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普法:催收人員的這一行為,你有權拒絕!

陽光普法:催收人員的這一行為,你有權拒絕!

現在欠了銀行信用卡,各種亂七八糟的騷擾電話、恐嚇電話、催收電話都會找上門來。


欠錢要還,是天經地義的,但是銀行信用卡會變著法子加上很多滯納金、違約金、利息等等。

有人告訴我,他一開始只借了3萬,結果後來變成了5萬多。


銀行會委託催收人員,打電話,要求債務人告知:自己目前明確的住址。如果不告訴住址,就是逃避偵查、惡意躲避債務的行為,這種行為會罪加一等。

某位欠債人員,就因為電話打到家裡,他的母親受到了催收人員這樣的驚嚇,就心裡承受能力太差,主動告知了自己兒子現在的工作單位、住址。

說到底,還是因為對於法律缺乏瞭解,法商不夠,一下遭遇了話術,就作出了不利於自己的判斷。


筆者之前從事過信用卡催收類的業務,也代理過債務人這一邊。

這類糾紛,建議大家還是委託家屬,跟銀行催收部門協商一下,一次性還個多少金額,結束掉比較好。

如果銀行委託起訴的話,應訴時就主張法院適當降低利息,避免遭遇過高金額的賠償。


希望上述建議對你的生活起到幫助。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