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以区块链为名义进行诈骗的项目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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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区块链的普及,现在无论是大妈,还是学生、白领、甚至是一些银行高管、金融圈大佬都相继掉入“币圈”。同时也滋生了很多披着区块链这件华丽的外衣,干的却是“传销”的勾当的公司。而很多人往往还没有弄清楚区块链是什么?就盲目相信,进行投注,导致最后钱财两空。这样的公司已经不是一家两家,据相关资料数据显示,相关传销平台已超3000家,可见这已经慢慢的形成了一种变异的“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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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的典型案例

1、GSM聚宝金融币

聚宝金融集团承诺的回报率极其高,仅以最低投资额2000美元为例。投资者在18个月内,可以获得每个月8%的回报,发展下线可以获得另外8%的提成,每月再获得至少5%的交易利率回报,而等级越高,回报率也会越高。如果投资额为第三等级的10000美元,在18个月后,其回报率达到了600%。

但仅仅在一年后,“聚宝金融”人间蒸发,其涉及的金额达到400亿元。

2、中天币

2017年2月,刘元君伙同李俊易等10人,在互联网上开辟网站,组织团队通过线上、线下推广“兴中天互助平台”方式发展会员,以“投资返利、拉人返利”的形式,在全国范围内大肆开展传销活动。

经营方式主要有4种:一是以“慈善”“互助”“精准扶贫”为噱头进行虚假宣传,采取“拉人头”的方式发展会员,从事传销活动;

二是要求会员购买激活码、中天币为主要获利手段,参与会员通过本金返息及获得推荐奖励获利;

三是所谓的“官方网站”公司注册地及网站主服务器均在境外,并经常更换网址,一般很难追踪定位;

四是伪造公司信息,主打养生食品概念产品,以高额返利为诱饵,利用多种渠道,急速扩张会员数量。

截止2017年7月,该案涉及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及港澳台地区,涉及群众18万人,涉案金额82.7亿元。

3.20世纪福克斯

这个传销案是典型的假借国外公司之名,忽悠国内投资者。

2014年12月9日,互联网上有一家自称为“20世纪福克斯环球影业投资集团”的公司,面向社会发行一种“影视文化资产包”,对外宣称这是一种文化艺术品的金融衍生品,是基金和股票的结合体,投资者可通过投资影视作品资产包来获取增值分红收益。

其经营模式为:通过给予分层提成2%、5%的传销模式来拉人头,资产包设定为3个级别,3000美元、10000美元、50000美元,相对应人民币大约为2万元,6.5万元,32.5万,投资期限设定为100天,200天,一年,相对应收益分别为17%,50%,100%。为增加可信度,他们还为每名投资人办理了一个影业投资专用U盾,在该公司网页上即可查询自己个人的收益情况,历时一年,大约有四五百人上当受骗,涉案资金达300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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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有的人会认为这些都是几年前的事情了,不代表现在还有这样的传销公司,那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先当今的诈骗方式。

1.“空手套白狼” 炒高币值再“割韭菜”

案例:今年4月,济南警方端掉一个打着“区块链”幌子的传销团伙,查获涉案资金3亿余元。济南警方介绍,惠乐益电子商务公司在网络上设计了假的虚拟盘,并发布所谓的“宝币”“贵币”等多种虚拟货币。他们先是以赠送为幌子,向新加入的传销人员赠送一定数量的虚拟货币,每枚价格在几十元,然后通过人为操纵将虚拟币一路升值到100多元甚至几百元,吸引不明真相的人员加入,最后再通过所谓虚拟币“贬值”的周期波动进行“割韭菜”。

2.“挂羊头卖狗肉” 以科技之名行传销之实

案例:今年4月15日,西安警方破获一起打着“区块链”概念的特大网络传销案。据警方在案情通报会上披露,该案涉及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涉案资金高达8600余万元。

据了解,该传销团伙打着“区块链”旗号,借助西安作为“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国际影响力不断提升等城市利好,于2018年3月28日起以聚集性传销、网络传销为手段,以每枚3元的价格在“消费时代”(DBTC)网络平台销售虚拟的“大唐币”,并自行操纵升值幅度。同时,该团伙还组织在国内外众多城市召开推介会,吸纳会员,根据会员发展下线情况,设置28级分管代理,截止到4月15日,该团伙共发展注册会员13000余人。

3.“洋为中用”“出口转内销”

案例:2017年9月8日,湖南省株洲县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涉案金额达16亿余元的特大“维卡币”网络传销案。经株洲县法院审理查明,该传销组织是一家“维卡币”传销组织,系境外向中国境内推广虚拟货币的组织,其传销网站及营销模式由保加利亚人鲁娅组织建立,服务器设立在丹麦境内的哥本哈根,对外宣称是继“比特币”之后的第二代加密电子货币。

经查明,“维卡币”组织的经营其实质是以投资虚拟货币为名,要求参加者缴纳一定费用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计酬和返利依据,将上述计酬和返利以分期支付方法进行发放,以高额返利为诱饵,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而骗取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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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以上种种案例,我们可以看出“传销”公司往往具备以下几个特点:

1.发展下线通过计利返酬获得奖金。

2.倒卖激活码方式进行非法获利。

3.缴纳一定的费用。

4.分级制度,缴纳的费用不同等级不同,以至于分到的奖金不同。

5.高回报。

6.编造出的公司背景做的很响亮,给人名气很大、很可靠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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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有这么多人上当无外乎以下几点:

1.总觉得天上会掉馅饼。抓住了人们急于求财的心理,在金钱面前迷失自己。

2.很多投资者看到公司“实力雄厚”,轻易陷入“越高调越可信”的思维陷阱。

侥幸心理。很多投资者往往抱着投注一次,赚一把就走的心态。总会觉的自己被骗的概率会很低。许多“区块链传销”本质上仍是拉人头。在诈骗过程中,“受害者”推荐人头后有提成,事实上成为利益链条的一环,只要“庞氏骗局”没断裂,相关人员就没有利益损失,缺乏举报动力。甚至在许多非法集资和传销案中,有人明知是骗局,仍想在骗局崩盘前“火中取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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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对于很多不了解区块链的人,在入场时不要盲目相信什么百倍币、财务自由等鬼话。

在选择一个项目之前一定要了解项目的概况以及公司的情况,不要在什么都不知道的情况下就被别人牵着鼻子走,最后吃亏的还是自己。最后想说,投资有风险,下注请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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