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地礦業績補償官司見“曙光” 相關爭議股票被凍結

山東地礦業績補償官司見“曙光” 相關爭議股票被凍結

魯網12月28日訊(記者 王國棟)今天,記者從深圳證券交易所獲悉,山東地礦股份有限公司(山東地礦.000409.SZ)收到了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的《執行裁定書》,裁定凍結自然人劉某某持有的約169.75萬股山東地礦股票,併發布了重大訴訟進展公告。

據瞭解,2017年1月10日,山東地礦收到最高人民法院就公司訴訟山東地利投資有限公司(下稱地利投資)、山東華源創業投資有限公司(下稱華源投資)、北京寶德瑞創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下稱寶德瑞創投)和褚志邦重大資產重組2014年度業績承諾股份補償一案的終審判決。

據相關公告,這起訴訟起源於山東地礦在兩年多前的重組。2012年9月,山東地礦向包括上述3家公司在內的8位重組方作價18億元、溢價105.62%購買山東魯地礦業投資有限公司100%股權、淮北徐樓礦業有限公司49%股權和婁煩縣魯地礦業有限公司40%股權,對應發行的股份為3.01億股。按照當時的約定,雙方簽訂了盈利補償協議,約定標的公司2013-2015年的預測淨利潤數額分別為1.28億元、1.57億元、2.14億元。如果沒有達到預期目標,山東地礦的重組方則需要做出補償。

最終的結果是,2013年標的公司達到了盈利預測值,但是2014年卻發生了劇變,標的資產合併淨利潤為虧損1249萬元。依據《盈利預測補償協議》,山東地礦確定了8家發行對象各自所應承擔的補償股份數量,然而上述3位被告所持股份數量不足以補償,其中地利投資不足部分為53.92萬股,華源投資不足部分為614.21萬股,寶德瑞創投有限責任公司不足部分為218.34萬股。以昨日山東地礦23.24元/股的收盤價算,這3家公司分別需出資1253萬元、1.43億元、5074萬元才能買入相應的股票,然後補償給山東地礦的其他投資者。

公告指出,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向被執行人褚志邦發出執行通知書,責令其交付約169.75萬股山東地礦股票,被執行人褚志邦未履行,其持有的約201.93萬股山東地礦股票因租賃合同糾紛被太原市小店區人民法院裁定司法過戶給自然人劉某某。現劉某某向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出具書面承諾,同意代褚志邦履行股份補償義務。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據裁定如下:凍結第三人劉某某所持169.75萬股山東地礦股票。凍結期限三年。凍結期間,未經許可不得轉讓、變賣、質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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