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去往北京方向的旅客,请一定提前出门儿,因为……

最近有去往北京方向的旅客

请一定

提!前!出!门!

因为

自今日起(2月26日)

进京方向列车要“二次安检”了!

请至少提前1小时进站!

预留出充分的时间取票、进站、乘车

最近有去往北京方向的旅客,请一定提前出门儿,因为……
从铁路部门获悉,从2月26日起,铁路将对所有开往北京方向的列车进行二次安检,即旅客在车站各进站口安检后还需要前往固定区域再进行一次安检。由于二次安检会对进站乘车时间稍有延长,为不耽误旅客朋友的出行计划,铁路部门提醒,请乘坐进京列车旅客至少要在开车前半小时以上到站,配合安全检查。需要纸质车票的旅客,请提前换取车票,请务必做到票、证、人相符。据悉,各地进京旅客二次安检的结束时间并不统一,大多集中在3月16日和3月17日两天,也有个别车站为3月18日,建议旅客朋友出行前提前查询相关信息。

“二次安检”是什么意思?

最近有去往北京方向的旅客,请一定提前出门儿,因为……

所谓“二次安检”是指旅客在持票证进入火车站候车室前,包括人员、行李等需要先经过一次固定安检仪的常规检查。进入候车区域后,安检人员还将对人身、物品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检,严防“三品”被带上火车。

最近有去往北京方向的旅客,请一定提前出门儿,因为……

为了缩短安检时间,过安检时,请把水、饮料、保温杯等各类瓶装、罐装液体提前从行李当中取出,拿在手上配合安检人员进行检查,确保不耽误乘车。

禁止携带以下枪支、子弹类:

手枪、步枪、冲锋枪、机枪、防暴枪等军用枪以及各类配用子弹(含空包弹、战斗弹、检验弹、教练弹);气枪、猎枪、运动枪、麻醉注射枪等民用枪以及各类配用子弹;道具枪、仿真枪、发令枪、钢珠枪、消防灭火枪等其他枪支;上述物品的样品、仿制品。军人、武警、公安人员、民兵、射击运动员等人员携带枪支子弹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并严格执行枪弹分离等有关枪支管理规定。

禁止携带以下爆炸物品类:

炸弹、照明弹、燃烧弹、烟幕弹、信号弹、催泪弹、毒气弹、手雷、手榴弹等弹药;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爆破剂、发爆器等爆破器材;礼花弹、烟花、鞭炮、摔炮、拉炮、砸炮、发令纸等各类烟花爆竹以及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烟火制品;上述物品的仿制品。

禁止携带以下器具:

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以及其他类似的单刃、双刃刀等管制刀具;管制刀具以外的,可能危及旅客人身安全的菜刀、餐刀、屠宰刀、斧子等利器、钝器;警棍、催泪器、催泪枪、电击器、电击枪、射钉枪、防卫器、弓、弩等其他器具。

禁止携带以下危害列车运行安全或公共卫生的物品:

可能干扰列车信号的强磁化物,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物品,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活动物(导盲犬除外),可能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能够损坏或者污染车站、列车服务设施、设备、备品的物品。

禁止携带以下易燃易爆物品:

氢气、甲烷、乙烷、丁烷、天然气、乙烯、丙烯、乙炔(溶于介质的)、一氧化碳、液化石油气、氟利昂、氧气(供病人吸氧的袋装医用氧气除外)、水煤气等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汽油、煤油、柴油、苯、乙醇(酒精)、丙酮、乙醚、油漆、稀料、松香油及含易燃溶剂的制品等易燃液体;红磷、闪光粉、固体酒精、赛璐珞、发泡剂 H 等易燃固体;黄磷、白磷、硝化纤维(含胶片)、油纸及其制品等自燃物品;金属钾、钠、锂、碳化钙(电石)、镁铝粉等遇湿易燃物品;高锰酸钾、氯酸钾、过氧化钠、过氧化钾、过氧化铅、过醋酸、双氧水等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禁止携带剧毒性、腐蚀性、放射性、传染性、危险性物品:

氰化物、砒霜、硒粉、苯酚等剧毒化学品以及毒鼠强等剧毒农药(含灭鼠药、杀虫药);硫酸、盐酸、硝酸、氢氧化钠、氢氧化钾、蓄电池(含氢氧化钾固体、注有酸液或碱液的)、汞(水银)等腐蚀性物品;放射性同位素等放射性物品;乙肝病毒、炭疽杆菌、结核杆菌、艾滋病病毒等传染病病原体;《铁路危险货物品名表》所列除上述物品以外的其他危险物品以及不能判明性质可能具有危险性的物品。

限量携带以下物品:

不超过 20 毫升的指甲油、去光剂、染发剂;不超过 120 毫升的冷烫精、摩丝、发胶、杀虫剂、空气清新剂等自喷压力容器;安全火柴 2 小盒;普通打火机 2 个。

除了乘坐列车需要二次安检外

从2月26日开始

寄往北京的快递也要“二次安检”

最近有去往北京方向的旅客,请一定提前出门儿,因为……

2 月26 日至3 月15 日期间

寄递企业应当在处理中心对进京邮(快)件

全面实行落地“二次安检”

无安检标识的邮(快)件

一律退回不予中转投递

对寄往两会代表委员驻地、

中央领导机关驻地、长安街沿线

重要单位等重点部位的邮(快)件

要配合公安、国家安全等部门

实行投递前“三次安检”

北京局要对邮(快)件安检

发现禁寄物品情况进行倒查追责

禁寄物品有哪些?

最近有去往北京方向的旅客,请一定提前出门儿,因为……

禁寄物品是指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寄递的物品,主要包括:

(一)各类武器、弹药。如枪支、子弹、炮弹、手榴弹、地雷、炸弹等。

(二)各类易爆炸性物品。如雷管、炸药、火药、鞭炮等。

(三)各类易燃烧性物品,包括液体、气体和固体。如汽油、煤油、桐油、酒精、生漆、柴油、气雾剂、气体打火机、瓦斯气瓶、磷、硫磺、火柴等。

(四)各类易腐蚀性物品。如火硫酸、盐酸、硝酸、有机溶剂、农药、双氧水、危险化学品等。

(五)各类放射性元素及容器。如铀、钴、镭、钚等。

(六)各类烈性毒药。如铊、氰化物、砒霜等。

(七)各类麻醉药物。如鸦片(包括罂粟壳、花、苞、叶)、吗啡、可卡因、海洛因、大麻、冰毒、麻黄素及其它制品等。

(八)各类生化制品和传染性物品。如炭疽、危险性病菌、医药用废弃物等。

(九)各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以及淫秽的出版物、宣传品、印刷品等。

(十)各种妨害公共卫生的物品。如尸骨、动物器官、肢体、未经硝制的兽皮、未经药制的兽骨等。

(十一)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明令禁止流通、寄递或进出境的物品,如国家秘密文件和资料、国家货币及伪造的货币和有价证券、仿真武器、管制刀具、珍贵文物、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

(十二)包装不妥,可能危害人身安全、污染或者损毁其他寄递件、设备的物品等。

(十三)各寄达国(地区)禁止寄递进口的物品等。

(十四)其他禁止寄递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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