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海南"第一"大案(6)

回顧-海南

專案組所有成員都明白,突破全案的關鍵是王錄雄。

王錄雄是本案的首犯,而且是這個帶黑社會性質集團的首腦人物,他雖然從不直接參與犯罪行動,但每一次行動,都是他策劃、指揮並且負責接應。每一次行動前,他會將槍支發給麾下那些殺手,作案之後,他又會將槍收走。他畢竟在公安隊伍中混過幾年,非常清楚公安部門的辦案程序,知道如果找不到那些槍,整件案子就不能算破。

此時,專案組通過外圍調査以及涉案其他人員的坦白交待,基本上已經掌握了王錄雄犯罪集團的情況。

王錄雄是海口市人,出生於1967年,21歲高中畢業後,進人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工作,僅僅3年多後便被開除。1993年,王錄雄被公安部門開除之後,立即註冊了怡美貿易公司,任總經理。這間公司成立至今,從未做過一樁正當生意,他也根本就沒有想過要做正行生意。做正行生意哪裡有吃偏門來得快?王錄雄所做的,實際是地下賭場以及地下錢莊生意。

王錄雄清楚有關的法律法規,他知道經營賭場和地下錢莊都屬於違法行為,但這兩項買賣畢竟財源滾滾,而自己沒讀什麼書,起步又晚,幹別的買賣半點把握都沒有,只有這一行還算是有點天時地利。

最初一段時間,王錄雄可不敢大幹,只是在海口市一些最偏僻的地方經營一些規模極小的賭檔,往往是經營一段時間後便靜悄悄地搬走,換一個新的地方。結果還真有點出人意料,一個小賭檔每天的收入竟然是一筆很可觀的數字,社會上有很多人都希望通過賭博來發財,可他們哪裡知道,真正能夠靠賭來發財的人,只有賭場的老闆,賭場老闆永遠是隻贏不輸的。

靠經營地下賭場賺了第一桶金之後,王錄雄就開始考慮進一步的發展。這時有人向他建議說:你不要老是考慮進帳,還要考慮一些別的問題,遇到上面來査怎麼辦?遇到社會上的爛仔來搗亂怎麼辦?王錄雄確實有點小聰明,一點就通。於是他將那些從賭場賺到的錢拿出一部分用於疏通各種關係,又從社會上廣泛蒐羅“人才”。他蒐羅的當然不是那些具有留洋博士碩士頭銜的人才,而是社會上的“狠人、猛人”,尤其是那些曾經進過“宮”的或者是身上有血案的。這些人都是一些亡命之徒,真正的喪家之犬,他們在社會上混日子都非常艱難,一旦有了王錄雄這把保護傘,那些人就全都肯替他賣命。

王錄雄麾下的第一殺手林尤波,是一個殺人不眨眼的殺人狂,他往往因為別人說一句話不合他的意,就掏槍將人家幹掉。被他幹掉的人,有的甚至是他的“朋友”——就因為人家對他多分多佔說了一句不滿的話。經王錄雄手下師爺式的人物王國慶引薦,林尤波同王錄雄相識,王錄雄頓時將林尤波視為心腹,林尤波也將王錄雄當成知己,甘願為王錄雄肝腦塗地。

蔡重人稱“炸彈”’是個一點就炸的人物,生得人高馬大,打起架來不要命,涉及幾起命案。毛永忠跟蔡重是“割頭換頸”的“好兄弟”,曾經一起過著在刀尖上舔血的日子。王國慶幫王錄雄物色到這類人物後,王錄雄如獲至寶。有了這樣一些人看場,社會上還有哪個混混敢來踢他王錄雄的場子?

