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個少年捂死48歲女子。少年監護人無一人向女子家屬致歉,如何看待缺失的家風和家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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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個少年捂死48歲女子。少年監護人家屬無一人向女子家屬致歉,如何看待缺失的家風和家教?

據悉:3月28日上午9時許,四川雅安寶興縣五龍鄉小校對面一商鋪內發現一名女屍(48歲),三名嫌疑人均為未成年,年齡分別為14、15、16歲。目前均已被抓獲。

首先要為受害人及其家屬表示同情和慰問,願逝者安息!其家屬節哀,希望他們早日從悲痛中走出,勇敢面對以後的人生!

據瞭解,截至3日30日晚,三名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無一人曾與受害人家屬表示過道歉。能生養出如此狠心、殘忍的孩子,也證明了家長的人品也不怎麼樣,按理說自己孩子犯下了如此大的罪,他們第一時間應對受害人及其家屬表示安慰和歉意!可話說回來,自古就是殺人償命!

最近未成年犯罪案件頻繁,說明家庭教育的失敗,有些監護人對其子女放蕩,無視一些法律法規的嚴重性,未成年人不承擔責任的惡性循環,給社會帶來危害性很嚴重,中國《刑法》要及時修改,降至12歲左右,不能讓年齡成為保護傘。

三個未成年人對受害人能下如此狠手,可憐的受害人,讓人痛心!殺人償命,必須嚴懲!給受害人及其家屬一個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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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都殺人了還聊什麼家風和家教?得說幸虧這三個“孩子”都超過14歲,法律總算能制裁他們了!

28日凌晨,四川雅安寶興縣五龍鄉小學對面商鋪發現一具女屍(女、48歲),三名嫌疑人均為未成年人,最大16歲,最小14歲,目前均已被抓獲。據知情人透露,當晚三人露宿菜市場,在被害人店中買了三元錢的炸洋芋,由於三人身上都沒錢,萌生搶劫意圖,雙方發生爭執,女店主奮力反抗,被捂住導致窒息而死,隨後三人搶走部分錢財和一部手機。據瞭解,截至3月30日晚,三名未成年人的監護人中,無一人曾與車剛聯繫,也無一人直接的向車剛和其親屬表示過歉意。目前,此案已移送當地檢察機關,進入審查起訴階段。

很明顯這是三個早就被家庭放棄、社會又不管的孩子,14歲、15歲、16歲的年紀,正常應該在上學,但這幾個孩子為了幾塊兒就敢下手殺人搶劫,顯然早就是家裡管不了的狀態了。這種情況下還談什麼家風、家教?三個本應在上學年齡的未成年人看樣子輟學、在外遊蕩很長時間都沒人管,這種狀態殺人也許是意外,但出問題肯定不意外!有人說希望給他們判死刑,但楊律告訴大家那是不可能的,雖然他們要承擔刑事責任,但未成年人不適用死刑,而且很可能他們的刑期也不太重。


這幾個孩子的情況並非極端個案,十幾歲的“孩子”搶劫,甚至下死手殺人的事兒其實這也不是首例,我以前也說過有時這些“孩子”下手更兇殘。事實再一次告訴我們現行的未成年人犯罪和矯正體系問題很嚴重,必須變革了!不單是未成年人刑事責任承擔問題,而且還要考慮家庭教育不了的孩子,社會怎麼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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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文戰律師,CCTV“熱線12”欄目直播嘉賓律師,北京市中盾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北京律協合同法專委會委員,主要從事民商案件訴訟業務。


律師楊文戰


我們國家法律是怎麼了?

出問題了嗎?

未成年人保護法是怎麼了?

是保護未成年人不受傷害?

還是保護未成年人犯了罪不受法律制裁?

