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息烽县检察院依法对辖区内首例恶势力犯罪案件提起公诉

近日,息烽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8人涉嫌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故意伤害罪等犯罪的恶势力犯罪案件提起公诉。该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息烽县提起公诉的第一起涉恶案件。

息烽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5年以来,被告人张某某、沈某某经常以吃喝玩乐的名义与吴某某、焦某某、谌某某等6人纠集在一起,逐渐形成了以被告人张某某、沈某某为首、以被告人吴某某、焦某某、谌某某等人为重要成员的恶势力犯罪组织。此犯罪组织成员在息烽及周边区域,多次为别人暴力讨债,滋扰他人,为非作恶,欺压百姓,共实施非法拘禁、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7起,严重破坏息烽社会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案件受理后,息烽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为有效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推进息烽县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让人民群众看到扫黑除恶战果,组成了由分管副检察长牵头、多名员额检察官参与的专案组。办案组成立后,就此案的侦查取证以及案件事实、法律适用及定性等问题多次召开联席会议进行研讨,从恶势力犯罪特征入手,对案件定性进行分析甄别,严格审查、认真办理,办案组成员克服了本案犯罪事实较多、证据多、案件复杂等困难,从案件一次重报到依法提起公诉仅用了一周时间,既保证了案件办理的质量,又保证了办案时效,有效打击了犯罪,成功打响了息烽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第一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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