有了這些得力干將,王錄雄覺得自己的“地盤”顯得有些小了,便決定效法港臺黑社會的一些做法,要去搶地盤,爭當海口的龍頭老大。為了爭地盤、當老大,他與另幾個“黑老大”打得天昏地暗、血肉橫飛。其他的黑老大誰能與他相比?他的背後有靠山,手下又有一幫不怕死的“兄弟”,尤其是林尤波,憑著睡覺都不離身的一支手槍以及一殺人就紅眼的本性,“贏”得了“海口第一殺手”的名頭。如此一來,當地任何一股勢力,聽到壞腦雄的名字就繞道而行,聽到瘦仔的名字就感到不寒而慄。

據介紹,為了拉關係,王錄雄請人吃飯,一頓就可以花去一萬元。他為了回到自己昔日的警察崗位,不惜重金四處拉關係找領導,在他重金和滿腹委屈的謊言之下,關係竟通到了高層領導幹部,在他的申請報告中,有大領導的批示,也有小領導的簽名。為了這張報告,他到底花了多少錢,後來成了一筆糊塗賬。據查,有一次在龍昆南路某酒店請領導吃飯,當時1000多元一斤的金錢龜,他一買就是好幾斤,5000元一隻的雪山老鵰配著毒蛇蛤蚧也端上桌面,什麼鮑魚、魚翅都成了米粒之光。

手上有了打手,又有社會關係,王錄雄財大了氣粗了,不再提心吊膽小打小鬧。他一面迅速在海口市“擴大業務”,又向外發展,將業務延伸到海口以外的地方。

1997年,王錄雄看中了安定縣城大眾餐廳樓上的地盤,立即就想租下來開賭場。可海口的“老大”對安定縣的影響力似乎不夠大,談了幾次沒有談攏。這時,他便請領導出面。確實不一樣,一下就談妥了。租下這個場地之後,他立即購進“啤酒機”,開起了賭場。他自己畢竟早已經不在公安系統工作了,擔心自己的勢力“罩不住”安定縣,因此派了自己的心腹干將陳揚明和王國慶擔任正副總經理。

這間賭場一開,真是日進斗金。很快,賭博機就發展到了15臺,場內的服務員增加到了20多人。

可惜好景不長,針對地下賭博日益猖獗的情況,海南省決定開展一場聲勢浩大的專項鬥爭。王錄雄獲得消息後,忍痛割愛,將所有的賭業關門。開賭場時,他手下糾集了一大幫兄弟,賭場開不成,手下那幫人無事可幹,卻要給他們發工資,僅他自己日用以及手下人員的開支,每天至少都得1萬餘元。

這且不算,在女人方面也是極大的一筆開銷。

為了將一名女播音員弄到手,他不惜金錢,一次就出手150餘萬元,為其構築了一幢豪華愛巢。這種關係不可能全靠感情來維繫,金錢是必須的粘合劑,除了那筆固定投資,每個月他都得支付相當大的一筆錢供“至愛”花天酒地。

除了這位“至愛”之外’他的身邊還有好幾個紅顏知己,雖然不如“至愛”那般美貌如花,柔情似水,卻也都是國色天香,美麗可人。對於她們,他自然也不能太薄了,於是分別為她們置屋,同樣每月給一筆不菲的生活費。這些女人目的是為了衣食無憂,雖然明知他不止一個女人,表面上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暗地裡的爭奪卻是異常的激烈。為了維護同這些女人的關係,王錄雄可真有點疲於奔命,有時候,往往是從這個女人的溫柔鄉里出來,又不得不趕到另一個女人處。

最麻煩的是他花150萬替“至愛”購豪華別墅的事被其他女人知道了。對這種厚此薄彼,這些女人當然不依不饒,鬧起罷工來。他鬥不過這些女人,只得割地求和。豈知“至愛”又知道了他給其他女人提高生活費的事,立即就提出跟他分手。王錄雄哪裡捨得?不得不給“至愛”“加工資”。

當然,王錄雄有自己的理論:男人掙錢就是給女人花的;女人的魅力就是激勵男人拼命掙錢。於是,他每一次“做事”之前都要找他的“至愛”雲裡霧裡一番,這是他所謂的“減壓”。

這樣的日子維持了不長時間,王錄雄發現自己開始捉襟見肘起來。

於是,他想到了開闢新的業務:綁架。

王錄雄被抓後,他知道自己身後有後臺,又懂得法律,因此根本不將專案組放在眼裡,一再口出狂言:“你們抓我容易,放我難。”又說:“你們不要跟我來這一套,我懂得法律’就算你們拘留我,最多30天之後你們就得放我。”

