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总督要比巡抚官职大,可为何地方巡抚经常与总督对着干呢?

余万涵


在清朝,是总督权力大,还是巡抚权力大?这本来不是一个问题,看级别就可以了。

总督如果不加兵部尚书衔的话,是正二品,加衔的话是从一品。而巡抚(不包括山东巡抚)不加兵部侍郎衔,是从二品,加了衔是从一品。

除了四川总督,其他总督都管着至少两个省。比如两江总督就管江苏、安徽、江西三省,闽浙总督管福建、浙江两省,两广总督管广西、广西。巡抚呢?只能管一个省(山东巡抚只管山东,但和总督平级)。

看上去,自然就是总督权力比巡抚大了。

但是,有句老话:强龙压不过地头蛇。如果该总督驻地,和某省巡抚的驻地在同一城市,那就热闹了。总督和巡抚同驻一城,在全国有四例,分别是:

福州,驻有闽浙总督与福建巡抚。

武昌,驻有湖广总督与湖北巡抚。

昆明,驻有云贵总督与云南巡抚。

广州,驻有两广总督与广东巡抚。

有人说两江总督不是驻在南京吗?没错,但问题在于,驻在江苏南京的,是安徽巡抚(1760年以前)。而江苏巡抚,驻在苏州。所以,当两江总督就没有这方面的顾虑。不用把精力放在和巡抚无休止的勾心斗角上。

以两广总督为例。

两广总督衙门在广州,广东巡抚衙门也在广州。那么,在广州城,谁的话语权更大呢?总督说我级别高,当然要听我的。巡抚则冷笑:宛平县都能管朝廷,广州首先在广东巡抚治下,其次才轮到两广总督管,当然要听巡抚的。

嘉庆九年,1804年,那彦成出任两广总督。那彦成的家世可不简单,他的祖父是乾隆朝大学士阿桂。不久后,原广西巡抚百龄调到广东任巡抚。

那彦成和百龄向来不对付,二人管理区域在广州城重叠,争权夺利,斗得脸红脖子粗。那彦成级别高于百龄,可在广东地面上,他说的话,还真不一定有百龄管用。那彦成要想管好两广,必须扳倒百龄。

百龄为人正直,但有时用刑过猛,出过人命。那彦成就以此事攻击百龄,说他法外用刑,给朝廷抹黑。嘉庆帝是百龄的政治恩人,但百龄毕竟做错了,不好护短,就罢掉百龄职务,到实录馆抄书去了。那彦成以为自己在广州可以呼风唤雨了,可新来的广东巡抚孙玉庭同样不是省油的灯。孙玉庭清楚,不搞掉那彦成,自己就是百龄第二。孙玉庭开始搜集那彦成的把柄。有吗?还真有!

那彦成在两广政绩卓著。但是,他却和百龄相反,滥赏无度。在剿灭了广东海域的海盗后,为了收服这些人,那彦成花钱或以许官的方式,招降五千多名海盗。这本来不算坏事,毕竟平定海盗事大。可是,孙玉庭却抓住这件事,猛攻那彦成慷朝廷之慨,为自己捞好名声。孙玉庭知道嘉庆心疼钱,火上烧油的说:这些冥顽不化的海盗不是真心悔过,而是贪图朝廷的血汗钱。嘉庆帝觉得孙玉庭说的有道理,就把那彦成给罢免了,发配到新疆伊犁。虽然不久后,那彦成又升了官,但却没有再回两广。

两广总督是谁呢?吴熊光、永保之后,竟是百龄。按理说,那彦成搞掉百龄,孙玉庭又搞掉那彦成,百龄应该感激孙玉庭才对。不好意思,百龄是总督,他必须搞掉巡抚,否则自己坐不稳。百龄攻击孙玉庭对朝廷不说实话,结果,孙玉庭被罢了官。

客观讲,不论是那彦成,百龄,还是孙玉庭,都是能员干吏,对朝廷都很忠诚。但他们所处的位置,决定了他们在总督位置上,必须搞掉巡抚;在巡抚位置上,必须搞掉总督。

这样的督抚恶斗,在这四个省城经常上演。还有一例,湖北巡抚胡林翼是科甲出身,瞧不上内务府出身的湖广总督官文。胡林翼暗中收集了很多对官文不利的证据,比如军费支出不透明。胡林翼有曾国藩等人支持,只要奏折递到皇帝手里,就是官文不倒,也够他喝三壶醋的。

