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不懂艺术都能看懂的⇡象外
艺术是屎。
画廊是厕所。
策展人是厕所侍从。
艺术家是拉屎的那些人。
本文图片均来自网络
作品说明……懒得写了
要的,后台留言,我给大家发邮箱
当然,最好还是你们自己去Google一下啦
其实吧,这几天艺术圈最大的热点新闻是Banksy——
就在10月5日苏富比伦敦拍卖会上,当班克西的代表作《女孩与气球》被一路追高,并在104万英镑上落槌的那一瞬间,神奇的事情发生了:框内的画忽然启动了自毁程序,然后下滑着被画框内置的碎纸机切成了纸条……
事后人们才得知,价值近1000万人民币的作品,就这么当场被艺术家本人遥控割成了废纸……
更坏的是,曾经高票当选“英国最牛逼的在世艺术家”的班克西还在Ins上配图写了一句评论:
“Going, going, gone……”
(耳边响起了范伟的配音:走~走~~哎呀妈呀真走了…… )
然而……我今天并不是要讲班克西(虽然我也很喜欢他),嘿嘿。
因为班克西这事儿,我不知为什么跑去查了一下英国最著名也最具争议性的“透纳奖”,然后又顺藤摸瓜地查一下了历届的获奖人,然后又顺便查了一下:
Martin Creed
这个“贱人”。
然后就发现他还蛮好玩的。所以今天要说的,就是他。
(我相信艺术圈内的朋友已经相当了解他,所以这是胡扯给圈外的读者看的。)
总体上来说,对于马丁·克里德,有一大部分人是这么想的——他的艺术是:
不单是因为他把一团A4纸揉成一个纸团就敢宣称这是艺术:
也不仅因为他在美术馆的墙上打一排钉子,在一张废纸上画个圈圈,或摆上一排高低不一的仙人掌,就敢说那是艺术:
最气人的是,他那件最著名的作品——无非就是在一个空房间里安装了一个自动灯,每隔5秒钟就开一次又关一次——就这么一件无厘头的作品,最后居然还拿下了2001年的透纳奖!
据说当时有无数英国人对此恨得不行,一个艺术家同行还往展厅里砸了一个鸡蛋以示抗议。
很多人对他的态度还可以用上面这个词来形容
然并卵。
人家还是拿下了从1984年创办以来就不走寻常路的透纳奖。(Ps说一下:这奖跟透纳老爷子一点关系都没有)
但是,很奇怪的,不知道为什么我还挺喜欢他的。
抽离地来看,他的某些作品,的确是“好看的”的。
比如叠高高之大椰子:
叠高高之椅子:
叠高高之佐料瓶:
叠高高之纸箱子——这个已经有点过分了啊:
叠高高之水泥金字塔——这个倒是不特别:
但是,这个就让我眼前一亮了:叠卫生纸!
你要是让我说点什么高深的理论,我也说不出什么,但我就是觉得好玩。
我觉得很多孩子都有叠高高的游戏本能,至于选择什么材料去叠,什么材料又因此象征和隐喻了什么,我觉得那是评论家要干的工作。
作为一个圈外人,我只是觉得,它好玩,有趣,并且保留了一定的形式感,也就是说,它至少还有“美”的成分在里面。
对形式、规律、材料的展示(就像新闻写作上有一句话:show, don't tell),也体现在其他几种类型的作品中。
比如排排坐:
堆气球:
这组展示在不同美术馆和画廊的作品,简直可以说自带网红气质,小姐姐们乐于钻到里面take a sefie,孩子们更是玩疯了。
而作品名字却是很朴素的:Half The Air In A Given Space——在一个特定空间里把一半空气填满。
想象一下,如果放下戒心,放下成见,把自己淹没在一屋子的气球里,会不会有一种重返孩提时代畅游海洋球的感觉?
很多时候,他也使用霓虹灯这种材料,告诉大家要相互理解:
让大家不要担心:
告诉全世界的人:“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他有时候也会透露自己的心声,比如他对“things”或者“small things“的偏爱:
他难免也会玩弄一下文字技巧:the whole world + the work = the whole world
(全世界 + 作品/劳作 = 全世界?)
他一方面对语言/文字抱有怀疑,另一方面估计也没有放弃沟通的希望:
而且,连中文都不放过!
你们会想,那又怎么样?说明了什么?
不怎么样,也不说明什么;不过我想接着说的是:这哥们儿还是一个音乐人。他组了一个乐队,一度非常受人欢迎(曾经被评为“世界上最热的乐队”):
而且我也很喜欢他的这件作品:
这是受英国泰特美术馆的委托创作的:按照艺术家的安排,每隔30秒,就有一个短跑者在美术馆里突然全速地跑起来——这样无聊的事情,居然从那年的7月份跑到了11月份……
泰特的馆长Stephen Deuchar对此的评价是:这是一件简约而抒情的作品。
还有一件也非常棒:
Measuring The Universe——测量宇宙,每个人按照自己的身高,在展览空间的白墙上写下自己的名字,直到把一整个房间涂满。
当你看到密密麻麻的名字构成了一条黑色的带时,恐怕真的很容易想到宇宙和银河吧?
克里德其实以前画画的。
1968年生于英国Wakefield,克里德在一个贵格会教徒的家庭里长大。1986至1990年,他就读于伦敦大学学院,学习艺术。
从1987年开始到现在,他都是用数字来编号自己的作品,其中大部分的作品名都是中性的描述,比如之前你看到过的《作品88号,一团被捏成球的A4纸》,《作品200号:在一个给定空间中有一半的空气》,或者《作品227号,这些灯忽明忽暗》。
后来,忽然有一天,他停止了绘画——或者说,至少不以绘画作为主业,而是开始“创造”。
在2002年出版的《艺术当下:现代艺术家访谈》一书中,他说:
我唯一知道自己感觉喜爱的事情是我要去创造事物。除此以外,我喜爱的是"我不知道"。所以问题是在我不知道想要什么时试图去创造些什么。我认为这和想要交流的意愿有关。我的意思是,我认为我想要创造什么是因为我想要与人交流,是因为我想表达我自己,因为我渴望被人爱。
听起来有点绕,但“创造”这个词真的很打动我。
无论你用哪个词来替代它——胡闹、瞎搞、闲得蛋疼、无事生非——它都是可贵的。
它未必要带来什么。
也未必要出于某个“正确的”“高尚的”“有用的”理由而去创造。
更未必要为了谁(比如观众)去创造。
创造本身是一种冲动,是本能,是逃离僵化、死亡和百无聊赖的举动,是艺术家的天职和他最后的权力,是这个世界最充沛又最匮乏的东西。
出于这个理由,我会喜欢,并且容忍他任何的无聊。
说老实话,我对马丁·克里德了解不多。
如果他在现实中是一个自大狂,一个哗众取宠的人,一个八面玲珑、见风使舵的asshole,我也不会感到有多大的意外;
但如果,他就像他自己所宣称或透露的那样,那我就感觉自己赚到了。他说:
有时候,我对自己都感到厌烦,厌烦我永不停止的想法。有时候,我想逃离我自己······喝酒啊,毒品啊,这些都是可以让人逃离的东西。但逃也逃不到哪里去,所以总是需要找到一条出路,可能自恋、发怒这些都是可以让人意识到自己的途径,但我喜欢在我的框架里意识到我自己。
这样一个“艺术多动症”患者,这样一个一辈子都想着通过“做点什么”来意识到自己的存在的人,我有什么理由讨厌他呢?
当然是没有。
年轻时笑着的Creed好像还是更有魅力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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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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