(未成年人保護法)的使命是什麼?應該是當未成年人受到傷害時對傷害者加重刑罰處罰,而不是未成年人犯了法不受法律制裁的保護傘。

如果未成年人犯了法而不受法律制裁的時候那麼就應該處罰他的監護人,監護人沒有起到應該有的監護責任,那麼監護人就應該伏法。只有這樣才能讓監護人好好的去管教自己未成年人,起到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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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未成年不會判死刑,老年人不會判死刑,說的好聽是在保護未成年人老年人,說的難聽點也不過自己騙自己罷了,所謂人性,一旦涉及到了殺人,就不管年齡大小了,因為一個人的人性已經扭曲了。就比如“同樣的一個剛出生的狼,老虎等幼崽,一個在森林裡長大,和一個在人類的環境中長大的會有多大的區別,你們會把一個在森林裡長大的老虎狼放養在一個人很多的城市裡嗎?很明顯,不會,這就跟未成年殺人一樣,性格已經扭曲,社會不會接納他,親朋好友周圍鄰居熟人不會接納他,誰也不想成為他下一個隨手殺死的人,種種跡象結合在一起又會成為一種被社會拋棄的狀態,不管多久,一旦他體內的扭曲性格再次爆發,等待他的也不過是下一個被他殺害的人”。連動物殺害同類都不會被群體接納,何況是人。法律保護的不是未成年人老年人,保護的是一個隨時都有可能會被殺害的下一個無辜的人的兇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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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家風家教,而是法律缺失!如果把人命關天輕描淡寫的歸於“家風家教”不僅是對生命的漠視更是人性的缺失!

長期以來,對於少年犯罪、特別是重罪年齡逐漸下移的問題,社會上層,理論界、中央政府和全國人大沒有給予足夠的重視和相應立法嚴厲懲處,本來任何立法和執法,都是出於對守法人的保護對違法人的懲處的目的,唯獨不少時候,過多的用《未成年人保護法》去過度強調“未成年犯罪人”的利益,客觀上容忍了未成年人犯罪!

隨著獲取知識的工具的不斷增多,和教育特別是法律的普及,未成年犯罪人人對法律掌握越來越清楚,一些未成年人在犯罪前已經充分衡量和預見了犯罪後的後果,有預謀有組織的犯罪,題主談到的案例即是如此!

由於和法律和社會的忽視,未成年人犯罪已經成為對社會越來越大的安全威脅。有些甚至遠大於成年犯罪!因為未成年犯罪人有一部分成年後還會二次犯罪!

應嚴肅立法懲處未成年嚴重危害社會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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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人家的小孩都老老實實在初中讀書呢。能做出蓄謀殺人這種事的小孩,要是家裡沒問題那就怪了呢。所以兇手家屬不道歉也很正常,其實道歉有什麼用,就算跪地磕頭有啥用,受害者已經死亡了。

這時候受害者家屬根本不需要什麼虛假的道歉,只需要一是兇手殺人償命,其實這些年我們對所謂的保護未成人罪犯的規定詬病很多,對手段極其殘忍的未成年人罪犯,我認為也是應該執行死刑的。未成年人保護法絕對不應該是未成年罪犯的擋箭牌。二是應該直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雖然在受害者的生命面前,一點賠償不算什麼,但是對家屬起碼是個慰藉。


縱觀這麼多年的案子,但凡問題少年的出現,前提肯定是有一個問題家庭。這個家庭裡,缺乏了對子女最基本的管教,放羊式教育肯定會導致惡果。

對外呢,對給別人造成的損失和傷害則毫無愧疚之心,所以殺害了別人就是避而不見。自然不會有什麼道歉。


律師獨角獸


用不著道歉,他們只要把錢準備好就可以了,到時一分不少的把賠償給女方家屬交了就行。

有什麼樣的家長就會有什麼樣的孩子,行為如此惡劣的孩子,其父母估計也好不了哪裡去,今日之惡果,必有前世之孽緣。這三個孩子的家長,現在躲還來不及呢,哪還願意去道歉,他們現在最關心的就是怎麼把責任推脫的少一點,到時候民事賠償掏錢少一點。

很多人說這三個只是孩子,但在我看來,他們即便是孩子,也應該到了懂事的年齡,最大的16歲,最小的14歲,他們應當對是非觀有了一個大概判斷了,而且也應當知道什麼是對什麼是錯,但他們為什麼還會發生如此極端的行為呢?我認為這就是家庭教育缺失的關鍵所在,因為他們的父母在他們成長教育的過程當中,沒有給他們傳達罪與罰的基本概念,才有了他們不怕事的今天。

