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鎮西:教育孩子尊重老師

——決不當著孩子說老師的不是,也教育孩子不許和老師頂撞,這是尊重老師的底線!

引自 鎮西茶館

李鎮西:教育孩子尊重老師

我曾寫過我在女兒讀初中時,為了保衛她的長髮而進行的“護髮戰爭”(有興趣者可閱讀《少女的長髮妨礙教育什麼了?》)。也許有的家長朋友會說:“難道學校關於‘女生不準留長髮’的規定可以不遵守嗎?你這樣做,倒是尊重了女兒,可是你尊重沒尊重老師呢?而且,這樣會不會助長孩子不尊重老師的行為呢?”

如果真有家長朋友這樣說,我只能說這是一種誤解。

其實,對於學校不合理的規定,我從來都是這樣的:堅持自己的不同看法,並通過合法渠道理智地提出建議;而在學校沒有改變有關規定之前,我教育女兒一定要服從學校的規定。對於“女生不準留長髮”的規定,如果不是因為當初學校對學舞蹈者“網開一面”,我也會叫女兒剪長髮的。思想上保留不同意見,行動上服從學校規定,這就是我的態度。

孩子當然應該尊重老師,因為從某種意義上說,沒有孩子對老師的尊重,就不會有理想的教育。所以我們在對孩子談到尊重的時候,首先應該是對學校老師的尊重。

作為班主任,我所遇到的絕大多數家長都很尊重我,因而在教育子女方面和我配合得很好。但我也遇到過個別這樣的家長,喜歡一味地指責老師,甚至干涉老師的教育教學。比如,打電話給我,要求我撤換某個科任老師(其實,他不知道,我作為一個班主任哪有權力撤換科任老師呢);比如,要求我安排其孩子當班幹部或不當幹部(在我的班上,這同樣不是我能做主的,而應該讓全班同學投票決定);又比如,有的家長要我在安排學生座位的時候照顧他的孩子;再比如,有的家長對孩子說,你們老師這裡講錯了那裡也沒有講對,等等。

我曾談到一個觀點:家長也是教育者。這是從家長所承擔教育責任的意義上說的,但這並不意味著家長就可以任意干預學校教育。師教和家長都是教育者,在教育使命和人格尊嚴上都是平等的,但對孩子的成長而言,這兩類教育者的作用程度不是完全等同的。畢竟,從教師職業專業化的角度看,教師在教育上顯然比家長更專業更權威。不是說教師在處理任何一件教育難題方面都百分之百的正確,更不是說,家長的觀點就一定不如教師。但是,

從總體上說,教師的教育觀念、教育經驗、教育技巧,決定了相對於家長而言,他就是專家!

家長不但要充分尊重學校教育,尊重老師,更要教育孩子尊重老師!

女兒總的來說是很尊重她的老師的,但也有一次因為不尊重老師而和我發生衝突。那是進入高中後不久,因為對某一學科的新老師不太適應,女兒對那門功課學得也不是太順利,因此回家在飯桌上便免不了要埋怨老師幾句,說老師這也講得不好那也講得不好。我開始很耐心地對女兒說:“每一個老師都有自己的教學特點和風格,要讓老師滿足每一個學生的口味是不可能的,只能是學生去適應老師。”可是,女兒還是不服氣,那幾天幾乎每天回來都要說這個老師的“不是”。我一下就火了,狠狠地批評了女兒,最後我說:“你這樣的態度,不可能學好功課!記住,對老師的尊重是你學好功課的前提!”當時,女兒很不高興,但第二天,她給我寫了一封信,表示接受我的批評,儘可能適應老師的教學。過了一段時間,她果真適應了新老師,該科的學習成績也慢慢提升了,回家後也沒有什麼對老師的埋怨了。

我是教語文的,但我從來不干預女兒老師的語文教學。中小學12年,女兒也曾對個別語文老師的教學表示過不滿,但我從來不自以為是地對她的語文老師說三道四,我總是對女兒說:“無論怎樣,你應該聽老師的,因為老師這樣安排教學總有老師的道理。”我真是這樣認為的。我當然懂語文教學,但是我不懂女兒班上的教學實際,更不一定熟悉她所屬年級當年的“高考(中考)行情”,而她的語文老師則是根據班上學生的實際情況和當年的升學考試動態來設計的教學,在這一點上,我恰恰是外行,因此當然應該尊重她的語文老師。我對女兒的語文輔導——無論是經典閱讀、詩文背誦還是作文指導,都是屬於課外學習的輔導,而且絕不與老師的課內教學衝突,同時,也很少涉及她在學校的課內語文學習。所以,即使到了高三階段,我也沒有對她的語文複習指手劃腳,我只是說:“聽你唐老師的,絕對沒錯!唐老師研究今年的語文高考絕對比爸爸深透!”

