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縣機關部門可配60%主任科員,職級晉升條件是什麼?

中央辦公廳印發公務員職務與職級管理規定,將在6月1日開始實施。在職數配備上,要求一至四級主任科員不超過60%的,只有地市級機關、縣直機關和鄉鎮。其中一級、二級主任科員不超過一級至四級主任科員總數的50%。

舉例說明。

在地市級機關,假設一個單位有60名公務員,按照新規,一至四級調研員配備20%,總數12名,其中一、二級調硏員可以配5個,一級調研員最多可配3個;一至四級主任科員配備60%,總數有36名,其中,一、二級主任科員佔比50%,總數可以達到18名。在市裡,一個60人的單位可以配12名調研員、36名主任科員,在沒有實行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之前是不可想像的。

再看縣裡。縣區和鄉鎮機關可以配備20%的二級調研員,三四級調研員不超過10%,一至四級主任科員60%。假設一個縣直機關或鄉鎮有20個公務員編制(縣直機關和鄉鎮公務員不多,很多都是事業編在幹活),配20%二級調研員只有0.4個,這意味著二級調研員在鄉鎮和縣直機關基本不可能套上,只能套三四級調研員,也只有2個名額,1個三級,一個四級。兩個名額基本上是為單位一把手的,其餘人員基本上只能套一至四級主任科員,總數12個,其中一二級6個、三四級6個。在以前,非領導職務原則上不能超過領導職務的50%,一個20個行政編制的縣直機關,一正四副加少部分科級崗位,領導崗位職數至多10個,非領導職數最多5個,部分領導班子成員還兼著非領導職務,職數更少,很多基層公務員因此一輩子都提不上副科、正科,職級並行制度給了很多人希望。

根據新規,公務員職級基本上兩年就可以符合條件晉升。但因為有比例限制,並不意味著滿兩年就可以晉升,還得看單位有沒有職數,並不是你任職時間越長越好。特別是首次套改,基礎條件參照現任職務級別,副科滿兩年和滿十年首次套改三級主任科員其實是一樣的。

換而言之,按照新政策,職級晉升最主要的條件還是看現任職務和級別,其次看比例和職數,與任職年限長短關係不大,滿兩年和滿五年其實沒什麼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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