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佛:政信、定融、信託之間有何區別?

因為很多讀者是剛接觸這些新事物,所以部分會把政信、定融、信託混為一談,傻傻分不清楚,今天抽個時間給大家介紹一下,這三者的區別。

政信類

政信類一般對應的是債,主要是地方政府平臺發的債。你可以把政信債理解成底層資產,就跟網貸平臺的底層資產是車貸或者房貸等一樣,政信類的債就是各個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借的錢,真正的地方政府平臺一般都是當地的國資委或者財政局直接控股。如果是直接參股和間接控股的,它的政府信用都要大大減弱,至於那些間接參股或者下屬N級子公司入股的,這種意義就更小了。

定 融

特指定向融資,也就是向特定對象募集資金。它的資金一般走的通道是各個地方的金融資產交易中心,項目在交易中心備案後即可以發行,屬於場外交易,一般對應的也是非標資產。這類非標準化資產一般主要是基於對用戶的需求,而開發出來的非標資產,它的起投門檻可以比較低,一般十萬就可以起投,甚至有些膽大激進的還有五萬起投,但那類的風險一般都不低,只有很多飢不擇食的民企債才會發行起投只需五萬,甚至期限短於一年產品。比如我們以前投網貸時,因為不懂,貪收益投過一些起投門檻很低的金交所產品,那種風險其實就很高的。

信 託

信託的委託人一般就是投資人,基於對信託公司的信用,把自己的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讓受託人去管理投資人資產,一般受託人就是信託公司。但也有一些僅僅是把信託公司做為通道,而項目真正的管理人並不是信託公司,而是其它公司的,這類案例在房地產企業發債過程中較常見,說白了就是拉信託公司的虎皮來扯大旗,因為信託公司並不是項目的實際管理人,一但項目違約,信託公司也不用對違約負責,因為他們僅僅是通道,而不是項目的實際管理人。所以這一塊希望投資人要擦亮眼睛。

三者的通俗區別

打個比方,如果把政信類比喻成白酒,那麼定融和信託就是不同包裝的酒瓶,所以既可以包裝出定融政信類、信託政信類。定融和信託既然是酒瓶,它除了可以賣白酒外,還可以賣啤酒、葡萄酒等等,比如定融地產債,定融上市公司債;信託地產類,信託上市公司類等等不同類別的產品。如果一家公司發的債不走類似定融,信託類的通道包裝(還有其它私募等通道),那就跟市場上賣的散酒一樣,更多的屬於三無產品,那就是違法的;只有走了這些通道,把酒瓶的包裝弄上,你的酒才可以敞開賣,能受到監管層監管的才能更好進入市場。如果不走這些通道,出了事,監管層沒法管理;有了包裝後,出了事故,跑的了和尚跑不了廟,也更方便善後。

定融和信託的區別

(1)起投門檻不一樣

定融的最低起投門檻一般只需十萬,信託的起投門檻原則上是100萬起投,甚至三百萬起投;

(2)收益範圍不一樣

相同的融資方、擔保方以及相同的投資金額比較之下,定融類的產品收益一般要比信託產品的收益高出1-2%,實際情況下,通常會高出2-3%;

(3)風險集中度不一樣

對投資人來說,自己的資金實力是有限的,假設一位投資人只有一百多萬的金融資產的話,如果選擇投信託,他就只能選擇一個信託項目,這樣的資產配置就有些類似押寶,風險過於集中;如果是投定融,因為它起投門檻只需要十萬,所以投資人可以適當分散到數個項目上,風險也適當分散。投資領域的風險都是相對來說的,低風險不代表無風險,監管層天天都在喊銀行理財、信託、P2P等等要打破剛性兌付,怎麼說呢?能兌付的時候大家肯定兌付,當兌付不上時,就只能打破剛兌。

(4)風控措施不一樣

即使是相同的融資方和擔保方,一般信託類要比定融類的風控措施更好一些,不過差異非常小。就拿政信類的債來說,定融類主要是基於應收賬款作為質押,這個也是最主要的風控措施,信託類的往往多一個土地抵押權。從前地方Z F出具的擔保函形勢,現在管理越來越嚴格後,很難拿到。以前是允許地方政府出面為很多項目做擔保,但後來上頭有要求不允許地方Z F直接去做擔保,所以才更多的轉變成Z F成立政府平臺來為一些項目做擔保,當政府平臺額度不夠時,就給它注入資本或者資產等等,另外主動管理類的信託會為具體項目多提供一道保障,但僅做通道類的除外。

(5)宣傳方式相同

無論是定融還是信託產品,都不能通過公開營銷宣傳。只能是通過私募的方式募集資金,所以一般不會在媒體上看到信託產品的推薦。比如大家能在電視上、報紙上、大街上看到某某信託公司,或者某某定融債的產品嗎?根本是看不到的,我們這邊最多也就是說說自己投了哪個產品,哪個產品的大致參數是什麼樣的,跟其它同類型產品,或者跟貨幣基金、P2P等有何區別,更多也是做比較分析。

大佛:政信、定融、信託之間有何區別?

其實站在保護投資人的角度出發,無論是定融還是信託,投資人都應該給自己設定準入門檻。

拿信託來說,它的要求一般是起投門檻一百萬,自己年收入超過20萬,或者夫妻共同年收入超過30萬。我個人認為您的金融資產必須要達到300萬以上,然後再去考慮起投門檻一百萬的信託產品,如果只有一兩百萬的金融資產,跑去投一百萬起投的信託項目,萬一出現意外,那給自己造成的傷害就太大了,因為現實中的市場畢竟存在打著信託公司旗號,當信託產品賣,但項目主動管理人卻不是信託公司的產品。這些魚目混珠的情況普通散戶是很難分辨的。

定融類也應該嚴格給自己設定門檻,也就是要求的必須是合格投資人,我認為如果您要投定融的話,您的金融資產最好能超過30萬,30萬以下或是還沒有買剛需住房的投資人,都不太適合投資定融,風險低不代表無風險。就拿定融政信類來說,據我們統計,違約率應該在1%以內,且絕大多數的違約最後都能解決,但即使是0.1%它也不代表不發生。本金大的人,因為他的資產多,即使發生這種小概率事件,他能很輕鬆的承受;但如果您一共只有10萬塊錢且準備買剛需住房的人來說,放進去一但發生黑天鵝事件,給自己帶來的壓力就太大了。金融資產目前較少的人,就去買點銀行保本的理財產品,貨幣基金甚至國債都行,後面三個發生意外的概率,估計在千分之一以內。

站在銀行的角度說,銀行的很多理財產品資金投向也是投到了信託類產品,甚至部分定融政信類的產品,銀行才是那些發債公司的金主,任何一家資產管理公司都喜歡對接更優質的項目。但銀行理財產品給投資人的收益率往往只有3-5%,如果定融、信託不設置起投門檻,投資人對風險的認識又很有限,那麼大家都跑去買信託、定融後,誰去買銀行的理財產品呢?所以這個門檻該設置的還是很必要,即保護了投資人利益,也保護了銀行的利益。

大佛:政信、定融、信託之間有何區別?

作者簡介:樂山大佛,理財規劃師,專欄作家。歡迎大家關注個人微信公眾號:大佛聊互聯網金融(ID:lsdf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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