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公司部分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股份減持計劃實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監事徐輝利先生、副總經理張文昉先生保證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與信息披露義務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8年11月22日披露了《關於部分監事、高管減持股份的預披露公告》(公告編號:2018-082),公司監事徐輝利先生計劃自2018年11月22日起15個交易日後的6個月內(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規定不得減持的時間除外),以集中競價、大宗交易方式合計減持公司股份累計不超過327,000股。2018年12月11日,公司披露了《關於副總經理減持股份的預披露公告》(公告編號:2018-089),公司副總經理張文昉先生計劃自2018年12月11日起15個交易日後的6個月內(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規定不得減持的時間除外),以集中競價、大宗交易方式合計減持公司股份累計不超過510,975股。

2019年3月5日,公司分別收到監事徐輝利先生及副總經理張文昉先生髮來的《告知函》,在公司2018年11月22日及2018年12月11日披露的減持計劃公告範圍內,監事徐輝利先生及副總經理張文昉先生的減持計劃均已經完成。根據《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相關規定,現將減持計劃實施情況公告如下:

一、股東減持情況

1、股東減持股份情況

2、股東本次減持前後持股情況

二、相關承諾及履行情況

公司監事徐輝利先生此前做出的有關承諾:在任職期間內每年轉讓的股份不超過其本人所持股份總數的25%,在離職後半年內不轉讓所持股份。除上述鎖定期外,在本人(本人近親屬)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超過本人所持有發行人股份總數的25%;本人(本人近親屬)離職後半年內,不轉讓本人所持有的發行人股份;在本人(本人近親屬)申報離任6個月後的12個月內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發行人股票數量佔本人所持有發行人股票總數的比例不超過50%。在2018年1月13日披露的《重大資產購買預案(修訂版)》中承諾:本人承諾將不在本次重組事項復牌之日至重組實施完畢的期間內減持上市公司股份,本人無在本次重組復牌之日起至實施完畢期間內減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計劃。上述資產重組事項經公司2018年11月9日召開的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審議後決議終止。

公司副總經理張文昉先生此前做出的有關承諾:自發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託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間接持有的發行人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的股份,也不由發行人回購本人直接或間接持有的發行人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的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徐輝利先生、張文昉先生均嚴格履行上述承諾,本次減持股份不存在違反其股份鎖定承諾的情況。後續將繼續嚴格遵守減持規則的相關規定履行承諾。

三、相關風險提示

1、本次減持行為符合《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的規定。

2、截至本公告日,徐輝利先生及張文昉先生本次減持與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諾及減持計劃一致。

3、本次減持計劃的實施不會對公司治理結構及持續經營產生影響,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

四、備查文件

1、徐輝利先生出具的減持本公司股票計劃完成的《告知函》;

2、張文昉先生出具的減持本公司股票計劃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19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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