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可以有哪些补偿,老百姓什么时候能拿到补偿款?

征地可以有哪些补偿,老百姓什么时候能拿到补偿款?

一、 征地有那些补偿?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征地补偿费用=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6≤补偿倍数≤10)


安置补助费

1.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被征收的耕地数量÷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

2.每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人均)安置补助费=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4≤补偿倍数≤6)。但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注意:如果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还不能使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过省级政府的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能超过土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另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并公布了各市县征地的统一年产值标准或区片综合地价,可参照适用。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一般按照市场价格进行补偿,青苗补助费最高按照一季产值计算;如果播种不久或者投入较少,可以按照一季产值的一定比例计算。)


二、 征地补偿费怎么分配呢?

土地补偿费

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应当符合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在发放过程中,村集体经济组织一般会预留一定比例的土地补偿费,主要是用于处理村集体公共管理与基础设施等。但具体预留的比例是由各省自行制定具体的分配办法,一般预留比例大致为20%至30%。

安置补助费

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三、 征地补偿费怎么支付?

征地补偿款的发放时间一般是依据补偿安置协议,根据补偿协议约定的支付时间进行发放。如果补偿协议中没有约定的话,参照法律规定。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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