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地方立法”一周年 专访衡阳城管执法局局长

3月1日,《衡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这个衡阳市第二部地方立法的推出,带来了衡阳市城市管理的一系列变化。衡阳新闻网记者带着市民关心的街谈巷议,走进刚刚挂牌的衡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专访谢茂文局长。


“城管地方立法”一周年 专访衡阳城管执法局局长


衡阳新闻网:《条例》实施一周年来,您认为最明显的变化是什么?

谢茂文:最明显的变化,我想广大市民也看得见。应该是市容市貌、环境卫生都有很大改观吧。具体来讲,就是市民乱倒垃圾现象明显减少,爱护环境卫生意识明显提高。一些市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比如御江帝景、中钢集团西门友爱里的餐饮油烟乱排放,居民意见很大,现在问题得到较好解决。


“城管地方立法”一周年 专访衡阳城管执法局局长


衡阳新闻网:我们注意到城管局的工作报告当中有“借法执法”的表述,请问如何理解?

谢茂文:这是一个比喻。比喻城管执法局过去近二十年时间,虽然集中了很多领域的部分执法权,依据的却是原部门的法律法规。在国家层面一直没有制定一部专门的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所以叫“借法执法”。前年,也就是2017年,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以法规的形式,正式明确我省城市管理部门的职能。现在,又有了我们自己的《衡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借法执法”终于成为历史。


“城管地方立法”一周年 专访衡阳城管执法局局长


衡阳新闻网:《条例》是刚性的,而“721工作法”要求城市管理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您认为这是一个矛盾吗?

谢茂文:2016年8月,住建部首次倡导了城市管理“721工作法”,即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这就要求我们城管工作要转变工作作风,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这与《条例》的刚性并不矛盾。大家应该注意了,《条例》当中几乎每条处罚都强调了一句“责令改正”。现实工作中,不仅我们的文明劝导员苦口婆心地规劝,就是城管队员也是先提出警告,指出其违章,要求其改正,屡教不改的才处罚。我认为《条例》是规矩,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但执法的手段可以多样。


“城管地方立法”一周年 专访衡阳城管执法局局长


衡阳新闻网:我市正在开展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其中很多内容涉及市容和环境卫生。可以说,“创城”的重担大部分落在城管局肩上,您对此有何看法?

谢茂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我市的一号工程,也是一项系统工程。它需要全市人民的同心协力。或许“创城”考核指标中有许多内容涉及到市容和环境卫生,我们会努力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把“创城”压力化为工作动力。把“创城”与打造名副其实的省域副中心城市和最美地级市结合起来。


“城管地方立法”一周年 专访衡阳城管执法局局长


衡阳新闻网:请说说如何保障市民对违反《条例》行为的投诉和举报?

谢茂文:我们有六个措施,可以保障市民的投诉畅通无阻。一是拨打我局投诉电话8857066。二是在微信公众号“衡阳城管”上点击“我要上报”,描述问题确认上报。三是在我局官方微博“雁城城管”上进行留言举报。四是进入我局官网中的局长信箱界面写信投诉。五是找到区域内的公益城管志愿者进行投诉。六是拨打市政府服务热线“12345”电话投诉转办。需要提示的是,请市民朋友们投诉时,把时间地点说的越详细也好。


“城管地方立法”一周年 专访衡阳城管执法局局长


衡阳新闻网:有劝导员说“劝导千次,不如罚款一次,好秩序是罚出来的”,对此,您怎么看?

谢茂文:劝导员这样说,或许有些偏激。但其中也不无道理。这方面的例子很多,比如国外新加坡和我国香港地区,都是以重典处罚闻名。有的仅仅是扔一个烟头,就可能面临千元罚款。在新加坡,乱涂鸦可能面临鞭刑。而我市情况不同,文明素质提高有个渐进过程。法治还需要与德治相结合。劝导的效率可能慢一点,但坚持下去,就能久久为功。


“城管地方立法”一周年 专访衡阳城管执法局局长


衡阳新闻网:有城管队员反映,城管罚款不如交警便捷,应该把违反《条例》与个人征信结合起来,记入不诚信档案,您认为此法可行吗?

