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商務法》實施滿3月,看行業新變化

今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以下簡稱 《電子商務法》)正式實施。這部電商領域的首部綜合性法律,對電子商務經營者、電子商務合同的訂立與履行、電子商務爭議解決、電子商務促進、法律責任等都做了相應的規定,其中,更涉及諸多公眾關注重點和社會突出的熱點問題。

如今,3個月過去,因新法的實施,一系列變化正在悄然發生:電商經營者主動諮詢如何辦照,朋友圈售賣開始轉戰到微店,自然人網店升級為個體戶網店……種種跡象都在表明,諸多痼疾的解決雖然任重而道遠,但行業的規範已然在路上。

《电子商务法》实施满3月,看行业新变化

“這種主動不僅得益於電商法‘保障電子商務各方主體的合法權益,規範電子商務行為,維護市場秩序’的立法目的,也得益於社會公眾法律意識的不斷增強”

電商登記意願強

作為數字經濟最活躍、最集中的表現形式之一,近年來,電子商務正全面引領我國數字經濟發展,也成為促進開放、創新、帶動創業等的推進器,成為經濟發展的新動能。有數據顯示,2018年,全國電子商務交易額為31.63萬億元,比上年增長8.5%。

然而,發展也不可避免地會帶來問題,比如假貨氾濫、產品質量和安全、大數據殺熟等等。為了更好地規範電子商務的發展,《電子商務法》應運而生。

導報記者注意到,此前,因為自帶“熱點”,全國人大常委會上經歷四次審議、三次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這部電商領域的首部綜合性法律在立法過程中就一直備受社會各界的高度關注。

今年1月1日,新法正式實施。

自此,無論是傳統網絡交易平臺、網店,還是各類微商、代購,都有了一個正式的稱謂:“電子商務經營者”。且新法明確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獲得電子商務營業執照後,電商經營者的正當權益將更有保障,消費者對電商經營者的信任度也將會加分,同時也意味著電子商務“監管時代”正式來臨。

採訪中記者瞭解到,這幾個月來,電商主動登記意願普遍增強,浙江各地市場監管部門的辦證窗口也不斷接到電話諮詢或者現場諮詢電商辦照事宜。

“這種主動不僅得益於電商法‘保障電子商務各方主體的合法權益,規範電子商務行為,維護市場秩序,促進電子商務持續健康發展’的立法目的,也得益於社會公眾法律意識的不斷增強。”對此,有市場監管部門的工作人員稱。

莫女士原本以個人名義在淘寶上開童裝店,一直沒有辦執照。去年,她接到淘寶通知,也知道了《電子商務法》即將出臺,於是猶豫著要不要辦照。

“後來讀大學的女兒給我普及了好多法律知識,尤其和我一起學習了電商法,我便下定決心去辦照了。”她說。

無獨有偶。

艾米是一名微商,幾年來經營著一家售賣化妝品的微店。根據《電子商務法》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而她也在不久前申辦營業執照,並同步開設了線下店。

“我們現在採用O2O模式,線下的門店正在裝修,以後打算把它作為產品展示和銷售區。”艾米說。

據悉,在浙江,《電子商務法》實施後,前往市場監管部門主動諮詢辦照的電商經營者顯著增多,其中多數是自然人網店和微商經營者,他們已有一定的市場和穩定的客源,合法合規經營的意願比較強烈,而且諮詢辦照的95%以上已成功辦理執照。

《电子商务法》实施满3月,看行业新变化

“得知新規後,馬上就向騰訊申請了微店地址,辦理當天就拿到了營業執照”

網址登記紓解辦照難題

《電子商務法》出臺前,自然人無需辦理工商登記也可以通過第三方交易平臺開展電子商務經營活動,這類電商通常沒有線下實體店,而按照原有規定,辦理工商登記需有經營場所,且須為商業或者營業用房,因此出現了一部分電商無法登記的難題。

去年12月,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佈了 《關於做好電子商務經營者登記工作的意見》,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申請登記為個體工商戶的,允許其將網絡經營場所作為經營場所進行登記”,此規定為合法合規的電商經營者提供了登記便利。

