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稅率降3%,價格降3%是否合理?數據分析對比便知

隨著減稅降費一系列政策出臺,增值稅稅率也從2019年4月1日起由16%、10%降為13%、9%,消息一出,可謂一石激起千層浪。

好傢伙,稅率降3%,客戶也要求價格降3%,合理嗎?這似是而非的問題,應該令大多數老闆及財務人員很是頭疼。本著急別人之所急,想別人之所想的精神,小編對此進行了演算,供大家參考。閒話少說,直接以數據說話,有圖有真相。

【案例資料】

甲公司為一般納稅人,購入一批貨物,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註明價款1000萬元,稅款160萬元。貨款付訖,驗收入庫,一頓猛操作,發生各項成本費用合計500萬元。隨後該批貨物全部出售給乙公司,簽訂的合同價款為2320萬元。

為便於計算,不考慮除增值稅、城建稅及附加、企業所得稅外的其他因素,以此為背景,我們為甲公司相關財務數據進行比較分析:

增值稅稅率降3%,價格降3%是否合理?數據分析對比便知

⑴情形1、增值稅為16%,啥都不變

進項稅額160萬,通常情況下,不對售價特別註明理解為含稅售價,即2320萬的不含稅價(銷售收入)為2000萬元,銷項額為320萬元,應納增值稅額為320-160=160萬元,相應的城建稅及附加(7%、3%、2%)為160*12%=19.2萬元。

利潤總額:2000-1000-500-19.2=480.80萬元,按25%計算的企業所得稅為480.80*25%=120.20萬元,淨利潤為480.80-120.20=360.60萬元。

稅費繳納合計:160+19.2+120.20=299.40萬元。

我們來看下資金變動情況:-1160-500+2320-160-19..2-120.20=360.60萬元。也就是說,增值稅率為16%時,真正賺到手有360.60萬元。

⑵情形2、稅率降為13%,其他不變

這也比較簡單,雙方略懂稅法,知道不含價為2000萬元,稅率為13%的銷項稅額為260萬,總價款為2260萬元,貨物是稅率調整前購入的,進項稅額還是160萬元,應納增值稅額=260-160=100萬元,城建及附加=100*12%=12萬元。

利潤總額=2000-1000-500-12=488萬元,企業所得稅=488*25%=122萬元,淨利潤=488-122=366萬元。

稅費繳納合計:100+12+122=234萬元。

資金變動情況:-1160-500+2260-100-12 -122=366萬元

對比情形一,多賺366-360.60=5.4萬元,具體表現為:雖然銷售收款減少60(2260-2320=60)萬元,同時少繳稅款65.4(299.40-234=65.4)萬元。

⑶情形3、稅率降3%,含稅價降3%

增值稅率由16%降為13%,前面已經說過售價通常含稅,價格降3%,即為2320*(1-3%)=2250.40萬元,相應的銷項稅額=2250.4/(1+13%)*13%=258.90萬元,應納增值稅額=258.90-160=98.90萬元,城建稅及附加為11.87萬元。

利潤稅額=2250.4-258.90-1000-500-11.87=479.63萬元,企業所得稅=479.63*25%=119.91萬元,淨利潤=479.63-119.91=359.72萬元。

稅費繳納合計:98.90+11.87+119.91=230.68萬元。

資金變動情況:-1160-500+2250.40-98.90-11.87 -119.91=359.72萬元。

對比情形一,359.72-360.60=-0.88萬元,虧了哦。仔細分析下,原合同價款是2320萬元,;價格降了3%後變為2250.40萬元,收款減少69.6萬元,納稅節約299.4-230.68=68.72萬元,兩者相抵虧0.88萬元。

再看淨利潤變動:(359.72-360.60)/360.60*100%=-0.24%,這是營業收入約2000萬元,營業成本近1500萬元規模的公司的因價格隨增值稅稅率變動而變動對淨利潤的影響,應該可以說是影響甚微。

⑷情形4、稅率降3%,不含稅價降3%

原合同的不含稅售價為2000萬元,在此基礎上降價3%,不含稅價為2000*(1-3%)=1940萬元,含稅價為2192.2萬元,足足減少127.8萬元,降幅近127.8/2320=5.51%。相對而言,這可能性不大,因為按照此售價計算的淨利潤為321.70萬元,整整少賺360.60-321.70=38.90萬元,血虧,誰也不能接受!

增值稅稅率降3%,價格降3%是否合理?數據分析對比便知

【結論】

綜合上述,我們可以看到,甲公司在增值稅調整前購進貨物,按16%稅率計算的進項稅額既定不變,在增值稅稅率降低3%,同時價格降低3%時,銷項稅額隨銷售收入減少而減少,應納的增值稅對應減少,增值稅稅負率相對降低(調整前為:160/2000=8%,降稅率3%後為98.9/1991.5=4.97%)。

因此,4月1日前取得一定進項稅額,增值稅稅率降低後,適當降價未嘗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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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我想這個問題,應該能整明白了吧。碼字不易,覺得不錯,煩請點個贊。如有不同見解,歡迎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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