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爾多斯嚴打貨車超限超載!限發煤票 》

準格爾旗某煤礦:

通 知
為嚴格執行上級主管部門對車輛超限超載的管控政策,從2019年3月21日起所有到煤礦裝煤車輛開始限載!四軸車毛重36噸六軸車毛重49噸請客戶朋友們儘快通知拉運車輛,嚴格執行標準噸位,裝煤出礦後必須遮蓋好苫布,謝謝您的配合! 特此通知 2019年3月21日來源 | 網絡


內蒙包府路段嚴打超載超限車輛:伊旗納林陶亥鎮人民政府發佈通告:從3月20日起嚴打超載,涉及路段有包府路,邊賈線,七賈線,淖納線,巴蘇線等。

通告重點:

治理目標:通過嚴厲打擊貨車超限超載及非法改裝行為,減少因車輛超限超載造成公路橋樑等設施損毀,降低各類交通事故類,確保公路通行安全,減少道路揚塵汙染,改善路域環境、生態環境、人居環境,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整治重點:從2019年3月20日正式啟動S214線包府公路及邊賈線、七賈線、淖納線、巴蘇線、開展路警聯合執法和流動聯合執法,加強源頭管制,實現對貨運車輛違法超限超載運輸從源頭到路面的有效管控。

2. 對於煤礦各類拉煤車,必須按照圖例中未列車型,根據《汽車、掛車及汽車列車外廓尺寸、軸荷及質量限值》(GB1589-2016)規定,確定相應的總質量限值。

3. 各煤礦須按照上述規定嚴格執行。

整治時間:2019年3月20日開始全面實施,並實行常態化治理。

伊金霍洛旗納林陶亥鎮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0日


延伸閱讀:

鄂爾多斯市貨車超限超載專項整治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推進物流降本增效促進實體經濟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73號)、《交通運輸部公安部關於治理車輛超限超載聯合執法常態化制度化工作的實施意見》(交公路發〔2017〕173號)、《內蒙古自治區交通運輸廳公安廳關於印發〈內蒙古自治區治理車輛超限超載聯合執法實施方案〉的通知》(內交發〔2018〕47號)精神,根據《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鄂爾多斯市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實施方案的通知》(鄂府辦發〔2018〕119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方案重點內容:

整治目標:通過嚴厲打擊公路貨運車輛超限超載行為,減少因車輛超限超載造成公路橋樑等設施損毀,降低各類交通事故率,確保公路通行安全,減少道路揚塵汙染,改善路域環境、生態環境、人居環境,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整治重點:各旗區人民政府要建立重點貨運源頭單位監督全覆蓋制度,並對轄區的工礦企業、重點貨運站場進行有效巡查,實現巡查、技術監控全覆蓋。巡查中發現貨運源頭單位為貨運車輛超限超載配載的,由市交通運輸局等相關單位依法查處。(責任單位:各旗區人民政府、市交通運輸局)

通過限發“煤票”的方式開展煤炭運輸超限超載源頭治理工作。運煤車輛超限超載或因超限超載造成運輸汙染的,對運輸源頭企業採取停發“煤票”等處罰措施。(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煤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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