在奏折递出之前,幕僚劝胡林翼冷静。说就算你赢了如何,万一皇帝再派其他旗人官员呢?你接着弹劾?你忙得过来吗?有官文在你头上,出了什么事,你可以拿他当挡箭牌。

听人劝吃饱饭。胡林翼这才明白自己做的有点激进。于是折节,与官文成了好朋友。官文知道胡林翼官场朋友多,为了能干点实事,还得让胡林翼多出头。胡林翼在官场上给足官文面子,官文也不利用总督权力卡胡林翼,二人互相利用,效果竟然不错。

这位幕僚是谁呢?阎敬铭,当过户部尚书,是有名的“铁公鸡”。慈禧不顾北洋水师发展,要挪库银修建清漪园,被阎敬铭强硬拒绝:臣没钱! 慈禧大怒,说没钱?那你滚!阎敬铭站起来说:臣是人,不会滚,会走!说完拂袖而去。

总督和巡抚不对付,主要是权力边界没有划清,模糊空间较大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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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在每个省都设巡抚,但在光绪三十二年,也就是1906年,设东三省总督之前,全国的总督只有八个。另外有河道总督和漕运总督,分别管水利和漕粮运输,这两个职位虽然名义上也是总督,但朝廷一般都是把它当成是巡抚的预备职务,与布政史相当。

总督通常管一个省(如四川总督),两个省(如两广总督、湖广总督、云贵总督),三个省(如陕甘总督、直隶总督、两江总督、闵浙总督)。

总督和巡抚没有法律意义上的隶属关系,但总督在级别上高于巡抚,尤其涉及到军务。由于总督职务以军务为主,遇有战事,总督就是巡抚的直接领导。但不打仗的时候,总督和巡抚的关系就很微妙了。

清朝官制,总督巡抚,加上布政史、按察使这四个职位,属于疆臣,上马管军下马管民。遇有战事,或是辖区有人造反,他们都有统兵的权力。没有战事的承平时期,他们对属下的官员负有监督和节制之责。

清朝官制沿袭明制。明朝特重文官体系的建设,官制的设置,最上者是皇帝对应整个文官体系,而文官体系的逻辑是宰相高于六部、六部高于督抚,很大程度上强调中枢的作用。

因此,清朝入关的早期也是如此。即内阁中枢的设置高于地方,比如,六部堂官都是从一品,而地方总督是正二品,巡抚是从二品。

但实际上,地方督抚的权力却往往比六部堂官大的多,相应地,责任和义务也大很多。在这种情况下,势必造成权责不符的情况,不利于激励机制的正常发挥,也不符合督抚本身和所辖民众的心理预期。

于是,康熙以后,对地方总督和巡抚两个职位,皇帝追加了许多恩赏,目的是提高督抚的政治地位和权威,力争权责相符。那就是例加官衔和宫衔。

例如,总督的品级本身是正二品,但有例加衔,兼署兵部尚书衔,变成了从一品,表示打仗的时候,可以名正言顺地统帅绿营和所有的八旗武将。同时还例加右都御史衔,表示对所有属下文官都有节制和监督权。同时,对资深的总督加太子太保的宫衔,这倒不是真的让他们去教导太子,而是为了笼络,抬高他们的身份,意思是,即便他是远在天边,也属于皇帝的近臣,东宫的属官。


巡抚本来是从二品,但例加兵部侍郎衔,也是正二品,同时例加右副都御史衔,也是为了节制属员。与总督一样,资深的巡抚照例加宫衔,太子少保。

有意思的是,正是右副都御史这个署衔,使得巡抚可以参劾总督。御史的纠参权没有大小,京城里的御史们发起狠来,连皇帝和太后都参,更何况他们的上司。

所以,巡抚参总督并不是以下犯上,反之,总督参巡抚也是天经地义。有清一代,督抚互参的例子比比皆是,无论哪个省,督抚的关系往往处在互相防备、互相监督的状态。

对皇帝来说,这是非常好的监督的模式。皇帝虽然常被督抚互参弄得头疼,但又没有比这个更好的办法来制衡总督和巡抚这个级别的方面大员。

只有四川和河南例外。因为四川只有总督,下面不设巡抚。四川布政史和按察使的顶头上司不是巡抚,而是总督。而河南只有巡抚,上面没有总督,也不归任何总督管。

其实即便贵如总督,也不希望耳边有个巡抚下级在鸹噪,巡抚就更不用说了,所以,在清朝的官场上,四川总督一职是大多数总督向往的,天高皇帝远,四川又是物阜民丰,少有战事,总督可以唯我独尊,比皇帝还舒服,特别适合养老。

