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辦小學學校到底是屬於校長一個人的,還是屬於全體老師和學生的?

大義川行音樂製作人


公辦小學實行的校長負責制,出了事情自然校長是第一責任人。但是學校並能說是校長的,學校是公家的。

題主的困惑其實我曾經也有過。那個時候我也很年輕,剛剛進入一所學校,可能是因為自己的教學經驗不怎麼豐富,在班級管理和教學中都遇到了一些問題,加上自己每天的事情也比較多,整個人每天都比較累。這個時候我最不喜歡的就是學校的校長,看到他每天似乎優哉遊哉,有沒有上什麼課,好像很閒的樣子,每天還對我們下面的教師指手劃腳,一副居高臨人的派頭。

不過,等到我工作的時間長了,就慢慢地發現,其實做校長也沒有我想象中那麼輕鬆。學校那麼多教師和學生,校長身上的擔子也是很重的。雖然校長不用自己直接去上課和管學生,但是他身上是揹負了責任的,他所管理的學校如果在安全和教學上面出了問題,教育局是要找他的麻煩的。

所以,不妨把眼光放寬些,其實校長也是那麼好當的呢!

我是一名普通的教師,和你一起關注教育熱點問題。


教育故事鋪


這個問題提得太好了。按道理,公辦學校當然是政府辦的,是公有性質的事業單位。學校是教書育人、培養人才、增長知識的地方,學生是學校的主體。學校的主要工作是搞好教育教學,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提高學生的學習成績,讓孩子們增長知識,成為對國家、社會有用的人才。

但是,現實中,我們的公辦學校的性質已經有一些走樣了。更像是校長傢俬人辦的學校。公辦學校名義上、名稱上是公立學校,但實際上是校長個人的私人學校。

為何這樣說呢?

事實是最好的答案。a、學校的一切權力、權利屬於校長。學校的一切事務校長一個人說了算;權力缺少必要的監督、制約。這樣一來,學校的一切利益,好處,校長通吃。b、中小學學校的校長職位,成為很多人夢寐以求的職位,一些人不惜花重金買校長職位,就是普通人,也能知道其中的奧妙。c、這些中小學校長,不帶課,不帶班,整天還忙得不知東西。忙著校園美化,忙著學校的工程,忙著採購,忙著高級職稱,忙著評優,忙著這個能手,忙著哪個能手,忙著住得好,吃得好,喝得好,忙著……d、這些校長,從來不關心學校、學生,不關心教育教學。e、學校就是校長的私人領地、自留地。f、學校校長傲慢、貪婪、霸道、無恥。

這樣的公辦中小學,還是公家辦得嗎?還姓“公”嗎?


蕪木


當然不是他一個人的,公辦小學是屬於國有的,它不能脫離人們的監督,校長更應該嚴格要求自己。

現實中,有的校長獨斷專行,搞一言堂,一個人說了算,忽略了學校領導班子中其他成員的作用和地位,像這種人,往往最後不會有好下場,只是看著一時風光。因為學校的確不是他個人的,所以,可以通過各種方式,把他從臺上請下來,請更有能力的人做校長;如果年齡大了,還可以通過退休方式,離開校長的工作崗位,新校長到位後,所有的話語權,老校長都沒有了。當校長,也是幾年時間。

當然,校長在任期間,很多學校的重大事項,他是有發言權的,尤其是“三重一大”事項,他可以提出各種處置辦法,經過學校的班子會集體討論決定後實施。如果有的學校班子會也由校長一人說了算,那校長就脫離了同事們的監督。如果這樣,脫離了班子,最後紀委監委收到舉報線索,一查一個準,下臺沒跑,身敗名裂。那時還不如一個普通老師呢。

大家感覺校長花公家錢說花就花,可能存在一定程度的誤解。學校是一個大家,當好這個大家並不容易。有些該花的錢是必須要花的,也有很多決策,或許並不切合實際,花了錢卻沒有達到效果。這在工作中經常遇到,但這錢沒有裝到個人口袋裡,就還算是正常。普通老師們的職責是一線教書,校長的職責是管理學校,管理老師隊伍,提升教學質量。職責不同,普通老師確實不可能會對學校的管理和開支費用參與意見,因為這不是一般普通老師的職責。

關於一個校長的合格與否,需要有關方面進行檢驗。如果校長不合格,普通老師也可以發表不同意見,可以署名或匿名舉報校長的違法違紀事實和線索。不過校長真的出了事,也要看出的是什麼事,如果涉及到了班子其他成員,也會一併追究相關責任,並不是說,所有事,都會由校長一個人頂著,那樣也不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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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主提出這個問題的真正用意,當然不是不知道"公辦小學學校到底是屬於校長一個人的,還是屬於全體師生的?”的道理。真實用意而在於質問:

校長憑什麼可以把學校當成自己的私有財產?