谢茂文:我认为这是管理城市,贯彻《条例》的有益探索。一个不讲文明,藐视法律的人,其诚信度应该会打折扣。我们将加快建立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诚信档案制度,将多次违反《条例》规定或者情节严重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向社会公开。同时建立健全市容环境卫生信息共享机制和联动协调机制,推动城市管理部门与公安、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等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形成执法合力,把诚信档案有效利用起来,达到联合惩戒的目的。


“城管地方立法”一周年 专访衡阳城管执法局局长


衡阳新闻网:我们知道,城市管理要做到和谐共处,必须堵疏结合。请问在禁止流动摊贩和方便市民生活方面城管局有哪些举措?

谢茂文:这个问题问得好。流动摊贩的确有方便市民生活的功能。但是,它妨碍交通、影响市容的负面影响更大。如果不加以整治,整个城市就有可能成为一个大集市。因此,我局一方面采取严管态势,禁止流动摊贩。比如经常开展占道经营作业专项整治,对一些窗口位置如学校周边、医院周边和一些重点路段实行错时管理,定人定岗定时定责,实行路段分级管理,一级路段严禁摊担乱摆,二级路段严控,三级路段规范管理等;另一方面,我们也加大力度,尽量做到方便市民生活。比如设立季节性瓜果市场,设立社区疏导摊群,设立定点夜市点和跳蚤市场;设立特色美食街等。需要告诉市民的是,应该养成进店消费的习惯,因为狭窄的路面和人行道,留给摊位的地方不会很多。道路是用来通行的,不是用来经营的。


“城管地方立法”一周年 专访衡阳城管执法局局长


衡阳新闻网:您认为这部《条例》与构建良好营商环境,大力扶持民营经济会不会有冲突?

谢茂文:这个问题,我是这样理解的。《条例》的出台,的确多了很多限制。比如户外广告、占道经营的规范,餐饮油烟排放和餐厨潲水的统一集中收集,渣土车运输、夜间施工噪音等等,会影响一些单位的生意或工作进度,但是,这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所必须做出的贡献。如果每个企业和个人都只顾经济效益不顾社会效益,这是不能构建和谐社会的。真正的企业家会感受到贯彻《条例》所带来的红利。一个文明、美丽、宜居的城市环境,一个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是有助于构建良好的营商环境的。同时,为助力民营经济,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改革,按照“规范、提速、便民”的要求,对所有行政许可项目实行流程再造,重点明确受理条件及其裁量标准,“首席代表”常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公,切实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缩短为“零距离”,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


“城管地方立法”一周年 专访衡阳城管执法局局长


衡阳新闻网:过去的一年,通过“中元节禁止焚烧纸钱”、“渣土车整治”、“春节禁止燃放烟火爆竹”等一系列活动的开展,我们看到绝大部分市民是支持《条例》的。新的一年,您认为实施《条例》还存在哪些难点,未来会采取哪些措施?

谢茂文:存在的难点主要有占道经营作业(如占道洗车修车)、牛皮癣、餐饮油烟污染、噪声扰民、停车管理、渣土撒漏、偷倒建筑垃圾、毁绿损绿等方面工作。未来采取的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如开展占道经营专项整治、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等;二是建立定期维护和检查巡查机制,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如加大餐饮油烟净化设施定期清洗维护力度等;三是进一步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如加大智能停车管理系统和立体停车场的建设力度,扎实推进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提升城市宜居度;四是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城管地方立法”一周年 专访衡阳城管执法局局长


记者手记:正如这部地方立法的总则第一条所言,为把衡阳创建成“文明、美丽、宜居”的城市而立法。衡阳市民知不知道这个《条例》,愿不愿意共同遵守,是这部《条例》行之有效的关键。希望明年的今天再来“回头看”,会有不俗的表现。“谁执法,谁普法”。法治环境渐好之时,就是衡阳文明创建的功成之时。相信会有许多的“衡阳群众”投身进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