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開發商籤《商品房買賣合同》時,開發商只准籤自制式合同,業主該怎麼辦?

SRS123Oh宋潤身


首先,《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確有國家或地方市場監督管理局監製的格式合同樣本,一般各地房管部門均要求籤署上述格式合同,有的地方是籤全國的格式合同,有的地方則制定了地方的格式合同,但都是統一格式合同,該份合同應該說對交易雙方的權益保障約定的還是比較公平和細緻的。因此,開發商要求你籤指定格式合同是合理的,你可以看看合同封面下方有無**市場監督管理局監製的字樣。

其次,《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格式合同樣本里有部分空格內容待開發商和購房者雙方約定,而且雙方還可以另行簽署補充協議或補充合同。那麼正本合同裡的空格部分以及補充協議或合同,這些可變內容,各開發商、各樓盤甚至各期產品都可能都是不同的。這部分內容的公平性如何保障呢,國家另有規定,即格式合同(含空格部分)以及補充協議,在開發商辦理預售許可證前要報當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審核備案的,即要經過該部門審核同意後,開發商才能去房管部門辦理預售證。因此,開發商後期與購房者所簽署的合同,必須按照在當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已備案通過的合同樣本執行,該樣本按規定是要在售樓部同預售證等資料一起公開公示的。因此,如果你對所籤合同存疑,可以要求查閱備案樣本進行對照,看是否有貓膩。

第三,合同樣本要按照國家或地方制定的格式樣本,空格部分和補充協議又要經過所在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審核備案,所以購房合同對購房者而言,在目前的政策環境下,應該沒有太大的有失公平或利益侵害之處。但合同樣本(含補充協議)在報送各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審核備案的過程中,各地政府部門審核管理人員的政策水平、尺度把握、個人理解未必一致,尤其是越往基層城市差別越大,因此可能會導致對開發商和購房者雙方權益把握的鬆緊度不一,但這種情況目前也沒有更好的辦法,畢竟事還是要人來做,只能保證大的方向不偏移即可。


合肥老李


商品房買賣的過程中一般只會籤兩總合同,分別是交定金時與開發商籤的草簽合同,還有一份是經過當地住建局與房管局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不知道您說的是不是草簽合同?下面簡單說說這兩份合同:

1、草簽合同,這份合同的內容很多都是開發商自己撰寫的!但是也是根據當地的相關政策撰寫的!只是上面會增加很多對開發商本身起到保障的條款!這份合同的內容是購房者可以與開發商協商更改內容的!

2、商品房買賣合同,這份合同是經過政府部門備案的!內容是不可變更的!無論是購房者還是開發商都只能接受!如有其他協議,可以填寫進備註欄就可以了!


海南豪宅小優


霸道條款由來已久,行業規則總是翻手為雲,覆手為雨。自制式合同不足為奇,如保險條例等等。


二興見


沒有辦法,你可以不買,開發商不會改合同的


地產操盤之王


他們的合同一向都是制式合同,合同的條款對他們有利,這也算是約定俗成的,沒辦法了,要麼籤,要麼不買了。


石軒述樓市


不明白你說的自制式合同是啥意思⊙_⊙

商品房買賣合同是需要到房管局備案的,合同都有統一格式,是房管局下發的,條款都比較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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