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主席心目中农村美好远景:有托儿所有俱乐部

本文摘自《二十世纪中国史纲》,作者:金冲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

毛泽东曾同刘少奇、陆定一议论过未来中国农村的组织形式。陆定一说:“毛主席和刘少奇谈到几十年后我国的情景时,曾经这样说:那时我国的乡村中将是许多共产主义的公社,每个公社有自己的农业、工业,有大学、中学、小学,有医院,有科学研究机关,有商店和服务行业,有交通事业,有托儿所和公共食堂,有俱乐部,也有维持治安的民警等等。若干乡村公社围绕着城市,又成为更大的共产主义公社。前人的‘乌托邦’想法,将被实现,并将被超过。”陆定一在中共八大二次会议上的发言记录,1958年5月19日。这便是毛泽东和一些中央领导人心目中对农村的美好远景。

毛主席心目中农村美好远景:有托儿所有俱乐部

毛主席

最早取名为公社的,是河南遂平县嵖岈山附近二十多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合并组成的大社,四月间叫集体农庄,七月初接受国务院分管农业的副总理谭震林的建议改称公社。由于他们曾以在全国第一个放小麦高产“卫星”而闻名,所以取名为卫星公社,原有的高级社改为生产大队,分管二百十五个生产队,还建立了三十四个社办工厂和一个畜牧总场,实行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这个公社的《试行简章(草案)》规定,实行半工资制半供给制,在《红旗》上发表。它在全国产生很大影响。而最早使用“人民公社”这个名称的,是河南新乡县所属的七里营人民公社。罗平汉:《农村人民公社史》,福建人民出版社2003年1月版,第20—25页。八月上旬,毛泽东在新乡七里营看到人民公社的牌子,称赞说:人民公社名字好。新华社很快作了报道。“人民公社”的名字便迅速传遍中国,处处仿效。

八月十七日至三十日,中共中央在北戴河举行政治局扩大会议。二十九日,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决议》写道:

“几十户、几百户的单一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已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在目前形势下,建立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工农商学兵互相结合的人民公社,是指导农民加速社会主义建设、提前建成社会主义并逐步过渡到共产主义所必须采取的基本方针。”

“人民公社建成以后,不要忙于改集体所有制为全民所有制,在目前还是以采用集体所有制为好。这可以避免在改变所有制的过程中发生不必要的麻烦。实际上,人民公社的集体所有制中,就已经包含有若干全民所有制的成分了。这种全民所有制,将在不断发展中继续增长,逐步地代替集体所有制。由集体所有制向全民所有制过渡,是一个过程,有些地方可能较快,三、四年内就可完成,有些地方,可能较慢,需要五、六年或者更长一些的时间。过渡到了全民所有制,如国营工业那样,它的性质还是社会主义的,各尽所能,按劳取酬。”《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1册,第447、449页。

决议通过的第二天,也就是这次扩大会议的最后一天,毛泽东在会上讲话。对人民公社问题,他说:“人民公社这个事情是人民群众自发搞起来的,不是我们提出来的。因为我们提倡不断革命,破除迷信,敢想敢说敢做,群众就干起来了。不仅南宁会议没有料到,成都会议也没有料到,八大二次会议也没有料到。”他又说:“人民公社的特点是两个,一为大,二为公,叫大公社。人多,几千户,一万户,几万户;地多,地大物博,综合经营,工农商学兵,农林牧副渔。农林牧副渔,农业合作社原来就有的。工农商学兵,是人民公社才有的。这些就是大。大,这个东西可了不起,人多势众,办不到的事情就可以办到。公,就比合作社更要社会主义,把资本主义的残余,比如自留地、自养牲口都可以逐步取消。”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的讲话记录,1958年8月30日。

会后,在全国农村立刻出现了一个以“一大二公”为特点的人民公社化运动的高潮。到九月底,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农户加入了人民公社。人民公社的体制,分为公社、大队、生产队三级。全国成立了两万三千多个公社,平均每社近四千八百户。人民公社取代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成为中国农村唯一的生产组织,同时又具有基层政权的社会管理职能。有些地方还试办了一批城市人民公社。

毛泽东不久后说:我们为什么搞人民公社?就是因为农民苦得不得了。我们原有七十万个合作社,地少,人少,不利于搞大规模生产,也不容易搞综合性的生产。搞人民公社可以解放生产力。为什么群众有这样大的干劲呢?他们想摆脱贫困和没有文化的情况。毛泽东同金日成率领的朝鲜政府代表团谈话记录,1958年11月25日。

“大跃进”、人民公社和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合起来称为“三面红旗”,一时被看作走出了一条中国自己的可以取得成功的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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