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膚外用藥抹上就行?除了頻次、用量,這幾點特別容易被忽略!

使用外用藥皮膚科是最基本最常用的治療手段,通過塗抹外搽藥物來緩解或治癒一些皮膚病,但這種治療的過程往往是患者自行進行,看似簡單的外用藥卻不是一擠一抹那麼簡單,如果沒有掌握外用藥的使用方法,非但沒改善病情,甚至加重皮膚的疾患。

所以在醫療過程中,皮膚科與其他學科不同,醫生常花更多的時間在予病患解釋用藥的方法上。但也常出現因忙碌而漏忘了囑咐,或者患者並未專心理解醫囑等,造成治療上的不理想。

皮膚外用藥抹上就行?除了頻次、用量,這幾點特別容易被忽略!

這些不當的用藥類型最常見

1、奮發塗牆型

這種患者多為中老年男性,認為外用藥塗抹越多效果越好,常常一管藥膏三五天就塗完了,一問,首先身體一陣狂抓,接著糊牆一般把藥膏當身體乳全身塗一遍……“痛並快樂著”。這種方式最浪費藥物,危害也最大。

2、過度清潔型

這種患者經常對皮膚患處比較重視,每次用藥前、用藥間隔都會不厭其煩地用水清洗下患處再抹藥。“用藥之前是否要清洗患處?”也是患者常問的。

3、小心謹慎型

多見於女性患者或者幼兒患者的家長,擔心外用藥物的各種成分,有沒含抗生素呀?有沒含激素吶?擔心藥量過多,都用棉籤沾了藥膏搽,看似衛生的方式,卻因藥膏被棉花吸收,藥量和抹藥力度的不足,透皮吸收得少影響了治療的效果。

皮膚外用藥抹上就行?除了頻次、用量,這幾點特別容易被忽略!

皮膚科外用藥看似簡單,但用藥方法講究比直接口服用藥相對複雜。要提高患者用藥的依從性和有效性,如何選藥、用藥的時機、減輕皮膚刺激反應都是比較講究的。

外用藥這樣用更有效

一、使用的時間、頻次和用量

1. 使用次數

皮膚科多數藥物是一天使用兩次,如果不知道藥物的外用方法,一天使用兩次基本沒錯。

酊劑、軟膏作用持久,每天早晚各用1次即可;但是有的藥物,特別是比較溫和的藥物(如爐甘石洗劑),一天可以使用到三四次,甚至多次,按需使用;也有的藥物要求一天使用一次,如維甲酸類藥物,臨床主要用於治療痤瘡和銀屑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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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指尖單位塗藥法

從標準包裝軟管(口徑為5mm)擠到成人食指的指尖至最近一個指間關節距離的外用藥劑量,這個量我們稱為一個指尖單位(1FTU)。

FTU是一個簡單、個性化的計量方法,顯示一處皮損需要使用的乳膏或軟膏劑量。一個指尖單位足以塗滿體表兩個手掌大小的面積。如手部單面0.5個指尖單位,面+頸部2.5個指尖單位,軀幹前或後需要7個指尖單位,單側上肢3個指尖單位,單側下肢6個指尖單位,單足2個指尖單位。

小兒用藥都是大人幫忙塗抹的,四五歲的兒童的用量是成人的1/3。

皮膚外用藥抹上就行?除了頻次、用量,這幾點特別容易被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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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同階段的皮疹使用不同的藥物劑型

皮膚科外用藥最簡單的原則:“幹對幹,溼對溼”,即有滲出較多時,選用溶液溼敷;滲出少時採用洗劑、糊劑;乾燥、結痂、鱗屑時,採用乳膏、霜劑。

皮膚外用藥抹上就行?除了頻次、用量,這幾點特別容易被忽略!

1)急性期

表現有紅、腫、水泡而無滲出者,用粉劑或洗劑為宜,因這類劑型有安撫、冷卻、止癢及蒸發作用,可改善皮膚的血液循環,消除患處的腫脹與炎症;如有滲液或開放性皮炎,則適合用溶液溼敷,有散熱、消炎、清潔作用,促進創面的收斂。

如3%硼酸溶液、0.1%乳酸依沙吖啶溶液等;急性期不能用糊劑及膏劑,否則阻滯水分蒸發,增加局部溫度,可使皮損炎症加重。

2)亞急性期

表現為小片的糜爛,伴有少許滲出,如表現為分散的丘疹或鱗屑和痂皮,一般用糊劑;如無滲液,可用洗劑、霜劑等;痂皮較厚時先塗以軟膏,軟化後拭去再外用藥物,易於吸收。

3)慢性期

表現為乾燥、粗糙、増厚、苔蘚樣變或角化過度,應選用軟膏或霜劑、硬膏等。苔蘚樣變也可用酊劑,能保護滋潤皮膚,軟化附著物,使其滲透到病損深部而起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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