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文明祭祀!邱县广大干部群众这些事需注意!

清明节文明祭祀!邱县广大干部群众这些事需注意!

清明节文明祭祀!邱县广大干部群众这些事需注意!

春风送暖

又逢清明

缅怀英烈、慎终追远、悼念先人

是中华民族的传统

作为清明节的习俗——祭扫

是怀念,更是感恩和珍惜

清明节文明祭祀!邱县广大干部群众这些事需注意!清明节文明祭祀!邱县广大干部群众这些事需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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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封来自县文明办、县民政局的文明祭扫倡议书,请邱县人民接力!

邱县“绿色清明·文明祭祀”倡议书

全县广大群众:

春风送暖,又迎清明。在缅怀先烈、祭奠逝者、追思故人的传统节日到来之际,为培树文明新风,推动移风易俗,净化城乡环境,推进殡葬改革,提升文明水平,共渡和谐、平安、绿色清明。我们倡议:

一、文明祭扫,共建和谐清明。自觉摒弃不文明的祭扫方式,不燃放烟花爆竹,不在路边、广场、小区、林区、草坪等场所焚烧纸钱及冥物,用绿色、文明的方式祭拜先人,以植树献花等低碳环保方式缅怀故人,将中华民族慎终追远的情感融入文明祭祀方式。

清明节文明祭祀!邱县广大干部群众这些事需注意!

二、安全出行,共筑平安清明。清明期间,正值人流和车流高峰,交通拥堵,广大群众要科学合理安排祭祀时间,避开高峰日,错峰祭扫;倡导文明出行、绿色出行,听从指挥,为维护安全有序的交通秩序,减少交通线源污染尽一份力量。

三、树立新风,共享绿色清明。倡导通过诗赋、祭文、家庭追思会、鲜花祭奠、植树祭奠等绿色环保祭扫形式来寄托哀思,以献一束花、植一棵树、清扫墓碑、宣读祭文等符合时代特点的方式寄托哀思,以实际行动维护全县优美整洁、生态绿色的城乡环境。

清明节文明祭祀!邱县广大干部群众这些事需注意!

朋友们,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讲文明、树新风,争做文明低碳祭扫新风尚的倡导者和践行者,为建设富强文明、绿色生态的美丽邱县做出新贡献。

邱县文明办

邱县民政局

2019年4月2日

清明节文明祭祀!邱县广大干部群众这些事需注意!

县民政局、公安局、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清明节期间开展文明祭扫活动的通告。

清明节文明祭祀!邱县广大干部群众这些事需注意!清明节文明祭祀!邱县广大干部群众这些事需注意!

原文如下:

邱 县 民 政 局

邱 县 公 安 局

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邱 县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关于清明节期间开展文明祭扫活动的通告

为规范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活动,培树文明新风,推动移风易俗,净化城乡环境,推进殡葬改革,提升文明水平,确保全县清明节祭扫活动安全、文明、和谐、有序进行。现就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活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推行安全祭扫,共度平安清明。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应增强安全意识,科学合理安排祭扫时间,避开祭扫高峰时段,确保祭扫活动安全、顺畅、有序进行。

二、实行文明祭扫,培树文明新风。严禁在路边、广场、小区、林区、草坪、建筑物等场所摆放祭品、焚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严格遵守森林防火相关规定,严禁带火源进入林区,杜绝火灾隐患发生,以环保、科学、文明的方式祭拜逝者,共同维护绿色生态环境。

三、推行生态安葬,推动移风易俗。推行遗体火化、文明节俭治丧、骨灰存放、树葬、花葬、草坪葬等节地生态葬法,培育绿色、文明、健康的现代安葬理念和行为习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带动身边群众,把对逝者的思念化作建设平安、绿色、和谐邱县的实际行动。

四、严格执法检查,加强殡葬管理。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坚持文明祭祀,杜绝不文明祭扫陋习。清明节期间,各乡镇、街道办及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将组织专门力量,开展殡葬执法巡查行动,对违反殡葬管理法规的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310-8362578。

特此通告。

邱县民政局

邱县公安局

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2日

清明节文明祭祀!邱县广大干部群众这些事需注意!

人民网北京4月3日电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近日发布漫画《清明节,这些“前车之鉴”不能忘》,提醒广大党员干部:清明节期间,党员干部决不能用公车、公款、公物参与私人祭扫活动,不能组织或参与有损党员干部形象的迷信活动或其它违规违纪行为。

具体内容如下:

清明节文明祭祀!邱县广大干部群众这些事需注意!

【典型案例1】2018年4月5日清明节,某镇计生服务中心主任高某擅自启封已封存的公车,驾车回其原籍灵石县扫墓,并报销相关费用。2019年1月,高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责令退赔相关费用。

清明节文明祭祀!邱县广大干部群众这些事需注意!

【典型案例2】2016年清明节期间,某单位办公室主任李某用单位公务油卡给自己的私车加油,共计花费公款450元。李某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并退赔相关费用。

清明节文明祭祀!邱县广大干部群众这些事需注意!

【典型案例3】2015年2月至2016年7月期间,某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杨某违反政治纪律,组织、参与丧葬行业做道场、看阴地等封建迷信活动,且在该镇纪委对其立案审查期间不收手、不收敛,在当地社会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杨某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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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4】2016年清明节期间,某单位领导陈某要求私营企业主陪同其前往景区旅游,并由企业主支付应由其个人承担的旅游费用共计2000元。2017年4月,陈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让我们以

绿色清明·文明祭祀

开展祭扫

共同度过一个文明健康、内涵丰富

节俭环保、安全有序的清明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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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龙策划:刘洪涛 霍飞飞审核:岳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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