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一卖淫团伙17个销售经理14个"小姐" 还没固定场所…

苏某等33名被告人组织卖淫、介绍卖淫、窝藏一案系吉林市昌邑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审理的案情较为复杂、涉案人数较多、社会影响较大的涉恶案件。

吉林市一卖淫团伙17个销售经理14个

昌邑区人民检察院分别以被告人苏某犯组织卖淫罪、被告人孙某等三十一名被告人犯介绍卖淫罪、被告人曾某犯窝藏罪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苏某自2016年以来,以高额稳定价格为诱饵招募卖淫女20人,制定卖淫活动价格及介绍卖淫的提成分配方式,并规定各卖淫女与娱乐场所销售经理之间不允许有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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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娱乐场所销售经理17人,卖淫女14人,该犯罪集团无固定经营场所,吉林市昌邑区涉案的各大娱乐场所的销售经理及卖淫女根据嫖客的需求,通过微信联络及转账,牟取利益,具有较强的隐蔽性与社会危害性,苏某等33名被告人形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扰乱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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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庭审的顺利进行,昌邑区法院制定了详细的开庭预案,各部门联动,抽调前导车及押解囚车共六辆,警力50余人。

2019年2月27日,昌邑区人民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了苏某等33名被告人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庭审历时9个小时,合议庭对33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公诉机关就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向法庭出示了相关证据。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并对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法庭辩论,庭审环节有序进行。因案件涉及被告人人数多,案情复杂,案件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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