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構建更安全的互聯網銀行展業環境?

有效降低銀行業服務門檻,遠程開戶勢在必行

近期金融領域風險事件不斷,去年底由於國內個另銀行由於未嚴格遵守II、III類賬戶業務監管規定,一部分被普通採用的技術手段未能完全防範網絡用戶識別風險,造成部分銀行出現二類賬戶被盜開,甚至出現 盜開賬戶申請網貸造成銀行資金損失的惡性事件,給二、三類賬戶業務的健康發展造成不利影響。

今年315晚會曝光了閃付雙免被惡意盜刷事件,造成公眾對這一非常安全的支付工具產生的恐慌,又一次將支付科技創新推到風口浪尖,這兩件事從業務管理角度看,實質均是未嚴格執行客戶實名制要求。

與此同時,依託二、三類賬戶開展業務的直銷銀行業務仍呈現百家爭鳴之勢,機構數量繼續增長。據不完全統計目前正常運行的獨立渠道的直銷銀行已近100家,約佔銀行總數的3.8%。

伴隨央行302、16號文的推動,傳統電子渠道也全面支持二、三類賬戶的使用,逐步形成我國互聯網銀行業務體系,以網銀、微眾、百信、新網等新一代互聯網銀行機構基本完全依託新型賬戶為客戶提供金融服務。

從目前互聯網銀行用戶數據來看,工行融e行已突破3億,微眾銀行突破1億、3000萬以上用戶規模的包括部分股份制和如江蘇銀行、上海銀行等大型城商行,而民生銀行、新網銀行等均已突出1000萬用戶量。

產品類型日益豐富,幾乎涵蓋傳統商業銀行現有常規業務與客群,有力推動傳統銀行業務的互聯網化轉型,用戶對互聯網銀行的服務也表現出較高的滿意度。

九卦| 如何構建更安全的互聯網銀行展業環境?

同時以服務小微企業為主營業務的網商銀行,根據公開資料顯示到了2018年末,該行已累計為超過1500萬小微企業提供了超過2萬億元的貸款,僅2018年一個自然年就為小微經營者提供了超過1萬億元的資金支持,其中96%發放給了貸款金額100萬元以下的小微經營者。

2017年微眾銀行啟動純信用的微業貸產品,一年時間已經有30萬小微客戶申請,同時超過69%的客戶沒有任何企業貸款金額。

新型小微客戶服務產品,更切合小微客戶融資特點,為小微客戶提供更便捷、更優質的金融服務。

伴隨著銀行業在個人與小微企業服務領域互聯網銀行業務的快速發展,依託互聯網和金融科技有效降低銀行業服務門檻,逐步形成平臺批量化經營模式,雖然成績顯著的推動普惠金融業務發展,但同時對十萬億級的國內小微企業融資需求規模,還需要更多的參與者。

特別傳統商業銀行,進一步改變經營模式、提升風控能力、優化運營環境,積極投入到小微企業金融服務中,迫切需要對小微企業遠程開戶、以及小微企業網絡金融服務,在監管認可的範圍內積極推進業務創新。

充分運用金融科技最新成果促進網絡實名制落實

金融企業展業的前提是做好KYC工作,有效落實客戶實名制是瞭解你的客戶的基礎。由於長期缺乏可信、穩定、安全的網絡身份驗證手段,造成目前互聯網銀行展業過程中合規阻礙,央行302文規定銀行開立個人二類賬戶必須使用五要素驗證,也是出現反洗錢、反恐怖融資等實際考慮。

從監管實質是要求必須經過一次面對面身份核實的情況下,才能為客戶提供賬戶服務。但由於眾所周知的原因不論是CBAC(中國人民銀行跨行賬戶信息認證服務平臺),還是小額通道都無法滿足正常的賬戶驗證業務,反而滋生了部分支付機構利用與銀行間傳統驗證通道,重新建立與銀行直聯的驗證通道合作,這要求我們如何利用技術創新,從落實網絡客戶實名制源頭才能有效解決問題。

同時近期我們發現央行支付清算司的55號文,以及銀聯業管委關於銀聯二、三類賬戶開戶專用四要素驗證服務,雖然未能全面改變目前展業環境,但從監管文件精神來看,互聯網客戶驗證由之前僅依託對人的驗證(如:身份證件驗核+活體檢測+人臉識別),增加了對通過技術手段保證開戶證件合規性校驗的要求,將進一步提升網絡實名制驗證的能力,同時相關職能部門也在網絡身份驗證方向有較大進展,

如公安部一所主導互聯網+可信身份證平臺(CTID,簡稱:網證),以及公安部三所主導的eID數字身份體系和公安部公民網絡身份識別系統,目前已經初步形成對公民網絡身份權威識別、驗證能力。

同時由於eID數字身份體系使用物理二代證頒發,藉助NFC、藍牙讀卡器等外圍設備實現對二代證的可靠讀取,實現真人實證的“人證合一”的網絡身份驗證,具備與目前移動展業設備、自動設備相同強度的安全防護能力,建議監管機構可酌情准予採用或進行部分試點,以提升互聯網銀行業務在落實網絡客戶實名制的能力。

針對小微企業,可以通過合規的工商企業數據,並對法人的“人證合一”的網絡身份驗證,通真人實證結合大數據風控手段,構成安全強度較高的小微企業網絡身份驗證,以此可適當放寬小微企業遠程開戶和網絡金融業務,進一步提升商戶銀行業對小微企業的服務能力,降低運營成本,切實推動普惠金融業務發展。

對業務風險實質監管,推動遠程開戶更好為銀行減負

目前個人客戶遠程開戶或線上開立二類賬戶的主要展業難點,仍然是302號文件規定的“五要素”驗證。但我們仔細分析監管政策演變過程,不難看出,從2015年392號文從政策上確定早年“弱實名制電子賬戶”創新的積極作用,到2016年302號完整闡述我們人個銀行結算賬戶體系,2018年16號文對III類賬戶使用場景調整,以及最近支付結算司發的 55號文,使銀行二、三類賬戶使用更趨於成熟。

為了有效防控反洗錢、反恐融資風險,監管實施是必須經過一次線下面對面的實名制認證,然後392、 302、16號文的基礎都是 2007年四部委聯合發佈的《金融機構客戶身份識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反洗錢等防控義務已經落實業務管理體系內。

九卦| 如何構建更安全的互聯網銀行展業環境?

從央行302號文體現出目前我國正從卡基服務,逐步過渡到賬基服務體系,而目前以一種賬戶來保證另一種賬戶的風險驗證方式,其實並未從根本上解決客戶實名制問題,本次55號規定縮小提供賬戶驗證的範圍,可有效防範類似批量賬戶驗證風險事件發生。

同時也應考慮對具備條件客戶,採用真實有效身份證件和實體銀行IC卡(髮卡業務必須經過嚴格線下身份驗證),在更高強度的網絡身份驗證環境並真實體現客戶意願下,可進一步簡化二、三類賬戶的開戶驗證要求,可有效補充目前五要素驗證能力的不足,更好推動個人、小微客戶遠程開戶和網絡金融服務健康有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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