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臺】典型事故之行車過程懂禮讓

2019年1月25日,漢臺區天漢大道北段興漢新區管委會十字發生一起交通事故。毛某某(男,30歲)駕駛陝F98**B小型轎車在興漢新區管委會十字轉彎時未按規定讓行,與李某某(男,24歲)駕駛的無號牌普通兩輪摩托車相撞,致李某某受傷,兩車受損嚴重。接警後漢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二大隊事故中隊民警趕到現場處理。

【曝光臺】典型事故之行車過程懂禮讓


【曝光臺】典型事故之行車過程懂禮讓


經大隊事故調查處理雙方責任認定:毛某某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一條第一款第七項“機動車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通行:(七)在沒有方向指示信號燈的交叉路口,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行人先行。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機動車讓左轉彎車輛先行。”之規定。李某某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條第一款“機動車上道路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誌標明的最高時速,在沒有限速標誌的路段,應當保持安全車速。”之規定和《陝西省實施辦法》第十七條“任何人不得擅自駕駛未經登記註冊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之規定。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條之規定,毛某某負本次事故主要責任,李某某負次要責任。

交警提示:道路千萬條,安全第一條,行車懂禮讓,路途更通暢。

審核:高 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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