這樣一說,可能又有家長朋友會說:“你是在培養唯唯諾諾沒有主見只知道絕對服從的小綿羊,而不是善於獨立思考敢於質疑權威的創造者。”

不,行動上對人的尊重和精神上保持清醒的是非判斷是不矛盾的。我也經常給女兒說,世界上沒有完人,對於老師有時的錯誤需要寬容;尊重就包括了寬容別人。如果老師出現了知識上的講解錯誤或你自己有比老師更好的解題思路,可以在課後有禮貌地和老師探討商榷。事實上,女兒常常在作文中表現出一種不迷信權威(包括對家長的不迷信)獨立思考的狀態,但這並不妨礙她真誠地尊重老師。

作為同是教育者的家長,要積極地參與學校教育,但不要自以為是地干預老師的教學。所謂“積極地參與學校教育”,就是和老師保持密切地聯繫,隨時向老師通報孩子的有關情況,同時也富於建設性地對學校教育提出各種建議。家長當然可以批評老師,這是家長不可剝奪的權利。但這種批評應該是通過合法渠道理性地表達,而不應該是當著孩子的面對老師指責甚至破口大罵。

有一次我得知我的一位學生家長,曾當著孩子的面極無教養地罵我班上一位年輕的科任老師。我十分氣憤。第二天我找來家長溝通,先是聽取了他對那位老師的意見(其實,就是因為老師嚴格管理了他的孩子他就不高興),然後很真誠也很嚴肅地對他說:“你這樣做,不但無助於老師改進教學,而且你當著孩子的面讓老師受辱,老師今後在你孩子面前還會有教師應有的尊嚴與威信嗎?這件事更嚴重的後果是,你給你的孩子做了一個非常不好的‘示範’,如果孩子也像你一樣不尊重老師,後果將會是怎樣的?”

決不當著孩子說老師的不是,也教育孩子不許和老師頂撞(我女兒從沒有過這樣的事),這是教育孩子尊重老師的底線。

不過,說到“尊重老師”,近年來還有另一種現象:那就是一些家長熱衷於和老師拉私人關係。比如請吃飯呀(通常不是說“請吃飯”而是說“聚一聚”),或者利用節假日送各種禮品,等等。總之,老想“表示表示”。

作為教師,我非常理解家長們對老師的敬意是真誠的,同時我也清醒地知道,有的家長未必是真心願意請客送禮,只是在目前的社會風氣下,他們出於某種擔心(“如果不送禮,老師會對我孩子好嗎?”“別的家長都送,我如果不送,孩子會不會被老師另眼相看?”)不得已也違心地請客送禮。對此,我多次對家長說:“我希望我們的關係儘可能純淨一些,這樣我工作起來更有一種心靈的自由。反之,如果家長們都爭相請客送禮,我會有一種沉重的精神負擔,在對你孩子進行教育時,在處理班級事務時,總會有各種顧慮,這恰恰不利於我的教育。”

我不敢保證絕對沒有熱衷於收受家長禮物的個別老師,但我堅信,我上面的說法絕對能夠代表絕大多數教師的真實想法。違背老師心願而給老師送禮,是對老師人格的不信任,恰恰是對老師的不尊重!常常有家長對我說:“交個朋友吧!”我說:“不,我覺得我們現在的關係不是朋友關係。我們現在是‘戰略伙伴關係’——都是為你的孩子(我的學生)的未來進行教育,這種教育需要我們雙方的精誠合作,這當然是‘戰略伙伴’啦!要交朋友等你的孩子畢業以後我們再交吧!”

這也是我的真話。如果孩子畢業之後,家長還願意和我交朋友,這樣的朋友才是真正的朋友呢——我有許多這樣的家長朋友;反之,如果家長僅僅是在我教他孩子期間要和我“交朋友”,而一旦孩子畢業之後他便不再“交”我這個“朋友”了,這樣的“朋友”不過是充滿商業氣息的逐利之徒而已,不交也罷!

由於我有這樣的想法,所以,我從不主張給孩子的老師送禮,我也希望我和孩子的老師能夠成為“君子之交”——事實上,我和女兒的老師也一直保持這種純淨的“君子之交”,我把對老師的所有敬意都記在心裡,同時也將這份敬意化作與老師配合教育孩子的行動。

(本文選自拙著《做最好的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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