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个少年捂死48岁女子。少年监护人无一人向女子家属致歉,如何看待缺失的家风和家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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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少年捂死48岁女子。少年监护人家属无一人向女子家属致歉,如何看待缺失的家风和家教?

据悉:3月28日上午9时许,四川雅安宝兴县五龙乡小校对面一商铺内发现一名女尸(48岁),三名嫌疑人均为未成年,年龄分别为14、15、16岁。目前均已被抓获。

首先要为受害人及其家属表示同情和慰问,愿逝者安息!其家属节哀,希望他们早日从悲痛中走出,勇敢面对以后的人生!

据了解,截至3日30日晚,三名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无一人曾与受害人家属表示过道歉。能生养出如此狠心、残忍的孩子,也证明了家长的人品也不怎么样,按理说自己孩子犯下了如此大的罪,他们第一时间应对受害人及其家属表示安慰和歉意!可话说回来,自古就是杀人偿命!

最近未成年犯罪案件频繁,说明家庭教育的失败,有些监护人对其子女放荡,无视一些法律法规的严重性,未成年人不承担责任的恶性循环,给社会带来危害性很严重,中国《刑法》要及时修改,降至12岁左右,不能让年龄成为保护伞。

三个未成年人对受害人能下如此狠手,可怜的受害人,让人痛心!杀人偿命,必须严惩!给受害人及其家属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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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都杀人了还聊什么家风和家教?得说幸亏这三个“孩子”都超过14岁,法律总算能制裁他们了!

28日凌晨,四川雅安宝兴县五龙乡小学对面商铺发现一具女尸(女、48岁),三名嫌疑人均为未成年人,最大16岁,最小14岁,目前均已被抓获。据知情人透露,当晚三人露宿菜市场,在被害人店中买了三元钱的炸洋芋,由于三人身上都没钱,萌生抢劫意图,双方发生争执,女店主奋力反抗,被捂住导致窒息而死,随后三人抢走部分钱财和一部手机。据了解,截至3月30日晚,三名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中,无一人曾与车刚联系,也无一人直接的向车刚和其亲属表示过歉意。目前,此案已移送当地检察机关,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很明显这是三个早就被家庭放弃、社会又不管的孩子,14岁、15岁、16岁的年纪,正常应该在上学,但这几个孩子为了几块儿就敢下手杀人抢劫,显然早就是家里管不了的状态了。这种情况下还谈什么家风、家教?三个本应在上学年龄的未成年人看样子辍学、在外游荡很长时间都没人管,这种状态杀人也许是意外,但出问题肯定不意外!有人说希望给他们判死刑,但杨律告诉大家那是不可能的,虽然他们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而且很可能他们的刑期也不太重。


这几个孩子的情况并非极端个案,十几岁的“孩子”抢劫,甚至下死手杀人的事儿其实这也不是首例,我以前也说过有时这些“孩子”下手更凶残。事实再一次告诉我们现行的未成年人犯罪和矫正体系问题很严重,必须变革了!不单是未成年人刑事责任承担问题,而且还要考虑家庭教育不了的孩子,社会怎么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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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文战律师,CCTV“热线12”栏目直播嘉宾律师,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律协合同法专委会委员,主要从事民商案件诉讼业务。


律师杨文战


我们国家法律是怎么了?

出问题了吗?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怎么了?

是保护未成年人不受伤害?

还是保护未成年人犯了罪不受法律制裁?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使命是什么?应该是当未成年人受到伤害时对伤害者加重刑罚处罚,而不是未成年人犯了法不受法律制裁的保护伞。

