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宅基地“一户多宅”是否合法?能不能继承农村老家的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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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家对农村监管力度的加大,过去的很多不合规现象将会禁止。而在土地和宅基地确权工作中,国家也明确指出对“一户多宅”的现象将会进行重点打击,原则上实现“一户一宅”,但在实际的确权过程中,各地却发现很多农民家庭都会有多处宅基地。我是【乡村关中】,职业农民,农技从业者,“三农”问题民间观察员。这自然是不符合法规,针对这些多余的宅基地,国家鼓励农民有偿退出和转让。至2018年各地农村已完成了宅基地确权事宜,宅基地使用证也已经下发,或陆续下发,但宅基地使用证并不是直接发到农民朋友手里的,而是要经过村委会审核,并且经农民朋友签字之后,宅基地使用证才会真正发挥它的作用。作为“三农”问题民间观察员的【乡村关中】经过农村调研,就题主的问题回答如下:

第一,宅基地使用面积有明确规定。

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宅基地证有明确的使用面积,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标准是,人均三十到四十平方左右,全家面积不可能超过220个平方的,但凡超过220平方米的全部都要缴纳罚款。

第二,农村宅基地是以户为单位分配村集体土地。

农村的宅基地是以户为单位进行分配的村集体的土地,但对于“户”有人口数量的区别,并且对人均分配的的宅基地面积在各个地市也有各自的要求和规定。《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同时《管理办法》强调了“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这就说明农村“一户多宅”是不合法的。如果存在“一户多宅”,村集体依法收回多出的宅基地。

第三,农村宅基地的继承问题。

农村宅基地继承的问题《管理办法》中也有明确规定,虽说宅基地是村集体的所有权,但使用权在村民手中。只要农村长辈的房子有确权证书,或者未确权之前有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作为老人的法定继承人就可以继承地表建筑物。但实践中,由于宅基地和地表建筑的不可分割性,所以可以一并继承宅基地的使用权,这实质上就相当于继承了农村长辈遗留的宅基地,并且对于这种情况下的宅基地继承并未对户口有要求。

第四,宅基地使用权的合法继承方式。

1、子女的户口没有迁移出去农村,且都在村集体生活。如果父母和子女并没有生活在一起,如果满足宅基地的申请要求,那就可以合法的继承宅基地的使用权。

2、子女和父母同属于一个户口,这样就可以合法的继承宅基地,毕竟宅基地是以户口进行确权的,到时候父母直接将户主改为子女的名字即可。

第五,以下情况不能继承宅基地。

1、子女已经分户了。子女虽然一直都是农村户口,和父母同属一个村集体,但已经分户,且已经拥有一户宅基地,这种情况不能继承宅基地使用权。待房屋破损后,村集体将收回宅基地。

2、子女户口已经迁到外乡,比如说出嫁女将户口迁到婆家,父母已经去世,且户口上没有其他家庭成员,那此户口将会销户,外嫁女只能拥有房屋财产(不动产)的继承权,待房屋破损,或子女拆除房屋后,村集体将收回宅基地。

3、子女因工作的原因将户口迁离村子,这样是不能享有宅基地确权工作。这是因为国家明确规定城里人不能享受农村宅基地的继承权利。所以说子女户口已经农转非的是不能继承宅基地的使用权。

因此,农民朋友对自己宅基地必须有明确认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必须坚持“一户一宅”的原则,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乡亲们,咱一户人家不能同时对两处宅基地进行确权。其中,“一户”是根据户籍管理的户口来判定的。也就是说,如果户口本上登记的是一家人,那么该户口本所登记的家庭就属于一户,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当然,如果子女长大成人并已成家,分户后不够居住,则可以另行申请宅基地。与此同时,村民已经有了一处宅基地,除了因继承导致宅基地权属发生变更以外,不得再次申请宅基地。

网友朋友们,你们对这个问题还有何高见?我在下面留言评论区恭候。


本问答权属【乡村关中】,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本题作答:职业农民、农技培训师“三农”问题民间观察员基哥。


乡村关中


农民在基地“一户多宅”是不合法的,得不到法律的保护。根据最新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必须坚持“一户一宅”,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中“一户”是根据户籍管理的户口来判定的。也就是说,如果在户口本上登记的事一家人,那么该户口本所登记的家庭就属于一户,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当然果果子女长大 成人并已成家,分户后不够居住,则可以另行申请宅基地。

与此同时,农民已经有一处宅基地的,除了因为继承导致宅基地权属发生变更外,不得再次申请宅基地。宅基地能不能继承,需要分情况讨论。如果子女的户口依然是在农村老家的户口,那么是有权利继承在基地的,但是户口已经迁出,属于城镇户口的子女是不能继承宅基地的,但是根据继承法规定,公民的房屋属于个人的合法财产,是可以继承的。也就是说城市公民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而支持此房屋的宅基地是不可以继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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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农民宅基地“一户多宅”是否合法?能不能继承农村老家的宅基地?

