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淮北市杜集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年某某等16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一案公開宣判。該黑社會組織的組織者、領導者年某某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他被告人一審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3個月至1年不等。該案是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以來,淮北市首例公開宣判的涉黑案件。經查,以年某某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為承包安徽德城房地產開發公司工程,在該公司遇到業主維權、工人討薪、租賃糾紛等問題時,為其充當“地下執法隊”。自2015年以來,該組織實施多起尋釁滋事犯罪,採取毆打、恐嚇、威脅、侮辱、滋擾等手段嚴重破壞人民群眾的生產、生活秩序,嚴重破壞了社會經濟秩序。該組織人數較多,有明確的組織者、領導者、成員基本固定,層級分明;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以暴力、威脅或其他手段,有組織地多次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形成了以黑護商、以商養黑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該案因案情重大複雜、社會影響強烈,被省檢察院和淮北市檢察院列為掛牌督辦案件,該案的公開宣判,對黑惡勢力形成了強大震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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