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愛情,此女與父親打官司轟動邊區,成為時代記憶,4年前去世

“巧兒我自幼兒許配趙家,我和柱兒不認識我怎能嫁他呀!”這是當年說昌《劉巧團圓》中的唱詞,後來,巧兒被改編成了劇本、拍了電影,1956年,在全國上映,成為爭取婚姻自由、婦女解放的典型,這句唱詞伴隨著巧兒成為一個時代的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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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婚:因巧兒父親買賣婚姻而起

史料:1924年5月,一個胖乎乎的女孩出生在現在的華池縣悅樂鎮上堡子村,父親封彥貴為她取了個乳名叫封胖兒,4歲時她被父親許給張灣村的張柏兒為妻。18歲時,她長成個兒高挑、十分漂亮的姑娘,且因勤勞樸實,成為邊區的勞動模範、婦女積極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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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詞:上一次勞模會上我愛上人一個呀,他的名字叫趙振華,都選他做模範,人人都把他誇呀。從那天看見他我心裡頭放不下呀,因此上我偷偷地就愛上他呀。但願這個年輕的人哪他也把我愛呀,過了門,他勞動,我生產,又織布,紡棉花,我們學文化,他幫助我,我幫助他,爭一對模範夫妻立業成家呀。

巧兒(封芝琴)雖出身於貧苦農家,但從小以剪紙、繡花的“巧手”聞名鄉里,這也是後來的人們以巧兒為其命名的原因,一個心靈手巧的姑娘。巧兒4歲時就許配給了張柏兒(趙振華),與巧兒家是遠親,巧兒經常跟著奶奶去張家串門,和張柏兒也逐漸有了感情。女大十變,越變越好看。看著女兒一天天地長大成人,越來越漂亮,封彥貴就有些想不通了,一個是張家窮,沒什麼家底,二是當時訂親時沒收張家的彩禮。

當時陝甘寧邊區已頒佈了婚姻法,在全地區提倡婚姻自由,婚姻自主。封彥貴開始挑唆女兒以“婚姻自主”為藉口提出解除婚約。然而,男大當婚、女大當嫁,一起勞動又生產,巧兒和柏兒已經結下了感情,從心底裡愛上了柏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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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女兒不肯,封彥貴自作主張,暗地裡把女兒許配給城壕南塬的張憲芝之子,得了彩禮法幣2400元,銀洋48塊。怎麼辦呢?張柏兒的父親張金財得知此事後,告發封彥貴,經縣司法處審理,巧兒的兩次婚約都被撤銷了。這時候巧兒大約和柏兒見過一面,她聲淚俱下,當時便表明願與張柏兒結婚,但封彥貴依然不同意。

不久,封彥貴以法幣8000元、銀洋20塊、譁嘰4匹,將她賣給了大她十幾歲、素未謀面的慶陽縣玄馬灣賈山根底的地主朱壽昌。巧兒得知消息,當即與柏兒商量對策,1943年3月18日,張家按照當地“搶親”習俗,帶了一幫鄉鄰到封家搶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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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狀:因性格倔強被關禁閉

史料:1943年3月19日,封彥貴告到縣政府,縣司法處偏聽偏信,派出警衛隊將張金財和參與搶親的人全都抓了起來,不作調查瞭解,便匆匆審理,以“搶親罪”判處張金財六個月的刑罰,宣佈廢除封芝琴和張柏兒的婚姻,把張柏兒監禁起來。縣警衛隊還把搶親的人全部抓了起來,一對鴛鴦就這樣被拆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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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詞:巧兒我採桑葉來養蠶,蠶做繭兒把自己纏。恨我爹他不該把婚姻包辦,怨只怨斷案不公拆散了姻緣。

心愛的人為自己鋃鐺入獄,“巧兒”決心要“討個說法”。這期間有插曲:巧兒該如何討說法呢?很快,巧兒找到在當地工作的一位青海籍老紅軍,想他幫忙出出主意。這位老紅軍叫錢平,聽了巧兒的講述後,對巧兒的經歷很是同情,鼓勵她要勇敢起來,並建議她向素有“馬青天”之譽的隴東專署所馬錫五專員告狀,以爭取自己的婚姻自由。