南潯區善璉鎮的金女士是 《電子商務法》實施後全鎮第一個拿到個體戶營業執照的電商。

“我在微信朋友圈銷售文房四寶已經有兩年多了,由於商品質量有保障,所以銷量還不錯。電商法快出臺時,我們圈子裡也討論過經營地址如何註冊的問題,想不到很快就出臺了新規。”金女士告訴記者,得知新規後,自己馬上就向騰訊申請了微店地址,辦理當天就拿到了營業執照。

和金女士一樣以網絡經營場所進行註冊登記的,還有鮑先生——不久前,他領取了以拼多多店鋪網址作為經營場所登記的個體營業執照。

“以前辦理營業執照需要實體的經營場所,要提交產權證明和租賃協議等材料,我沒這個條件,也覺得較繁瑣,所以一直沒辦理。現在可以用網上店鋪的網址登記,門檻低、材料簡單,不出半小時就拿到營業執照,終於為自己正了名。”他稱。

對此,市場監管部門的工作人員表示,網址作為經營場所登記,可以很好地解決電子商務經營者登記難的問題,有利於進一步支持、促進電子商務創新發展。

具體而言,經營者可以持電子商務平臺提供的網絡經營場所證明,向經營者住所(常住地)所在地轄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辦理個體營業執照,不用再提供房產證明、租賃協議等材料。

不僅如此,經營者在多個電子商務平臺從事經營活動的,應填報提供多個網絡經營場所網址證明,營業執照上的經營場所也可顯示多個電子商務平臺網絡經營場所——從“實”的房屋到“虛”的網址的登記轉變,同樣不啻為辦照登記的又一重大改革。

不過,記者也瞭解到,以網絡經營場所作為經營場所登記的,僅可通過互聯網開展經營活動,不得擅自改變其住宅房屋用途用於從事線下生產經營活動。

《电子商务法》实施满3月,看行业新变化

“電商市場的新態勢,需要‘立規矩,講規矩,守規矩’”

社會共治在路上

“最近關於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有沒有出臺新規定?”

“我在微信上買到次品,可以現場投訴嗎?”

“美團上有一家店沒有公示許可證,希望你們處理下。”

……

不久前的 “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活動中,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和消保委等部門的諮詢臺前聚集了許多消費者,很多人也紛紛反映和諮詢了電子商務領域的一些熱點、難點問題。

在水鄉南潯,今年當地市場監管局和消保委共接到19個網購投訴,從投訴對象來看,12個為淘寶天貓經營者,1個為微商經營者,4個為美團商家;從投訴內容來看,7個為商品質量問題,2個為退換貨問題,3個為合同條款問題。

“電商法圍繞‘刷單、炒信、大數據殺熟、知識產權保護、不正當競爭’等重點問題以及‘經營者責任、平臺責任和義務、消費者權益’等重點方面作出了相應規範,雖然實施細則還需要進一步完善,但電商法的出臺無疑更進一步推動了社會各方參與電子商務市場治理的腳步,鼓勵建立一個企業自治、行業自律、政府監管、社會監督的社會共治格局。”對此,南潯區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

誠如上述負責人所言,隨著《電子商務法》出臺,一個社會共治的格局確實正在逐漸形成。

採訪中記者瞭解到,為了更加“合規”、“合矩”,天貓、京東等電商平臺都紛紛對之前的各種規則進行了“改變”。

“電子商務是基於社會誠信的信息平臺,若想走得遠,行得穩,必須編織法網,接受更多的行為約束與規範。法令興,則市場繁榮興旺;法令弛,則市場亂象叢生。”有業內人士表示,電商市場的新態勢,需要“立規矩,講規矩,守規矩”。

如今,《電子商務法》正式實施已滿3個月,消費者對此也表現出普遍看好。

“我是個網購達人,平常吃穿用很多東西都是從網上買來的。這中間糟心的事情也碰到很多,比如早前從網上買了一盒進口品牌的護手霜,買來一用才發現不是正品,可賣家堅持說是正品。沒辦法,只能自認倒黴。”80後張佳慧說,現在網上的東西太多了,買東西好比是一場“賭博”,賭的就是買賣雙方的信任。

在她看來,《電子商務法》就像是一把“保護傘”,明確責任主體,也為消費者購物增加了安全保障。

發佈單位:中國工商出版社 數字出版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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