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千萬不要跟喜歡的人在一起 "

你試過最長堅持喜歡一個人的時間是多久?一個月,半年,一年還是更久?

聽聞愛情,十有九悲,我們總會安慰自己相信“努力了就一定會有回報”。

“或許他現在還不夠喜歡我,但只要自己拼勁全力地對他,總有一天可以感動他。”

可最後才發現你當初所有的付出和努力,在他眼裡不過是可有可無的存在,原來到最後感動的也只是你自己罷了

為什麼說“千萬不要和喜歡的人在一起”,我想以下是我見過最好的答案。


01

會浪費很多時間



“三年了,我跟他在一起三年了,其實我早就明白他不愛我了,只是還想再堅持一下。”

我身邊也有過類似的例子,有一對情侶糾纏了數年,期間分分合合很多次。

他們每次複合我都有問過女孩“這次是認真的嗎?”,而她的回答也總是那句“他是的我真愛。”

直到最近,那個女孩才跟我說“光輝,這次我是真的放下了。”

希望如此吧,但我想說的是,

或許有時候我們在奮不顧身愛一個人的時候,可以冷靜下來思考一下:

在他身上花費這麼多時間和精力,是否真的值得?

他若是真的愛你,也會應該好好珍惜你吧,而不是讓你苦等那麼多年,消耗著你最寶貴的青春,到最後頭也不回地把你拋棄。

一輩子很短,但你很珍貴,千萬不要把你最美好的年華浪費在一個自己“喜歡”的人身上。


02

他也在喜歡別人



“這是我前男友和其他女孩的聊天截圖,我在舔他的同時他在添舔別人”

你什麼都很好,可是他就是不喜歡你。

就像《最好的我們》路星河對耿耿第56次求婚,卻抵不上餘淮一句“我來晚了”。

你很期盼他能回頭看你一眼,可你並不知道,其實他一直在抬頭望向前面的人。

就像今天是你們的紀念日,你精心化了美美的妝容,做了一桌豐盛的晚餐,還為他準備了貴重的禮物,滿心歡喜等著他一起回來慶祝呢,可他卻因為別人一句的“你今晚能來接我嗎”,就把你的所有付出和努力都拋在腦後了。


有些時候真的挺無奈的,你為他做的再多,可在他眼裡也比不上別人隨口的一句話來得重要。


03

別委屈了自己



不知道有多少女孩有過類似的經歷,

能不能別屏蔽我的朋友圈,能不能別刪我的聯繫方式,能不能重新加回我,我保證這次再也不打擾你了。

你很喜歡他,不願斬斷這最後一絲與他聯繫的機會;你很不甘心,想極力挽回他。

以至於有時甚至不惜降低自己,變得毫無原則,卑微到塵埃。

可你要清楚,這並不是愛情該有的模樣啊,你這樣的喜歡也毫無意義。

其實不愛一個人就跟喜歡一個人一樣是沒有道理的。你喜歡他,所以感覺做的一切都是有意義的;

可他不愛你,即使你做的再多,感動了全世界,也唯獨感動不了他。

所以希望你別再對一個不愛你的人掏心掏肺了,別再這麼卑微,別再委屈自己了,

因為他根本不會在乎的。


04

不是所有的努力都是值得的



一開始我們都天真的以為,只要對他好一點再好一點,終有一天他就會發現自己的好。

可事實卻是,在不愛你的人眼裡,你的一舉一動對他來說都是負擔、是累贅。

你想主動抱他,他卻想著怎麼推開你;你想吻他,他卻閉著嘴無動於衷;你想牽他的手,他卻使勁把你甩開。

經歷多了我們才發現,原來不是所有的喜歡都能走到最後,不是所有的努力都會有結果。

就像你在機場永遠也等不來那艘船。

比起在一些毫無可能的事情上努力付出,卻得不到回報,最後還傷害了自己,

我們更應該把精力留給真正對的人吧。


05

有時愛情會矇蔽自己的眼睛



有時候愛情確實會矇蔽我們的雙眼,以至於你分不清他是真的喜歡你還是花言巧語的套路。

你身邊的人都知道其實他就是一個十惡不赦的渣男,可他在你眼裡卻依然魅力無限。

在感情裡最怕的就是迷失自我,有位讀者跟我說過,

“喜歡他的時候,不管他做什麼我都能原諒和理解,之所以後來不原諒了,是因為徹底不愛了。”

我們都說戀愛會使人智商下降,但當你回個神來,擦亮自己的雙眼重新審視你們的關係時,

你會感嘆,原來自己當初到底有多傻,為他付出是有多麼不值得。


06

錯過了很多


前男友



現男友



“拎著垃圾走了一路,害得我錯過超多禮物呢。”

為什麼說我們“千萬不要跟喜歡的人在一起”,

就是因為有時我們會被愛情矇蔽了自己的眼睛,愛上一個不值得人,付出了很多努力,卻得不到一絲尊重,浪費了寶貴時間,最後委屈了自己。

或許有時候我們真該學會放棄,學會放棄那個你喜歡了很久很久,他卻無動於衷的人。

因為這種沒有結局,看不到希望的苦等,實在太煎熬了。

或許這樣你會掙扎,會彷徨,會心如刀絞,

但當你真正鼓起勇氣,願意從這無盡的漩渦裡走出來時,

你會有種如釋重負的感覺,終於不用再每天提心吊膽了,不用再費盡心思地討他歡心,也不用再把他給你的一絲憐憫當成救命稻草。

你會發現,原來這世界除了他,還有很多美好的風景,原來自己為了他錯過了那麼多美好的人和事。

▼▼▼

寫在最後:

人生最幸福的事情就是遇到一個真正懂得珍惜你,愛護你的人,然後一起共度餘生。

但前提是一定雙方互相喜歡啊,

因為只有互相喜歡,他才不會辜負你的愛,願意給予你同等的關愛;

只有互相喜歡,他才願意跟你攜手共同創造屬於你們的未來,那你所做的付出和努力才會有意義。

最很遺憾的是,那種飛蛾撲火般的愛情很少會有美好的結局。

也沒有誰會可憐你這奮不顧身到最後遍體鱗傷的樣子,除了你自己。

所以我希望你千萬別再和那個“喜歡”的人糾纏不清了,也千萬別為了一個“喜歡”而委曲求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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