如果未成年人犯了法而不受法律制裁的时候那么就应该处罚他的监护人,监护人没有起到应该有的监护责任,那么监护人就应该伏法。只有这样才能让监护人好好的去管教自己未成年人,起到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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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未成年不会判死刑,老年人不会判死刑,说的好听是在保护未成年人老年人,说的难听点也不过自己骗自己罢了,所谓人性,一旦涉及到了杀人,就不管年龄大小了,因为一个人的人性已经扭曲了。就比如“同样的一个刚出生的狼,老虎等幼崽,一个在森林里长大,和一个在人类的环境中长大的会有多大的区别,你们会把一个在森林里长大的老虎狼放养在一个人很多的城市里吗?很明显,不会,这就跟未成年杀人一样,性格已经扭曲,社会不会接纳他,亲朋好友周围邻居熟人不会接纳他,谁也不想成为他下一个随手杀死的人,种种迹象结合在一起又会成为一种被社会抛弃的状态,不管多久,一旦他体内的扭曲性格再次爆发,等待他的也不过是下一个被他杀害的人”。连动物杀害同类都不会被群体接纳,何况是人。法律保护的不是未成年人老年人,保护的是一个随时都有可能会被杀害的下一个无辜的人的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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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家风家教,而是法律缺失!如果把人命关天轻描淡写的归于“家风家教”不仅是对生命的漠视更是人性的缺失!

长期以来,对于少年犯罪、特别是重罪年龄逐渐下移的问题,社会上层,理论界、中央政府和全国人大没有給予足够的重视和相应立法严厉惩处,本来任何立法和执法,都是出于对守法人的保护对违法人的惩处的目的,唯独不少时候,过多的用《未成年人保护法》去过度强调“未成年犯罪人”的利益,客观上容忍了未成年人犯罪!

随着获取知识的工具的不断增多,和教育特别是法律的普及,未成年犯罪人人对法律掌握越来越清楚,一些未成年人在犯罪前已经充分衡量和预见了犯罪后的后果,有预谋有组织的犯罪,题主谈到的案例即是如此!

由于和法律和社会的忽视,未成年人犯罪已经成为对社会越来越大的安全威胁。有些甚至远大于成年犯罪!因为未成年犯罪人有一部分成年后还会二次犯罪!

应严肃立法惩处未成年严重危害社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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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人家的小孩都老老实实在初中读书呢。能做出蓄谋杀人这种事的小孩,要是家里没问题那就怪了呢。所以凶手家属不道歉也很正常,其实道歉有什么用,就算跪地磕头有啥用,受害者已经死亡了。

这时候受害者家属根本不需要什么虚假的道歉,只需要一是凶手杀人偿命,其实这些年我们对所谓的保护未成人罪犯的规定诟病很多,对手段极其残忍的未成年人罪犯,我认为也是应该执行死刑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绝对不应该是未成年罪犯的挡箭牌。二是应该直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虽然在受害者的生命面前,一点赔偿不算什么,但是对家属起码是个慰藉。


纵观这么多年的案子,但凡问题少年的出现,前提肯定是有一个问题家庭。这个家庭里,缺乏了对子女最基本的管教,放羊式教育肯定会导致恶果。

对外呢,对给别人造成的损失和伤害则毫无愧疚之心,所以杀害了别人就是避而不见。自然不会有什么道歉。


律师独角兽


用不着道歉,他们只要把钱准备好就可以了,到时一分不少的把赔偿给女方家属交了就行。

有什么样的家长就会有什么样的孩子,行为如此恶劣的孩子,其父母估计也好不了哪里去,今日之恶果,必有前世之孽缘。这三个孩子的家长,现在躲还来不及呢,哪还愿意去道歉,他们现在最关心的就是怎么把责任推脱的少一点,到时候民事赔偿掏钱少一点。

很多人说这三个只是孩子,但在我看来,他们即便是孩子,也应该到了懂事的年龄,最大的16岁,最小的14岁,他们应当对是非观有了一个大概判断了,而且也应当知道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但他们为什么还会发生如此极端的行为呢?我认为这就是家庭教育缺失的关键所在,因为他们的父母在他们成长教育的过程当中,没有给他们传达罪与罚的基本概念,才有了他们不怕事的今天。

