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370餘萬,東錢湖旅遊度假區黨委原書記葉繼鬆受賄案一審開庭

2019-04-04 16:09 | 浙江新聞客戶端 | 記者 邵巧宏

受贿370余万,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党委原书记叶继松受贿案一审开庭

記者剛剛從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瞭解到,4月4日早上,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寧波東錢湖旅遊度假區黨委原書記、管委會原主任葉繼松受賄一案。該案由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孫衛華擔任審判長,寧波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葉繼松及其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

寧波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3年至2018年,葉繼松利用擔任寧海縣臨港開發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寧海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黨組成員、副主任,寧波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黨工委委員、黨工委副書記、黨委副書記、副主任,寧波東錢湖旅遊度假區黨委書記、管委會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或者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攬、政策協調及工作安排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者通過他人收受有關人員給予的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370萬餘元。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葉繼松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意見,葉繼松進行了最後陳述,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最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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