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無知付出的慘重代價!

我們無知付出的慘重代價!

人有衡量事物的若干標準,好壞對錯、美醜善惡的甄別有非常複雜且變化無常的檢驗標準,所以,人們總結出:"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無論這句話如何經不得推敲,但這個"實踐"是有意義的,它檢驗不出真理,但它檢驗得出結果。實踐的結果是事實,事實的結果是感知,人從生活實踐中最終感知到什麼,是最重要的,無論感知的結果是不是真理,因為真理也得服務於人的感知結果。

人從生活中感知到什麼?這非常蕪雜但卻具體不虛。我活著,我在感知,我感知到物質的存在:冷暖風寒、酸甜苦辣、天高地闊、宇宙無垠……我存在的基本活動就是感知外部事物,並進行互動交流,物質不但是我的存在基礎和感知對象,也是我的選擇對象。我選擇事物需要的部份,避免其它不需要的部份,這種選擇需要是為了達到感知的活躍、穩定和恆久,感知的活躍狀態就是快樂和愉悅。但是,感知本身的整體性不容將事物的屬性分割開,所以,我的選擇行為受到感知整體性的制約,我必須在接受事物整體性的前提下進行選擇,這就是感知對於物質存在的理性規則。因此,人利用物質,改變物質,征服物質,人和物質的關係必須遵循感知理性,否則,人與物的非正常關係會毀壞人的感知。當下,人的無知正在製造無窮無盡的與物質的衝突,結果是毫不覺悟地毀壞人的感知,最明顯的例證就是環境的災禍,人對物質的破壞性改變滿足了人的生存要求,卻破壞了人的感知體驗,甚至造成生存利益與感知利益的尖銳矛盾,造成人生存質量的整體性下降,這便是人無知付出的慘重代價。

物質感知是人存在的基礎,而人存在的大部份內容是精神感知,精神意識也是人行為方式的主要指導。我是最頂端的超級感知體,我感知的內容遠超其他類別的感知體。我感知到人類文明的活動,也就是他人的行為狀態,感知他人即與他人交流互動是我的主要精神活動。事實上,他人的活動不僅是我的精神內容,還是我的存在鏡像。我不可能客觀地觀察自己,但我可以通過觀察他人來體驗自己的存在,其實他人就是真實存在的自己。所以,他人的存在作用不僅僅是我的同類或生存夥伴,他人身上負載著我的生存應證、精神情感以及感知界限。人是不能離開他人生存的,人的他人概念受生存競爭規則的影響,已經嚴重背離了感知存在的需要,"他人即地獄"的哲學總結已經把他人概念製作成危險的陷阱,人早已把每一個人都裝進了陷阱裡,我的他人需要被徹底抹煞,這是一個災難性的邏輯關係,換句話說,我感知到的他人決不是我需要的他人,而我又必須需要我需要的他人,這就是人與人關係的悲劇性現實,我沒有得到理想的他人,我更做不成理想的他人。每一個我感知到的每一個他人是什麼狀態?可想而知,除了失望、怨尤和難以理解,人與人剩下就是契約、聯盟和利益交換關係。人與人的關係演變成當下的災難性現實說明:人類的智慧和理性是何等低級和混亂。

人的主要精神感知被毀壞,從何談論人的幸福生活?我們生活在什麼感知環境裡?我們真正地擁有什麼感知?是誰把物質和他人與我對立起來,從而在根本上毀壞了我的感知?是我們,是我們執迷不悟的長期無知。我們創造了什麼,我們改變了什麼,我們擁有了什麼,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感知到什麼?我的感知是已經執行了的裁決,我們每一個人內心感知結果如果能夠公示,那將是一幅幅多麼難堪的圖景,讓人類千辛萬苦、代代相傳的智慧情何以堪?

感知到什麼是個不由分說的硬道理,任何思想、主義、教門都脫不開干係,任何存在著的人也脫不開干係,把世界弄成這樣,把人弄成這樣,我們沒有臉紅和汗顏,還推說客觀存在只能這樣,人類文明只能這樣發展,而且,人們還花費很大的精力來證明這些災難性存在的合理性,並試圖讓其永遠"合理"下去。

我感知到什麼之問,是對人類集體執迷不悟的斷然喝止,做了什麼?擁有什麼的最終檢驗是我感知到什麼。真理正坐在感知的位置上,等待人類跌跌撞撞、滿身風塵地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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