為什麼現在有一些孩子天不怕地不怕,在腦子裡壓根就沒有“畏懼意識”?根本的原因就是他們在成長過程中落下了這一課,如果其家庭能夠有效的引導和教育他們,在平時犯錯誤時就嚴格管理,我想也不至於落到今天做出如此惡劣事情的地步。

此類例子不勝枚舉,那些弒母的孩子,那些動輒對父母動手的孩子,那些眼中沒有長尊幼序的孩子,無一不是因為少年錯誤教育缺失帶來的隱患。

教育,不止在課堂,更重要的是在生活中,校園更多的是知識的教育,而家庭則是品格的培育。


元芳有看法


看似少年無知年少所為,實則父母缺德慣養因果。

現在有不少年輕父母只管生不管養,更談不上教育之說。把孩子留在家中讓老人看護,其狀態近似放養一般。當老人的只關心孩子吃飽穿暖,而孩子的品行教育培養則極少過問,久而久之,就產生了一批害人之馬,由於年少無知更加無畏,所以14歲以下孩子殺人、強姦、偷盜、搶劫、打架鬥毆、校園霸凌等事件屢見不鮮,已成社會一公害!更可恨的是由於其未成年,我國現行法律又對此毫無制裁條文!再加上混帳孩子的父母混不講理,從而讓受害者家庭及社會輿論倍感無奈與氣憤!建議國家從速制定少年犯罪懲罰條例,以此來維護社會治安及震懾罪犯。


夕陽無限好76326953


在社會發展中,我們常常高估了道德的力量,而忽略或者互相不感受法律的力量。

這種事情屢有發生,我們還在這裡討論“家風家教”的問題,難道不應該用法律嚴懲嗎?

未成年人保護法,說的不好聽,保護的就是人渣。這些從小就殺人放火的少年,年齡這麼小,就心狠手辣,說的難聽點,從小就是一個壞坯子,長大了,難道就能變好?

我們總認為,孩子是天真爛漫的,老人是醇厚善良的,可是,人性本來就複雜多變,老年人,好多人也讓人感嘆“壞人變老了”,至於小孩子,從小就是壞蛋的,也是很多的。

有倆條法律讓人很糊塗:

未成年人犯法,法外容情?!

精神病人犯法,可以逍遙法外?!

真的不理解!


Longsuixinyuan


三名嫌疑人均為未成年人,最大的16歲,最小的14歲,只因為買了三塊錢的炸洋芋,因為三塊錢,三人身上都沒有帶錢,於是發生了糾紛,並心生惡念,將48歲的女子捂死並搶走了部分錢財和一部手機,這性質可真夠惡劣的,真的是草菅人命。

這也不是家屬道不道歉的問題。或者家屬也無法因為他們的一句簡單的道歉就原諒他們,必須要他們受到相應的懲罰。

這個問題問的是如何看待缺失的家風和家教?

這三名少年不知道是否還在繼續上學,因為三塊錢而選擇殺人,殺人之後還不忘拿走部分的錢財和受害者的手機。

他們搶手機的目的是什麼?我想應該不是為了賣掉換錢,想想他們的父母肯定會盡最大的能力去為他們提供最好的物質保障,現在基本上都是獨生子女,把兒女看得很重要,那麼他們搶奪手機最大的可能就是玩遊戲。如果他們還是上學的孩子,也不至於為了幾塊錢而搶劫殺人。

這也不是家風和家教的問題。

我們村裡有一戶人家有三個孩子,都是男孩,最小的孩子綴學後和另外幾個孩子搶劫出租車,也就搶了幾十塊錢,最後警察讓孩子的父親給孩子送衣服,這名父親告訴警察,說就當他沒有這個孩子,該怎麼辦就怎麼辦,後來這個父親年紀輕輕就得了癌症死了。大家都說他是因為有了這樣的孩子,無臉見人而出現很大的心理負擔,沒有那個父親願意狠心拋棄兒子的。

最後因為受害者家屬家中實在太困難了,希望三名嫌疑人的家屬能承擔死者的喪葬費。

這也不是一個簡單的道不道歉的問題,最後三名孩子的家屬進行了道歉並寫出道歉信,但如此嚴重的後果還是做進一步的處理結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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