專案組早已經預感到王錄雄將成為整個案件的難關,所以配備了一個超強的審訊陣容,這個審訊小組分別由第七大隊副大隊長林康、第四大隊副大隊長鍾躍以及第六大隊副大隊長彭舸等負責。這幾位副大隊長既有著極其豐富的預審工作經驗,又有著多年的刑偵工作實踐,同時集中了支隊最有經驗的預審員組成一個預審小組,可見專案組對審訊王錄雄的重視。

正式審訊之前,林康等幾位負責人非常仔細地研究了王錄雄的有關材料,確定了審訊方案。而王錄雄顯然早已經考慮過專索組方面可能採取的措施,要麼一言不發,要麼胡攪蠻纏,要麼破口大罵,有意激怒預審員。第一個審訊方案就這樣失敗了。接下來,他們又針對實際制定了第二個預審方案,同樣沒有成功。

“這樣下去不是辦法。”審訊下來後,林康對小組的成員說道,“我們得想辦法找到一個突破點。”

經過一番討論,大家都認同林康的觀點,但到底什麼才是突破點,卻沒有形成一致的認識。深夜,林康睡不著,腦中仔細地思考著。突然,他一躍而起,回到書桌前開始認真地研究王錄雄的案卷材料。在這些材料中,幾處地方出現了“白色富康車”的字樣。他的腦中頓時靈光一閃。

白色富康車是“8·23專案”的重要物證,也是王錄雄直接參與這一案件的重要證據之一。但是,拘捕王錄雄的時候,專案組並沒有找到這部汽車,其後的偵査中,也沒有發現有關這輛汽車的線索。在王錄雄的個人財產清單上,根本就沒有一輛白色富康車。那麼,這輛車到底是怎麼回事?這輛汽車會不會成為全案的突破點?

當即,林康打電話將自己的想法告訴了專案組的幾位負責人。

調查王錄雄是由六大隊的劉濤中隊負責的。當晚,陳先福便找到劉濤,向他詢問白色富康車一事。劉濤說白色富康車是我們最初掌握的重要線索之一,我在調查的時候,非常注意這輛車。可是,我將王錄雄的所有線索查過了,根本就沒有見到這輛白色富康車。”

陳先福略思考了一番,然後說道:“這輛車會不會是別人的?比如王錄雄的什麼朋友的。”

“對呀,”劉濤恍然大悟地說,“我們應該將王錄雄的所有關係人調査一遍,看誰有一輛白色富康車。”

第二天一早,劉濤便調整了中隊的調查方向,將所有的隊員撒出去査主錄雄的社會關係,要求他們特別注意誰有白色富康車。

偵查工作在外人眼裡往往非常的神秘,對於身歷其中的偵查員來說,許多時候往往就是一個思維方法的問題,思維方法一對,難題可能就解開了。現在,將目標對準了白色富康車,而且並不侷限於王錄雄而是關注他的關係人,很快就查到了一條線索:與王錄雄關係不一般的女人李小蘋有一輛白色富康車。

劉濤立即將這一情況向專案組領導作了彙報。幾位領導商量以後,當機立斷,決定採取斷然措施:査扣這輛富康車並傳訊李小蘋。

李某被帶到專案組以後,經過刑警們一番說服教育,立即清楚了自己所面臨的形勢。她主動地供述了王錄雄借車的過程。

據李某說,王錄雄向她借車是8月22日下午約四五點鐘的時候,她根本不清楚王錄雄借車去幹什麼,她也沒問。大約23日凌晨2時左右,她接到王錄雄的電話,讓她去萬華賓館取回自己的富康車。李某覺得太晚了,就對王錄雄說,為什麼一定要現在去取,明天再取不行嗎?王錄雄便在電話中罵了她一通,她只好答應立刻去取車。

李某乘出租車趕到萬華賓館,並沒有見到王錄雄,而是他的司機陳阿四在那裡等自己。陳阿四見到她後,將汽車鑰匙交給她,並且向她交待說老闆讓我告訴你,把車內的兩個枕墊拿下來扔掉,千萬不要告訴別人今晚有人借用過你的汽車。”

李某一聽,覺得事情非常蹊蹺,便問陳阿四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陳阿四說:“不該你知道的,你還是少知道為好,免得麻煩。”

李某也懶得再問,駕著車走了。

林康得到這些情況之後,立即提審陳阿四。審訊小組手中握有法寶,也不跟他兜圈子,開門就見山問道:“陳阿四,你說說,借李某的白色富康轎車是怎麼回事?”

