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多次报警“无效”,离家出走终被打死,这个法律上该怎么判?

家暴多次报警“无效”,离家出走终被打死,这个法律上该怎么判?

据统计,自2016年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后,截至2018年11月,全国法院共审查5632件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案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仅3560份。

家暴多次报警“无效”,离家出走终被打死,这个法律上该怎么判?

我记得我听过一个案例是一位长期遭受家暴的北京某高校女副教授,这位副教授的丈夫也是高校的教授,每次家暴,丈夫都特意当着儿子的面施暴,给儿子灌输“就该这么打女人”的理念。

家暴多次报警“无效”,离家出走终被打死,这个法律上该怎么判?

而据联合国调查,在大多数国家遭受暴力的女性中,仅有不到 40% 曾寻求帮助,报警的更是不到10%。在中国,受害者平均遭受35次家暴后,才会报警。这两组数据中,我们可以看的出“家暴”这个字所携带的负能量已经充斥了整个世界。

家暴多次报警“无效”,离家出走终被打死,这个法律上该怎么判?

案例:多次报警离家出走终被打死

2009年10月,26岁的北京女孩董珊珊告别了这个残酷的世界,也许对于当时她来说这是一种解脱,结婚还不到10个月,董姗姗便走向了死亡之路,原因就是这“漫长”的10个月内她的丈夫王某以各种原因对其殴打,董姗姗的一味忍让带来不是和好如初,而是更加频繁的暴力行为。

家暴多次报警“无效”,离家出走终被打死,这个法律上该怎么判?

其实早在2009年的7月份时,董姗姗和她的家人就先后有七八次向警方报案,可每次出完警调解之后,很快一切又会恢复原样,也曾提出离婚诉讼,但是当时的法院也无法可依,离婚变成了“白日梦”,期间董姗姗还独自躲在出租屋内居住过一段日子,被丈夫找到后又是一顿毒打,最后直接活生生的被打死在家里面,王某被判6年半有期徒刑!

家暴多次报警“无效”,离家出走终被打死,这个法律上该怎么判?

根据当时王某的笔录(最后一次打她):“用拳头打她,用脚踢她,从卧室门口,一直踢到床上,哪都打、哪都踢,直到她倒在床上为止,也不知道踢了她多少脚。”

家暴多次报警“无效”,离家出走终被打死,这个法律上该怎么判?

而王某减刑释放后又与一名23岁的女子结婚,2014年,该女子报警说遇到家暴,并且说其丈夫扬言如果离婚就杀她全家,女子的丈夫正是当年的王某。

家暴多次报警“无效”,离家出走终被打死,这个法律上该怎么判?

问题:家暴过程中致死算“虐待罪致人死亡”,还是算“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故意杀人罪”呢?

律师解答:

家暴多次报警“无效”,离家出走终被打死,这个法律上该怎么判?

首先我们来说说两者的区别是什么吧!

那就是致死的原因,是因为长期性的家暴还是致死的时候伴随的是一次重大的故意伤害。

比如,长期性的家暴都是内伤,最终在慢性的折磨中,比如新伤旧伤叠加一起,被虐待死亡。更容易涉嫌虐待罪

但是如果在一次家暴中,施暴者下手太重,最终直接活活把被害者打死,这种如果动机是杀人(有意的),那么就是故意杀人,如果动机是伤害,那么就是故意伤害致死罪

家暴多次报警“无效”,离家出走终被打死,这个法律上该怎么判?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案中的董姗姗的那个年代连《反家庭暴力法》的没有,家暴在当时的警局只不过是所谓的“家务事”,就像中国传统思想禁锢的“清官难断家务事”一样,名警是有心无力,包括家暴相关的法律并不完善,才会导致这样的悲剧无法可依。

家暴多次报警“无效”,离家出走终被打死,这个法律上该怎么判?

《反家庭暴力法》最大亮点在于确立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

在《反家庭暴力法》施行之前,在一般情况下,家庭暴力受害人只有在离婚过程中才能申请人身保护令。而《反家庭暴力法》将人身安全保护令作为独立的司法程序。由此可见,人身安全保护令已经完全不是只在离婚中的一个连带保护令了,即使不想提出离婚的,也可以在认定家暴后,要求法院给予保护。

家暴多次报警“无效”,离家出走终被打死,这个法律上该怎么判?

在真实案例中为你普及法律知识,我是徐晓燕律师,需要一对一法律咨询请下载律师馆App

家暴多次报警“无效”,离家出走终被打死,这个法律上该怎么判?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