河南巡抚那一片天是雍正时田文镜打下的,田文镜当时是天下模范巡抚,雍正皇帝竖立的典型,他以后的河南巡抚成了巡抚中的另类,上面没有总督管着,他自己军务民政一把抓,差不多与总督一样。

清朝总督的职责与巡抚往往多有重合,具体因地因人而异。

一般而言,有战事的地方,总督的主要职责就是军事,比如陕甘总督和它的前身川陕总督,有清一代那个职务就是带兵打仗的,因此它的民政部分就仅限于筹饷,其它的则委之于巡抚。

还有一个官员本身的因素,有的比较强势,爱揽权,他当巡抚,风头往往会盖过总督。有的官员比较谦抑,他当总督也会有被巡抚欺负,弱势很多。

四川总督、云贵总督等辖区基本上没有战事,所以他们的职责就偏重于民政,相对的,治下巡抚的权力就会被侵夺。

晚清的两广总督由于地处五口通商前线,基本上以洋务和通商事务为主,而广东巡抚的职责也大致如此。这样一来,在全国范围内,两广总督与广东巡抚的矛盾也是最大的。 其实广东完全应该仿四川的成例将广东巡抚一职裁撤,但实际上却没有,广东巡抚一直到清朝垮台也没有被撤。

一般而言,朝廷为了避免督抚的矛盾,同时也发挥督抚衙门行政中心的辐射作用,尽量安排总督和巡抚在不同的驻地。比如,两江总督驻江宁,同一省的江苏巡抚驻苏州。这是在驻地大城市较多的情况下,但往往不能普遍如此。

广东就很特殊,督抚同城。所谓督抚同城是指总督和巡抚的驻地都是一个城市,而且衙门甚至比邻,广州就是这样。还有湖北,湖广总督和湖北巡抚都在武昌。陕甘总督驻兰州,甘肃巡抚也驻兰州。

所以广东历任总督与巡抚都不和谐,互相攻讦的事情非常多。更要命的是,广州将军也驻广州,三个握有生杀予夺大权的朝廷重臣挤在一起,平日里免不了发生矛盾。

遇到督抚互参,皇帝往往非常重视,因为这样会影响大局。督抚互参是一定要有个处理结果的,不可能不了了之,最后无论谁落下风,都会牵扯朝局的变化,这也是皇帝不希望看到的。

所以,当督抚互参时,朝廷往往会派员彻查,一般都会派巡抚以上级别的官员,或者比当事双方级别更高的大臣或王公前往彻查,很多时候,前往查案的官员是被撤职或调离那个人的继任者。


国史馆


钱穆先生评论清朝的政治制度,用过六个字:「无制度,有权术。」


可以说清朝皇帝为了让自己的权利更加集中,对于地方大臣的管理,其实是有些混乱的,「密折专奏」制度的出现,让皇帝可以跳过中央的机构和地方的机构,直接和地方官员对话。不要说巡抚,藩司、按察使、学政都是可以直接给皇帝汇报,并且接受皇帝的命令。


在这样的制度之下,虽然总督比巡抚官大,但是巡抚没有必要去接受总督的直接领导,那么很多的时候这就给对着干创造了条件。


在晚清的官场小说当中,曾经有人总结过「官场三十六计」,其中有一系就叫做「隔山拜佛」。


什么叫做隔山拜佛呢?就是你想要去升官,你要讨好的,不是自己的直接领导,而是直接领导的领导。比如你是一个知县,你去讨好知府,知府也不能把你升成知府,所以如果你去讨好道台,讨好藩司,这样才有机会实现那种跨越式的升官。


对于巡抚来说也是一样,他和总督的关系再好,总督也不会把自己的位置让给他来做。那么这个时候最好的办法让自己升官,当然就是要体现出来,我比那个人更有水平,我把他弄走,那么巡抚才能够顺理成章坐上更高的位置。


总而言之,作为一个巡抚和总督对着干,风险小收益大,那么作为这些官场中的人精们不会想不清这个道理,当然就选择了一个最优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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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前期在封疆大吏制衡方面可谓操作到了一个极致。