還別說,教師的這種“質疑",確實在很多學校存在!老師對校長的諸多不公平、不民主、不透明等行為,只是"敢怒而不敢言"而已。

我們可以很肯定地說:如果一所學校陷入如此"怪圈",老師工作熱情嚴重受挫、校長威望喪失、教學質量下降、學校發展希望渺茫……



今天"三味"也正想“借題發揮"一下心中的幾點感言:

1、某些校長在決定學校重大事務和重要制度時,基本不徵求教師意見。

平時在教師大會上,講得頭頭是道:說什麼“學校的發展,需要老師們齊心協力、獻計獻策"。可是,老師真提點意見,不採納也就罷了,還給小鞋穿,甚至故意刁難。誰還敢提幻啊?

年度評優評先制度、教學成績評價制度、績效分配方案,這些事關教師切身利益的制度,總得聽聽老師們的看法吧?但事實上,正副校長几人,在辦公室一頓協調,就下發給了老師,自x月×日起執行。

只要有榮譽機會,領導都能獲得;領導少上課或不上課,績效比多數老師多。老師有意見時,說是按制度辦,對事不對人。

2、每期財務結算,參與人員就幾個領導加財務人員。票據和收支情況不公示,教師代表最多糊里糊塗籤個字就完事。就算領導真沒貪,可老師怎相信?

比如,學校統一補課,收了學生補課費。這筆錢一般不入學校正賬,也算是"專款專用",理應收支清零。可是,每當期末時,學校僅造個"教師補課費發放表“,教師簽字將費用領走就完事。老師們私底下發牢騷:怎麼就這點點?學校總得給個解釋吧?

3、某些校長“官威"過甚,總不屑融入教師群體。

會上口口聲聲稱老師們為"兄弟姐妹",但平時,碰到老師,如果老師不先主動招乎,就當沒看見。老師主動打招乎時,也最多生硬地點點頭了事。

學校教師微信群都刷爆屏了,可校長從來保持“潛水“姿態。可校長曾說,自己經常看群信息,可為何就不冒個泡?

一所好學校,必須有個好校長!校長雖然要有"領導"風範,但更需要有為教師服務的意識。只有敢於做教師的朋友和貼心人,教師的工作才會愉快,學校的工作才有高效率,學校的發展才有希望。

因此,如果校長真把學校當成個人的,那麼,最好也把老師當成自已的家人!

網友們認為是不是應該如此呢?


三味聊教育


我來回答這個問題吧。

提這個問題的,顯然並不是不知道公辦學校姓“公"的屬性,而是對校長有意見!

學校管理是一門大學問,不是隨便拿出一個人來就能當校長。有的學校雖然很大,但是管理得井井有條,幹群關係良好,老師敬業,學生勤奮,校風正,學風好。評先評優評職稱優者上,按照制度治理學校,或叫依法治校。任人唯賢,不欺軟怕硬。領導作風正派,不禍害女老師。這樣的學校,教職工絕不會發生這樣的疑問:這學校到底是屬於誰的。

反之,有的學校雖然不大,但是學校管理混亂,校長不懂教學還瞎指揮,任人唯親,朝令夕改。每年評職稱老師們意見大,甚至進行不下去。老教師冷眼旁觀,新教師消極怠工。教學質量一年不如一年。老師們一天很難見到校長一面。

火車快不快,全靠車頭帶。一個學校發展好不好,校長起著關鍵作用。衡水中學原來也是個非常一般的學校,但是在老校長的帶領下,硬是發展成為全國名校。

現在,不論是城市還是鄉村,學校的硬件建設都有了很大的改觀,教師素質也大大提高。但是學校管理卻是良莠不齊,雖然有些校長也是由優秀教師教而優則“仕",但是教書和管理不是一回事。學校管理是一門藝術,會教書的不一定能當好學校這個“家”。

我原來所在的初中有兩個老師特別優秀敬業,教育局為了讓他們帶一下另外兩所中學,直接破格提為校長,結果在兩所學校裡幹得都不是順風順水的,後來局裡也不敢這樣直接提拔了。

現在,某些校長到達了退休年齡,但是往往出現無人可替的現象。當然不是沒人想當,而是找不到合適的人選。這也讓局裡的領導很是頭疼。因為,誰都不願意自己選出來的下屬是個扶不起的阿斗。

因此,校長及後備幹部的培養非常重要,它關係到一個地方教育的發展和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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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河北人


現在有一些事實已經超出了我們對現象的認識。

公辦學校屬於國家的財產,全體教師包括學校領導代表國家使用管理國家財產。但實際是校長一人說了算,為何?道理很簡單,如果學校內每個人都能夠管理學校的話,其實誰也都管理不了,什麼事情也辦不了。校長做為學校最高的領導者,按照職責,比其他教師理所應當的管理學校,所以權力落入校長之手就不難想象了,學校的大小事情校長一人說了算是事實。

至於說學校屬於不屬於校長的這是一個另一個話題。不過這兩個話題是有聯繫的,就和禪讓制一樣,時間久了,就變成家天下了。

上午第四節課的時候,我和同事在中心花園邊站著說話,過了一會兒,校長送著幾個人從樓上走下來,其中有一個小夥子很年輕。同事說他是專業軍人,回來不久在某縣城中學當政教主任,現在是某個小學的校長,那個小學學生人數多,校長的位子不少人都盯著。其實在教育系統內部是存在“貴族教師”的,說他們是教師,但沒教過幾天書,人生軌跡也是被規劃好了的,先主任後校長,再到局上當個領導,豈是普通教師能所想象的,普通教師只會為個職稱爭個頭破血流,多沒出息!

