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 南 省 淮 滨 县 人 民 法 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18)豫1527执895号
本院在执行(2018)豫1527执895号申请执行人焦成运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贾美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贾美娜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焦成运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请求淮滨县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贾美娜进行悬赏执行,并承诺有关人员提供真实有效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或被执行人下落并实际执行到位的, 向其支付赏金。赏金计算标准为通过该财产线索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百分之十(10%)。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对该案悬赏执行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一、被执行人基本信息:
贾美娜,女,汉族,1996年11月20日生,住河南省商水县大武乡贾庄村4组,身份证号41272319961120382X。
二、悬赏条件: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贾美娜财产线索或下落,使该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
三、执行标的、悬赏金计算方式:
执行标的:执行标的273500元及逾期利息
悬赏金计算方式:根据提供线索人提供的线索发现有价值财产或被执行人下落,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百分之十(10%)计算。
四、领取条件:
悬赏公告发布后,有关人员向本院提供财产线索的或被执行人下落,本院将对有关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及被执行人下落地址进行登记;两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或被执行人下落地址的,本院将按照提供线索的先后顺序登记。
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贾美娜财产线索或下落,使该申请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本院将按照悬赏公告发放悬赏金。
有关人员为申请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悬赏金。
本院将对提供线索的有关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严格保密。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淮滨法院执行局
电 话:13839786063
本院地址:淮滨县城关镇备战路中段
邮编:464400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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