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4月2日)
阜阳交警再查
违规上路的四轮电动车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罚款1000元
上路行驶未取得机动车号牌的,罚款200元
共计罚款1200元
早上8点开始查
白金汉宫路口
白金汉宫路口
华联大厦路口
文峰中心校附近
交警也表示
电动四轮车治理存在很大的难度
目前仍以说服教育、警示宣传为主
让违规者写下保证书↓↓
阜阳交警确认:
电动四轮汽车属于机动车
人要有驾驶证,车辆需要有机动车号牌。
无牌无证上路被查,将依法处罚。
具体处罚标准:
电动四轮车交通违法行为,按照小型自动档汽车标准予以处罚。
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的,罚款1000元,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拘留;准驾不符的,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
2、上道路行驶未取得机动车号牌的,罚款200元,记12分。
车辆驾驶人同时有其他违法行为的,一并处罚。交警执法过程中,遇阻碍执法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移交治安部门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你有驾证的,有驾驶证的开此类无牌车辆,驾驶证就面临记12分降级的问题。如果是A、B证,记12分就降级了。
希望多部门协同
从生产、销售环节开始着手
从源头治理着手
整治虚假广告宣传
以防再误导市民购买。
综合 阜阳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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