學校由校長說了算演變成屬於校長的,不過是次而又次的問題了。我提普通教師,人家笑話我了,普通教師啥都不是,啥也沒有。





同一首歌115


我們誰都知道公辦中小學屬於國家所有,歸各級地方政府管理,有專門的教育委員會或者教育局管理和監督中小學當教育教學及其財務。但是中小學校長在學校管理方面也有極大的權力。校長是一個學校的法人代表,學校的一切事務大都是校長說了算,雖然名義上是什麼民主集中制管理學校事務,可在實際的操作上還不是校長說了算。如果遇到人品不咋的,貪婪成性的校長,那學校的財務就是校長的提錢罐。現實中這樣的校長還真不是少數。真正無私奉獻的校長還真不多見。反正都是上級任命的,教師就是打工仔,翻不起大浪的。得罪了校長有你受的,職稱,評優,安排課程,年終績效考核等等,有的是招治你。學校教師大都裝眼瞎裝耳聾,除了背後嘀咕又能咋的。


貓哥162604536


"公辦小學學校到底是屬於校長的,還是屬於全體老師和學生的"?這個問題是原則性的判斷失誤或歸屬錯誤問題。應該不屬於"三者"任何一方。

一,公辦小學學校是經過政府部門地方隸屬機構廣大群眾及社會團體等考察研究逐級上報審批的社會事業單位,它代表一個國家的辦學宗旨與理念,也是政府部門履行職責不可否認的連帶關係,它的辦學方向必須堅持黨的教育方針,遵循黨的各項教育規章制度,代表廣大人民群眾的立場與利益,是"三位一體"(社會,學校,家庭)的教育環節,學校的一切基礎設施財產資金屬於公共關係國家歸屬,任何個人和任何一個機關幹部包括校長局長等都沒有資格權力私自派出或據為己有。

二,公辦小學學校的學制與人事決定安排,都是經過上級組織主管部門編制機構等按組織程序管理權限嚴格審查精心核算的事業單位編制人員,而校長的選拔與審批是經過逐級上報考察而確認上崗,只是分工不同,責任與職責與老師不分"特殊享受\

喜205409161


謝謝您!公辦學校是屬於國家的,國家投資!

你們學校的財物管理就不付合規定,沒有財務室,每個學校都要有會計,有出納,就是有管賬的,有管錢的,還要有管物的(辦公用品,學生用的打掃衛生用品),你們學校這個校長他昏了腦袋了,他管!他能說清楚嗎?他買東西肯定有提成,有好處!50元的東西他開100元的條子誰知道?現在正式發票少,就是開個收據,想寫多少,那老闆也給寫,他們都有好處啊!


沐清風明月


對於這個問題,我想要清楚兩層意思。校長,教師各在學校扮演什麼角色,各要履行什麼義務。《義務教育法》第三十條規定:"學校的教學及其它行政管理,由校長負責。”那麼,校長在學校究竟要履行哪些義務呢?有向上級行政主管部門提議學校中長期發展規劃及基本建設的議案,委派學校教育教學,後勤保障人員,並對其監管,組織學校教職工遵紀守法,制定符合學校實際的規章制度,並提交學校全體教職工討論通過,且監督執行的義務。有組織教師制定學期、學年教學計劃和活動安排,並監督指導實施。按國家或地方規定開齊所有課程。代表學校向受教育者簽發相關證書的義務。有學校人事調配的建議權。有向上級主管部門提交經費預算方案,方案是在教務,總務,財務和教師代表共同參與,民主理財,討論確定的。有組織全體教職工根據學校的規章制度,客觀對教職工考核評估,制定獎懲制度並提交全體教職工討論通過的義務。有組織全體教職工對學校工作的考核評估、公平、公正、公開對教職工評優、評模、評職的義務。無論校長具有什麼樣的權力,都是在上級主管部門和全體教職工的監督下行使,沒有其它的特權可言。作為教師,有參與學校綜合管理的權力,學校的一切事務都是在校長的帶領下,由學校每位成員的共同努力和極積參與下完成的。有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積極參與教改、公開課、示範課等課研任務。享有評優、評模、進職的權力,在公平、公正、公開的全提下是教師享有的榮譽,當仁不讓。如果校長在工中參雜了個人主義,獨斷專行,學校工作將一塌糊塗。如果教師在工作中犯了自由主義,將會積怨自棄。總之,學校是一個集體,不論是校長、教師、還是學生,都要各盡其責,名司其職,各盡義務。都是集體中的一員,都是學校的主人。都有一個共同的目標,為了學校長期發展。(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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