在农村生活自然对农村的宅基地比较关心,因为这牵扯到是否可以在农村盖一桩自己的房子的大事。在农村,基本上都是一户人家一院子住宅,有上房和灶房、柴房等附属房。如果农村的农民宅基地出现了“一户多宅”会怎么样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可见,农村村民如果存在“一户多宅”的话就属于违法行为了!老人和儿子分户的,是可以拥有两处宅基地的,这里的户是指户籍上的户口情况。

农村很多大学生上学后或者参加工作后,户口就迁出了农村,那么对于户口已经不在农村的人来说,可以继承农村的宅基地吗?



农村的宅基地对于农户来说只有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因此宅基地是不能继承的,但房屋是私有财产,可以继承,根据《物权法》的地随房走原则,无论是农村户口还有是城镇户口的子女,子女继承父母的房屋后,可以间接的“继承”房屋下的宅基地,但这个也仅限于房屋存续期,一旦房屋倒塌,那么宅基地是要被村集体收回的!农村户口子女自己有宅基地的,父母的宅基地也同样会被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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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农村对于宅基地都是一户一宅的,可能不少农民就看到有一些农民还存在一户多宅,那么这种情况是否合法呢。那么农村老家的宅基地能不能继承,自己能不能得到父母的宅基地呢?

农民宅基地“一户多宅”是否合法?能不能继承农村老家的宅基地?

对于这些问题,不能够片面的说是或者不是,都是看情况还确定的。按原则的话一户多宅的确是属于不合法的,毕竟现在都是一户一宅,想多一块宅基地都不可能的。

但是现在还有一些历史的原因,以前就有人是通过合法手段得到的宅基地,也直接在上面盖了房,对于这种有合法手续的话,那就是合法的,不能够以一户一宅来判断别人家的就是非法占有宅基地的。

当然以前的历史原因不能够说了,但是现在后面申请宅基地的话,还想拥有多块宅基地就是不行了的,那就是属于非法了,现在对于宅基地的管理是越来越严格了,一户家庭就只能够有一块宅基地了。

当然也有一种特殊的情况,那就是以前申请的宅基地比较小,如今家庭人口增加了已经不够住了,那么再申请一块宅基地也是可行的,只要不超过宅基地面积的上限就可以了。所以说这种情况造成的一户多宅也是合法的。

至于说能不能继承农村的宅基地,从原则上来说是不行的,宅基地不是农民私有的,只有使用权而已,所以不能够让后代继承。不过上面的房屋是可以让后代继承的,而又按照地随房走的原则,往往继承了房屋就可以得到宅基地了,所以说也算是一种实际意义上的继承了。

总之,现在农村都是一户一宅的宅基地制度,原则上一户多宅是不合法的,但是有合法手续的就算是合法的,而宅基地现在实际上也是可以继承的,前提是还是农村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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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宅基地一户多宅是否合法?能不能继承农村老家的宅基地?

法律规定一户一宅这就是法,超越了这个范围,那就是违法。

关于农村宅基地继承问题,土地管理法有明确规定,农村农民的宅基地,是农村农民集体所有,农民的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因此,宅基地不能继承。

农民的宅基地,经过依法审批之后,就取得了使用权,随房屋一同存在。只要有住房,使用权就永远归你使用。但一但房子不存在了,这个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就自然消失。如果要重新建房,就必须重新履行审批手续。

有些人把房屋与宅基地混为一谈,其实宅基地是宅基地,房屋是房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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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宅基地“一户多宅”是否合法?能不能继承农村老家的宅基地?

农村的宅基地是以户为单位进行分配的村集体的土地,但是对于“户”有人口数量的区别,并且对人均分配的的宅基地面积在各个地市也有各自的要求和规定。这在《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中有说明,同时也在《管理办法》中强调了“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这也就说明农村“一户多宅”的情况是不合法的。如果真的存在“一户多宅”的情况,那么多出来的宅基地是可以被村集体收回的。

而对于宅基地的继承问题,《管理办法》中也有明确的说明。虽然说宅基地是村集体的所有权,但是使用权还是在农村村民手中。只要农村长辈的房子有确权证书或者未确权之前有集体土地使用权证的话,就可以继承地上部分建筑物。但是由于宅基地和地上建筑的不可分割性,可以一并继承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就相当于继承了农村长辈遗留的宅基地。并且对于这种情况下的宅基地继承并不会对户口有要求的。

因此,“一户多宅”的情况是不合理的;而农村的宅基地也是可以合法、依法的继承的。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一些看法,如有不当之处请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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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宅基地“一户多宅”是否合法?