清朝省设巡抚,总管一省民政,而总督则可能管理一至三个省,而且军政事物都有管辖权。清代总督的品级并非一成不变,但大体而言,加尚书衔的总督一般官居从一品,不加尚书衔的为二品。而巡抚则一般是从二品。从品级上讲总督算是压巡抚一头,但事实却是相互钳制监视的关系。

巡抚钳制总督的制度,可以主要体现在政治和军事两方面。

政治上讲,总督、巡抚都有向皇帝直接密奏的“具奏权”,都可以直接向皇帝“打小报告”,也被称为可以直接上达天听,双方谁也看不见谁的内容,所以都具有致对方于死地的能力。

更有意思的是,按照清朝绿营的编制,总督在地方有自己的直辖军队,而巡抚也不是吃素的,也有自己的直辖军队,这些军队都是绿营,总督的直辖军队叫督标,巡抚的直辖军队叫抚标。

最为典型的是两江地区,即今天的江苏、江西和安徽。各省都有巡抚,同时又有总督统一管理。

不单单是巡抚和总督相互钳制,清朝还未地方官吏编制了相互制约的大网。

八旗入关统一中国后,在要地选择驻扎八旗军,是为“驻防八旗”。而地方驻防八旗的最高军职为驻防将军,品级为正一品或从一品,级别上比总督还要高,而且直接统领一个地区的八旗军,也有“具奏权”,可以说是清朝中央政府监督地方官吏的“重锤”。驻防将军之下还有都统、城守尉等八旗将领分驻水陆要冲,也起着类似的作用。刚才说到的两江总督辖区,就驻扎有江宁将军这样一位军事大员,监督总督和巡抚。

总督之下,地方绿营驻军还有各省绿营将领提督、总兵等,级别都在从一品、正二品左右,虽然不过问地方政事,但有统兵权和直辖军队,以及最为致命的“具奏权”。

巡抚之下,还有主管民政财务的“藩台”,即布政使、主管刑罚的按察使“臬台”等地方大员,虽然没有统兵权,但是具有“具奏权”。

总体而言,总督、巡抚、驻防将军、提督、总兵、布政使等,相互钳制,让清朝地方大员很难犯上作乱,起到了一定的相互监督作用,但同时也造成了地方的内耗,地方政治逐渐失去活力。


史秀


清朝的巡抚,不是总督的下级,之所以设立巡抚这个职位,原本就是为了制衡总督的权利。总督是地方大员的最高级别,总督之中,直隶总督和两江总督地位最高,一个管京畿要地,一个管“天下财赋”。居后的是云贵总督和四川总督。但不管什么总督,他们都是位高权重。一个总督,属于正二品,通常又加上尚书衔,抬高到从一品。这已经仅次于“宰相”这种级别了。加上总督可以管辖一到三个省,地盘大,权位高,如果他在自家地盘上有不轨之心,后果不堪设想。要知道,总督是可以管兵的,除了旗兵,其他的地方军队总督都可以调遣。

为了制衡总督,朝廷就委派了巡抚到地方上。巡抚也是地方大员,其在级别上比总督低一点,总督是正二品抬到从一品,而巡抚是从二品,加一个侍郎衔,就抬到了正二品。这样看,巡抚是比总督低半级的。虽然级别低了一点,但是巡抚却并不是总督的下级,相当于朝廷特派员,负责管理一个省,但是他不归总督管辖。巡抚和总督属于同僚关系,巡抚遇见总督,要行礼,但是巡抚有着监督、弹劾总督的权利。如果总督有造反迹象,巡抚有权因地制宜采取措施予以反制,手段包括调兵等,甚至可以直接抓捕总督,他有这个权限。


怀疑探索者


明清两朝的督抚关系可没有我们现在想象的这么简单。封建政治也一样充满了权力制衡的思想,总督虽然从级别上略微领先巡抚一筹,但两者却没有事实上的隶属关系,想互不买账的情况比比皆是。

一般来说,总督正职是正二品,大部分会以兵部尚书或左都御史衔高升半级到从一品;而巡抚则是从二品,加一个兵部侍郎或者副都御史,到正二品,从品级上,总督是要高过巡抚的。

但是呢,还要分清两者的职权,总督一般是打理两省以上的军政事务,比如清朝著名的直隶两江两广湖广等,而巡抚则是老老实实地打理一省民政,比如袁世凯是山东巡抚……从职能上来说,虽然都是军政皆能,但总督会更偏军一点,巡抚则是扎扎实实地民政为主。

