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宿外國人需注意 警方提醒要謹記

四川新聞網宜賓4月2日訊(陳鈺婷 夏庭忠 胡先映)

在“迎慶1號”專項行動期間,一條熱鬧的只有短短10秒鐘的視頻消息出現在了微信朋友圈中,視頻中的外籍男子引起了興文縣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隊民警的注意。經調查發現,視頻中的外籍男子是荷蘭人,但未查詢到在我縣旅店業的相關住宿登記,隨即將外籍男子口頭傳喚至轄區派出所進行詢問。

外籍男子稱自己來興文縣古宋鎮訪友,便居住在朋友家中,在此期間未到公安機關進行住宿登記。民警首先查看了他的護照、簽證等信息,然後向外籍男子講解外國人住宿登記工作的法律法規。最後因為外籍男子和他的朋友未向公安機關申報住宿登記尚未超過24小時,所以只是對他們進行批評教育,要求他們立即進行住宿登記。

出入境民警提醒: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三十九條、七十六條之規定,外國人在中國境內住宿,應須在入住後24小時內,由留宿人或者本人持有效證件到居住地公安機關或轄區派出所辦理登記;外國人在賓館住宿登記的,應當由賓館登記外國人相關住宿信息,並向公安機關報送。

友情提示:如有留宿境外人員(外國人、港澳臺居民)的情形,請廣大市民朋友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及時在規定時間內向公安機關申報住宿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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