陳阿四一聽,頓時慌了神,說道:“不關我的事。我只是王錄雄的司機,而且,富康車也不是我借的,是王錄雄自己向李某借的。”

“不是你借的,但是你經手還的,是不是?”

此時,陳阿四的心裡極為複雜,他既想坦白爭取從寬處理,又抱著某種僥倖心理,覺得王錄雄有背景,如果自己坦白了,王錄雄一旦出去,定不會輕饒了自己。審訊小組打消了他這方面的顧慮,尤其是得知專案組已經清楚借車的事情之後,他的心理防線徹底崩潰了。

據陳阿四供述,20日晚王錄雄就想對陳某下手,當時駕駛的是王錄雄的“大富豪”轎車。但因為王綏秋的膽小,計劃失敗。22日再準備動手的時候,王錄雄擔心同一輛汽車兩次出現會引起陳某的懷疑,才向李某借了白色富康車。22日當晚9點多鐘,王錄雄帶著林尤波、毛永忠、蔡重、王綏秋、吳宏海等幾個人到茶藝館喝茶。大約11點鐘的時候,王錄雄接到王國慶打來的電話,表示陳某準備離開了。

接過電話後,王錄雄說了一聲:“走,我們去吧。”便站起來,林尤波、毛永忠和蔡重跟著他走了出去。陳阿四同吳宏海以及王綏秋繼續留在茶藝館。過了幾十分鐘,王錄雄一個人回到了茶藝館。剛坐下不久,就接到林尤波打來的電話。放下電話時,王錄雄非常興奮,對3個手下說:“一切都ok了。”

幾個手下頓時一陣歡呼。這時,王錄雄又對陳阿四說:“阿四,你去椰林路看看,有什麼情況立即給我打電話。”

陳阿四站起來,向王錄雄要富康汽車的鑰匙。王錄雄說:“汽車我要用,你打的去吧。”

陳阿四來到椰林路案發現場,看到一輛110警車停在那裡,周圍還圍了許多人。他便找了旁邊的一個人問到底發生了什麼事,那個人說,有4個人搶劫了一輛汽車,還開了一槍,向機場路那邊逃走了。於是陳阿四來到機場路附近,發現這裡很平靜,什麼事都沒有,就給王錄雄打電話報告了情況。王錄雄隨便應了一聲,讓他返回茶藝館。返回的途中,陳阿四發現又有很多警車趕到椰林路。

剛剛坐下,王錄雄又對陳阿四說:“阿四,跟我走,我們一起去辦點事。”‘

陳阿四也沒問到底辦什麼事,就跟王錄雄走了。他們駕車來到一家小店,在那裡買了好幾卷封口膠帶。上車後,王錄雄對陳阿四說去坡博村一趟。”

陳阿四將車開到坡博村停下來,王錄雄便給毛永忠打電話。

沒多久,一輛凌志車停在離他們不遠處,毛永忠從車上下來走近富康車,王錄雄便將那些封口膠給了毛永忠,又讓陳阿四將車開到萬華賓館。下車後,王錄雄對陳阿四說你就等在這裡,過一會兒有一個女人來取車,你告訴她,把車內的兩個枕墊拿下來扔掉,千萬要囑咐她,不要告訴別人今晚有人借用過她的汽車。”

陳阿四在萬華賓館門口等了一會兒,來了一個女人。陳阿四一看,是李某,他們認識。他將鑰匙給了李某,然後又回到了茶藝館。

取得李某和陳阿四的口供後,林康等制訂了新的審訊計劃,再次同王錄雄交鋒。這次,他們不談別的事,而是單刀直入,盯著白色富康車問。

最初,王錄雄還想負隅頑抗,但很快就發現,前面這些刑警們似乎什麼都知道,他整個心理防線被打亂了,開始一點一點往外掏。當審訊人員問到他的武器藏在哪裡時,他說不知道,他的二姐夫羅健民可能知道。剛說出這句話,他就意識到這句話可能給自己以及自己的家人帶來滅頂之災,立即改口說不對不對,我記錯了。”

但為時已晚...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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