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報記者蘇晚3月28日洛杉磯報道】週四,美國最高法院宣佈,不會阻止特朗普政府的“撞火槍托”(bump stock ban)禁令生效。
據ABC新聞報道,美國司法部去年12月宣佈了“撞火槍托禁令”,並於週二生效。週一,美國最高法院考慮美國槍支擁有者、槍支擁有者基金會和弗吉尼亞公民防衛聯盟提出的緊急請求,要求在對禁令提出質疑的案件上訴期間,暫緩執行這一禁令。
首席大法官約翰·羅伯茨(John Roberts)週二拒絕了暫時推遲禁令的請求,但索尼婭·索托馬約爾(Sonia Sotomayor)法官仍在等待另一項推遲禁令的請求。
左側為撞火槍托(圖源:路透社)
據美國菸酒槍械及爆炸物管理局(Bureau of Alcohol, Tobacco, Firearms and Explosives)介紹,“撞火槍托”是一種允許半自動手槍單次扣動扳機就能連發射擊的裝置。
2017年10月,拉斯維加斯音樂節發生大槍擊,這是美國曆史上最致命的大規模槍擊事件之一。58人死亡,400多人被從一間高層酒店房間發射的子彈射傷。數百人在逃離混亂的現場時受傷。
此後,禁止這些設備的努力進入了高潮。在那次襲擊中,槍手在步槍上使用了“撞火槍托”。
當時的代理司法部長馬特·惠特克(Matt Whitaker)在去年12月的聲明中說:“我們忠實地遵循特朗普總統的領導,明確指出撞火槍托是非法的,我們將繼續清理非法槍支。撞火槍托會把半自動步槍變成機槍。”
該禁令於週二午夜生效,將持有“撞火槍托”定為重罪,最高可判處10年監禁和25萬美元罰款。槍支倡導組織稱,超過50萬曾購買槍托的美國人被要求上交或銷燬所持“撞火槍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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