馬錫五(1899~1962),男,陝北保安縣蘆草溝村人。長期從事人民司法工作,在兼任陝甘寧邊區高等法院隴東分庭庭長時,經常攜案卷下鄉,深入群眾,調查研究,巡迴審理,就地辦案;實行審判和調解相結合,反對主觀主義的審判作風,堅持法律原則,忠於事實真相。由於他執法嚴正,剛直不阿,深受人民群眾歡迎。他的審判方式被稱為馬錫伍審判方式,曾在解放區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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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定決心,步行了四十多公里路,來到了慶陽縣城。但事情並沒有她預想地那般順利,她最先見到了一位姓“陸縣長”,她說:“毛主席在延安說,男女平等,婦女能頂半邊天!”又說:“朱家再有錢我也不去,我就是死也要嫁給張柏兒!”“陸縣長”沒有把巧兒的話當回事,覺得她很犟,就關了她一天的“禁閉”,第二天把她放了。

雖然碰了釘子,但巧兒仍然不死心,被放出來後,她輾轉在在城東巷子一個古老破舊的小院裡找到了馬錫五專員。馬錫五熱情地招待了巧兒,巧兒倍感親切,把自己的滿腹冤屈全都倒了出來。馬錫五專員聽後,認為這是一樁典型的封建買賣婚姻,當即向巧兒表態:“真正的婚姻是不能被廢除的,我馬上調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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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響:成為了一個時代的記憶

史料:1947年5月29日,馬錫五進行調查研究後,在召開群眾大會,公開審理了巧兒婚姻案,宣佈與張柏的婚姻有效,使這對有情人終成眷屬。他還表揚巧兒和柏兒的結合是邊區婚姻自主的新鮮事,要大力提倡。同時,判處沒收封彥貴所得彩禮,科以勞役半年。張金財黑夜聚眾搶親,四鄰以為盜賊臨門,驚恐不安,也受到了處理,被判刑半年,其他附和者給予嚴厲批評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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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詞(馬錫五):邊區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老百姓的事讓老百姓自己做主 。牢記我們要為人民服務 ,我們不是救世主是人民的公僕 。

馬錫五當場為巧兒、柏兒發了結婚證書,一對有情人終成眷屬。巧兒由此開始了自己的新生活,她給自己取了一個新名——封芝琴。當時,延安《解放日報》、重慶《新華日報》、《隴東報》等接連對此進行報道;隨之,著名民間說書藝人韓起祥將其編成陝北快書《劉巧團圓》、隴東中學教員袁靜在此基礎上創作了秦腔劇《劉巧兒告狀》在邊區多次演出;新中國成立後,中國評劇院又將其編為評劇《劉巧兒》,由著名演員新鳳霞主演,隨後又被長春電影製片廠搬上銀幕,使“劉巧兒”的故事傳遍全國。

婚後,巧兒倍加珍惜得來不易的生活,兩人勤奮勞動、勤儉持家,日子越過越好。巧兒當年告狀的事也得到家人的諒解,親戚們和好如初。解放後,巧兒作為一個老典型,但從不給組織提任何個人的要求,一直與柏兒過著平凡人的生活。在他們的帶動下,當地出了許多“好婆婆”、“好媳婦”和“少生快富”的幸福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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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1984年2003年,封芝琴在當地政府的支持下三建“巧兒新居”,又新建“劉巧兒事蹟展館”三間。其後,又創辦了民間工藝品公司,註冊了“巧兒剪紙”、“巧兒香包”商標,作品已享譽全國,成為華池、慶陽乃至甘肅的一張人文“名片”。

2015年2月12日巧兒離世,享年91歲,她的家人說,當天下午,巧兒吃過晚飯後,在院子裡坐了一會兒,感覺雙腿有些無力,回到窯裡休息,隨後老人去世,十分平靜安詳。而她爭取幸福婚姻的故事,為當時的中國女性做了成功的榜樣,鼓勵更多女性衝破封建束縛,勇敢選擇愛情,成為了一個時代的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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