为什么现在有一些孩子天不怕地不怕,在脑子里压根就没有“畏惧意识”?根本的原因就是他们在成长过程中落下了这一课,如果其家庭能够有效的引导和教育他们,在平时犯错误时就严格管理,我想也不至于落到今天做出如此恶劣事情的地步。

此类例子不胜枚举,那些弑母的孩子,那些动辄对父母动手的孩子,那些眼中没有长尊幼序的孩子,无一不是因为少年错误教育缺失带来的隐患。

教育,不止在课堂,更重要的是在生活中,校园更多的是知识的教育,而家庭则是品格的培育。


元芳有看法


看似少年无知年少所为,实则父母缺德惯养因果。

现在有不少年轻父母只管生不管养,更谈不上教育之说。把孩子留在家中让老人看护,其状态近似放养一般。当老人的只关心孩子吃饱穿暖,而孩子的品行教育培养则极少过问,久而久之,就产生了一批害人之马,由于年少无知更加无畏,所以14岁以下孩子杀人、强奸、偷盗、抢劫、打架斗殴、校园霸凌等事件屡见不鲜,已成社会一公害!更可恨的是由于其未成年,我国现行法律又对此毫无制裁条文!再加上混帐孩子的父母混不讲理,从而让受害者家庭及社会舆论倍感无奈与气愤!建议国家从速制定少年犯罪惩罚条例,以此来维护社会治安及震慑罪犯。


夕阳无限好76326953


在社会发展中,我们常常高估了道德的力量,而忽略或者互相不感受法律的力量。

这种事情屡有发生,我们还在这里讨论“家风家教”的问题,难道不应该用法律严惩吗?

未成年人保护法,说的不好听,保护的就是人渣。这些从小就杀人放火的少年,年龄这么小,就心狠手辣,说的难听点,从小就是一个坏坯子,长大了,难道就能变好?

我们总认为,孩子是天真烂漫的,老人是醇厚善良的,可是,人性本来就复杂多变,老年人,好多人也让人感叹“坏人变老了”,至于小孩子,从小就是坏蛋的,也是很多的。

有俩条法律让人很糊涂:

未成年人犯法,法外容情?!

精神病人犯法,可以逍遥法外?!

真的不理解!


Longsuixinyuan


三名嫌疑人均为未成年人,最大的16岁,最小的14岁,只因为买了三块钱的炸洋芋,因为三块钱,三人身上都没有带钱,于是发生了纠纷,并心生恶念,将48岁的女子捂死并抢走了部分钱财和一部手机,这性质可真够恶劣的,真的是草菅人命。

这也不是家属道不道歉的问题。或者家属也无法因为他们的一句简单的道歉就原谅他们,必须要他们受到相应的惩罚。

这个问题问的是如何看待缺失的家风和家教?

这三名少年不知道是否还在继续上学,因为三块钱而选择杀人,杀人之后还不忘拿走部分的钱财和受害者的手机。

他们抢手机的目的是什么?我想应该不是为了卖掉换钱,想想他们的父母肯定会尽最大的能力去为他们提供最好的物质保障,现在基本上都是独生子女,把儿女看得很重要,那么他们抢夺手机最大的可能就是玩游戏。如果他们还是上学的孩子,也不至于为了几块钱而抢劫杀人。

这也不是家风和家教的问题。

我们村里有一户人家有三个孩子,都是男孩,最小的孩子缀学后和另外几个孩子抢劫出租车,也就抢了几十块钱,最后警察让孩子的父亲给孩子送衣服,这名父亲告诉警察,说就当他没有这个孩子,该怎么办就怎么办,后来这个父亲年纪轻轻就得了癌症死了。大家都说他是因为有了这样的孩子,无脸见人而出现很大的心理负担,没有那个父亲愿意狠心抛弃儿子的。

最后因为受害者家属家中实在太困难了,希望三名嫌疑人的家属能承担死者的丧葬费。

这也不是一个简单的道不道歉的问题,最后三名孩子的家属进行了道歉并写出道歉信,但如此严重的后果还是做进一步的处理结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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