但是从管辖权来说,总督对巡抚的影响相当有限,别说类似袁崇焕杀毛人龙那种生杀予夺了,就连换个巡抚这样的权力也是欠奉的,到了二品以上的方面大员,那一定是吏部叙议、皇帝圣裁的,考虑到督抚之间的为妙关系,那肯定是掺沙子的做法更多,否则督抚同心、铁板一块,担心的可就是皇帝了。

尤其是,总督和巡抚都有同样的参奏权,这也是清朝时封疆大吏的重点待遇之一,奏折可以直送军机处甚至皇帝案头,那总督凭什么就能对巡抚颐指气使呢……

如果非要拿今天的政治体制做类比的,巡抚大体上相当于一省的书记或省长,而总督就不得了了,应该是相当于建国初期的中央分局(比如华东局、中南局、西南局)和大区军政委员会的一把手。当然了,关系也差不多,建国后五马进京时的高岗任弼时邓子恢饶嗽石,可真的没比当时一省的书记高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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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很有价值,背后反映的其实是古代官制设计中的权力制衡机制。

首先要明确一下总督和巡抚之间的关系。与我们很多人想当然的以为总督是巡抚的上级不同,两者实际上是一种并立的关系。巡抚不是总督的下属。巡抚统领一省事务,总督统领多省事务。总督的品级要比巡抚高一些,权力范围略大一些,但总督并不能对巡抚发号施令,重大事务需要双方协商处理。必要时报请中央裁断。

其次,相互制约是官僚制度设计的本意。古代社会,交通不便,信息传送也比较缓慢。为了提高行政效率,中央政府会给予地方官很大的自行裁断的权力。如果不加以控制,那么日久之后容易在地方形成势力,从而威胁中央。为了应对这个问题,采取的办法就是同级官员相互监督。总督和巡抚之间相互监督本就是朝廷的意愿所在。

最后,不能用当代的政治实践套用古代的政治体系。古代这种制约模式,在当代已经不再采用。这是导致很多人不太能理解此类问题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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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督和巡抚是有竞争关系的。

总督是正二品本职,加尚书或者右都御史为从一品,如果加兵部侍郎这些,就只正二品。巡抚是从二品本职,一般是加兵部吏部侍郎或者左副都御史,为正二品。

看起来总督要高点,但很多巡抚不买账。最重要的是,总督巡抚都是中央派遣大员,本身没有上下级的隶属关系。

同时,清代通常采取双线体系,汉族官员担任总督,则巡抚多有满蒙官员作为制约。

此外总督大体偏向于军政,对辖区民政体系只有弹劾监督权。巡抚则大体偏向民政,对辖区的控制力远比总督厉害。

比如两江总督。两江总督驻江宁,名义上管辖江苏安徽江西三省,但实际只控制江宁及江北地区,负责管理江北提督所属军队,江苏巡抚管制江苏布政使、按察使、学政等官员驻地苏州,控制江南地区,负责管理江南提督及江南水师提督(驻松江)。而安徽江苏巡抚则基本不受两江总督令。

所以督抚争权相当厉害。清政权多采取各打五十大板,全部调离的办法。后期则经常临时废黜总督驻省的巡抚作为解决方式,也就是总督兼本省巡抚。


四川達州


都是皇帝直接任命的,只对皇帝本人负责,级别都差不多,都是封疆大吏,都干预不了对方的任命,凭什么听你的?

并不是级别比你高的话你都要听,你听,只存在于以下几个原因。

在同一个系统内,级别比你高,对你的职位有任命和撤职的权力,或者能干预你的任命,对你的工作产生影响的,这些人的话你要听,其他的可以阳奉阴违。

总督,正二品,加兵部尚书衔,兼都察院右都御史衔,从一品,加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衔,正二品;巡抚,从二品,加兵部侍郎衔,正二品。

他们级别差不多,都是皇帝任命,都只对皇帝负责,总督偏重地方军事,巡抚偏重地方行政,虽然是上下级,但不对对方负责。

再说得清楚点,在一个地方同时任命总督和巡抚,本就是让他们互相牵制互相制衡的,你们要是不懂事,敢苟合,皇帝就该睡不着了,就要收拾你们了,所以,他们斗争是必然的,


南朝四百八十寺


总督和巡抚类似于今天的省长和省委书记,军区政委和军区首长,都是中央任命的,职责不同而已,古代没有现代发达的通信和交通,地方大员封疆大吏真是一方的土皇帝,所以不能让其一家独大,相互监督,相互制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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