在农村,一户一宅是基本政策,所以一户多宅肯定是不合法的。当然,一户多宅,在审批上就不会过关,通常来说,如果一户多宅的情况是很不容易出现的。

当然,凡事也不是绝对的。一户多宅的情况,有个别是因为子女与父母分家,后来老人去世后,子女继承了父母的老宅,就会出现一户多宅的现象。而这种情况,通常来说,老屋是不允许翻修的。当老屋时长垮塌后,村集体就可以收回宅基地了。

不过也有个别情况,由于家里人员较多,而住房较少的,可以申请将户口划开,那一户多宅的情况也就变成了一户一宅。

能不能继承农村老家的宅基地?

对于农村老家的宅基地。宅基地是不属于个人的,而是由村集体所有。所以,宅基地也就不存在继承这一说法。当然,对于农村宅基地上的附作物,也就是老宅,是可以继承的。如果你的户口还在村子里,而且居住面积不够的情况下,你是可以对老宅申请翻修。

如果你的户口已经不在村子里了,那你没有权利去对老宅进行翻修的。如果中途出现动迁的话,你可以享受到宅基地上的附作物,也就是老房子的拆除补贴,但是,你不能享受到宅基地的补贴。

如果没有拆迁的情况出现,那你就只有等老房子年久失修,自行垮塌后,由村集体将宅基地收回,用作它用。


某年午后


这个问题,在现在的时间端上,没有必要考虑,第一国家对住宅没有明确规定,一户不许有多宅,

第二要看什么原因触使一户多宅,农村的一户多宅,大多数是因为改善居住环境和条件的,或长辈遗留的财产,

第三农村的一户多宅,和城市里的一户多套房它们的本质是不同的,农村是改变环境,城市里是求利的,它们的本质不同,但,性质是相同的,农村的多宅是没有收益的,儿城里是有收益的,

第四农村宅继承方面,大对数都是被动的继承的,或是改善环境遗留的宅,我相信国家要是有偿回收的话,大多数农民还是能退出来的,

第五国家在法规上没有明文规定不允许有多宅的,

在处理农村宅前,先得把城里面的多套房处理了,再处理农村的就简单了,


深度心静思远


农村现在一户多宅也有,但是,是几个别的少数人,按国家的政策和乡镇规定是违法的。规定要求农民是一户一宅,多余归还集体。

但是出现一户多宅也有其它原由,比如一个老人生育两个孩子,成家后两个孩子各立门户,一个儿子一个宅屋,后来一个孩子带自已全家外出,并都转入城市户口。这样就形成了一户多宅。现在宅基地建有房屋是合法的不能回收,但是以后不能再在宅基地上修建了,等自然倒塌后再回归集体。

能不能继承农村老家的房子,这要看你,是否在农村老家,有没有田产和农业户口,如果有便能继承,因为你还属于农民。如果没有,那你只可继承房子,但不能继承宅基地,不能在宅基地上新修建。因宅基地是村集体按每家农民一户一宅分配的,宅基地是属于村集体的,有使用权,没买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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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宅基地“一户多宅”是否合法?能不能继承农村老家的宅基地?

农村的宅基地政策是一户一块宅基地。如果一户占有多块宅基地当然不合法。这就要看看如何占有的宅基地,没有合法手续直接占有了宅基地建房就是土地违法行为,应当受到法律处罚。

还有就是因为继承房子而占有宅基地,比如父母有房子,儿子成家分户也建了房子,父母去世后,儿子继承了房子,因为房子建在宅基地上,也就因房用地了。宅基地不能继承,但是房子能继承。所以不能一概而论为非法占有宅基地,只是因为继承房子而使得宅基地超标了。现在国家对于宅基地超标的问题规定了依法收取使用税,有偿使用。

宅基地属于特殊的“物”,其所有权属于村集体。村民只是享受用地建房的福利。所以不能直接继承宅基地。房子可以继承,房子不倒塌拆毁,就有权使用宅基地。但是不允许翻建,自然倒塌后也不许重建。只要房子倒了,宅基地就回归村集体。维修房子,使其完好是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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