合規崗位即將湧現需求。想要勝任,除了懂業務,還要有空多讀讀《電商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合同法》、《網絡安全法》、《廣告法》等。

四、電商隱藏的、未暴露的潛規則,理應自我規範。

電商法出臺了,但還有許多沒有覆蓋到的地方,相信未來一定會完善。作為電商從業者,一定要心從善念,尊重用戶,剋制利用技術和平臺優勢,損害用戶利益。

(一)差評報復責任。

電商法雖未明文指出,但是電商常出現的問題。電商平臺及電商經營者,需要自我約束。

(二)描述不符認定。

以次充好,圖文不符是常出現的,盜圖盜鏈等行為必將受到懲罰,以後就辛苦一點,老實做電商吧。

(三)正品與假貨。

非正品不一定質量不好,不是名牌也不一定是假貨。電商從業者,有一說一,不要蹭名牌、也不要打擦邊球,質量過硬一定會受到相關群體的歡迎。

(四)產品安全。

產品質量過硬,不代表產品一定安全,盡到安全告知義務,做好說明書也不再是小事。

(五)用戶引導與服務。

提供充分溝通渠道,把客戶服務做到位,及時解決問題,比放大問題來得好。

(六)電商第三方評級、代理服務將興起。

電商是否。盡到義務,是否有違規行為,如何為自己背書?這一切將由第三機構做出背書。電商平臺、經營者快快去找合作伙伴吧。

再說具體條款,以及對應平臺要做的:

1、查漏補缺,完善功能。

比如證書展現、盡到告知義務;99.9%的電商都是隻進不出,沒有提供用戶註銷通道;90%沒有主動提供發票;隨意刪除修改評價;訂單、數據保存期限等。

2、尊重用戶,理性增長。

格式合同,強制同意,黑客拉新和註冊;劫持頁面、誘導點擊等行為都是不恰當的。要從尊重用戶出發,充分做到告知、勤勉義務。

強制平臺入駐者進行競爭對手間的選邊站,不當競爭將徹底被禁止;廣告植入與混珠狀況出將被禁止。

3、建立機制,證據保全。

除了對訂單、用戶信息的保全,還要需確保用戶信息的安全。網絡信息安全問題將會受到重罰,比如用戶信息洩露、內部員工出賣等信息安全問題,都將會成為重點關注行為。依法納稅,不要搞衝量刷單假GMV,如實通報平臺經營狀況,不誇大,不虛構。

4、加強教育,合規上崗。

電商法列明瞭眾多平臺連帶責任,其中也包括對從業人員的要求的規範。從現在起強化信息安全規範,設置和培養合規、風控人員吧,例行自查,合規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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