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集採回款細則定了!每月15日前付清貨款

2月26日,上海、廣州、北京相繼圍繞“4+7”帶量採購出臺後續配套政策。上海明確,3月20日將正式執行採購結果,並加強中選藥品的配送、驗收和回款管理。而廣州GPO將針對“4+7”未中標產品開啟談判採購,價格將參考國家談判價及上海確認價,並於3月1日公佈談判結果。北京市也發佈通知,將“4+7”中選藥品的產品信息、中選價格和委託配送企業的情況予以公示。

每月15日前付清貨款

上海發佈《關於本市執行4+7城市藥品集中採購中選結果的通知》,對企業最為關心的回款問題做出進一步規定。上海要求,醫療機構應通過“陽光平臺”採購帶量採購中選藥品,及時驗收並確認集中採購藥品發票。上海市藥事所將每月10日(節假日順延)向各醫療機構發送《上海市醫保藥品帶量採購月度對賬單》。醫療機構須以當月確認集中採購藥品的發票金額為依據編制付款計劃。醫療機構若對月度對賬單數據、金額無異議,應於當月15日(節假日順延)前付清貨款。醫療機構若對對賬單數據、金額有異議,應與配送企業及時聯繫,協商一致後於次月15日(節假日順延)前付清貨款。

上海也再次明確,醫療機構應當優先採購和使用集中採購中選藥品,並根據《上海市醫保藥品帶量採購月度對賬單》中提示的季度完成情況和年度完成情況,切實落實帶量採購工作,保障相關藥品平穩使用。

同一日,廣州市醫療保險服務中心發佈《關於做好第三批醫保集團談判有關事項的通知》,談判目錄中,246個“4+7”未中標產品以及相關未通過一致性評價品種赫然在列。

對於談判要求,廣州提出,凡在規定時間內通過廣州藥品集團採購平臺報送全國最低價的可按規定參加本次談判,未報送最低價的不可參加。同時,設置談判參考價,國家集中採購試點相關產品談判參考價與國家談判價及上海確認價相關;其他品種談判參考價參考全國最低價設定。

在談判價格方面,廣州對不同品種提出了不一樣的要求。其中,參加國家集中採購談判落標的最高價品種,聯動經上海確認的價格確定談判成交品種;其他通過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的仿製藥品,報價低於或等於談判參考價的為談判成交品種;其他GMP品種,同一分組內報價最低且低於或等於談判參考價的為談判成交品種。

未中標品種聯動上海價格

聯動上海價格的做法或許在“4+7”城市內已形成共識。除廣州外,有消息顯示,北京也表示將參照上海市,直接採用上海市談判結果。根據此前流出的會議消息,上海市要求未中標品種要根據與中標產品之間的價差,決定降價比例,降價比例分為10%、20%、30%三檔。

上海的做法以及“4+7”城市帶量採購的一些措施也在向更多地區延展。2月25日,遼寧發佈《關於開展4+7城市藥品集中採購品種未中選藥品梯度降價工作的通知》,對於已經在上海完成梯度降價的藥品,將執行上海降價結果;對於未納入上海梯度降價範圍的其他未中選藥品,須在現行掛網採購價的基礎上,根據價差實現梯度降價後(以中選價託底)方可繼續掛網採購,價差較大的須進一步加大降價幅度。其中原研藥、參比製劑、通過國家質量與療效一致性評價的仿製藥 ,由藥品生產企業在規定時限內,按照 4+7 城市聯合採購辦公室的梯度降價規則,以不高於已在上海完成梯度降價藥品的價格自主申報降價(規格、包裝有差比關係的根據差比價規則計算);其他仿製藥的採購價須低於同品種中選價方可繼續掛網採購。

隨著國家“4+7”帶量採購即將正式執行,由於中標產品獲得了試點城市60%~70%左右的市場份額,剩餘市場如何分配一直受到業界關注。當前,除中標品種外,原研品種、通過一致性評價未中標品種、未通過一致性評價品種都在積極力爭。目前來看,降價可能是當前保住醫院市場的唯一方法。另外,在鼓勵採購通過一致性評價品種趨勢下,抓緊通過一致性評價也愈加重要。

大品種成GPO重點談判對象

與此同時,廣州GPO談判採購的做法也格外受到關注。廣州第三批醫保集團談判品種中,除“4+7”未中標以及相關品種外,還包括藥品為生產企業獲得最近一屆中國質量獎(含提名獎)且工信部最新《中國醫藥統計年報》產量排名為第1名的藥品,以及其他需要進行集團談判的藥品。

據瞭解,廣州GPO此前已啟動兩批醫保談判採購。首批集團談判範圍為上年度採購金額前20名的藥品。其中,排名第一的氯化鈉最先單獨進行了談判。此外,由於廣州是“4+7”帶量採購試點城市之一,按照廣州要求,國家組織集中採購品種的中標產品以及36種國家談判藥品不需再次談判。最終,重組人粒細胞刺激因子、二甲雙胍、奧拉西坦、紫杉醇等15個品種被納入第一批談判範圍。

第二批談判品種主要為競價分組後上年度採購金額前50名且大於1000萬元的獨家報名藥品,共包括脾多肽、奧司他韋、阿卡波糖、卡培他濱片等50個品種。廣州也表示,後續還將對列入國家、廣東省、廣州市重點監控範圍的藥品等品種開展集團談判。

在業界看來,採購量大的藥品被列為重點談判對象正被越來越多的地區採納執行。與廣州GPO採購思路相符,武漢2018年啟動了第一批GPO採購,主要分為治療性藥物的目錄一和輔助藥物的目錄二兩份採購清單。根據武漢市原醫改辦統計,34個治療性品種和2個輔助用藥品種議價成功,平均降幅為11.79%。

對於採購結果,武漢藥品帶量議價專家組組長張斌在接受湖北日報採訪時表示,12個重點監控藥品列入議價目錄。這些藥品屬非治療性藥品,在臨床中屬“可用可不用”,存在灰色利益空間。武漢GPO的最終目標不是讓這些藥降價,而是以量換價,用低價機制迫其退出市場,為治療性藥品讓路。最終,10種藥品棄標,應標的2種藥品僅存合理利潤空間。此舉一年就為患者擠出8.7億元藥價水分。據悉,由於武漢帶量議價成效顯著,湖北省已有宜昌、潛江要求加入採購聯盟。

隨著“4+7”帶量採購落地、更多地區探索GPO,未來藥品採購方式將更加多樣化,藥價也將面臨進一步下行壓力。

“4+7”集採回款細則定了!每月15日前付清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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