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範
家庭農場,是在土地分散承包耕種效益低下逐步向規模化、集約化經營轉變的新的形勢下迅速成長起來的一種新的農業生產的組織形式,近年來,在國家政策的支持下,正如雨後春筍,遍地開花。
但是,家庭農場並不是達到了一定的生產經營規模就可以自行認定,而是需要按程序認定、依法進行申報登記。
具備條件的家庭農場需要按照程序到縣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市場監管局)依法登記併到縣級農業主管部門(農業農村局)備案後方可享受有關政策支持。
一、依法申請登記的家庭農場需要符合哪些條件呢?
最基本的條件是,以家庭或家庭成員為主要投資、經營者,通過經營自有或租賃他人承包的土地、林地、山地、水域等,從事適度規模化、集約化、商品化農、林、牧、漁業生產經營的,可以依法登記為家庭農場。
另外,還應符合以下幾個條件:
1、家庭農場經營者應具有農村戶籍。
2、以家庭成員為主要勞動力。
3、以農業收人為家庭收入主要來源。
4、經營規模相對穩定,土地相對集中連片。土地租期或承包期應在5年以上,土地經營規模達到當地農業部門規定的種植、養殖要求。等。
以上條件僅供參考,各省有各省的規定,各地有各地的認定標準,申請登記的,可到當地市場監管和農業主管部門諮詢具體規定。
二、申請登記前需要做好哪些準備呢?
1、家庭農場申請登記的組織形式。
家庭農場可登記為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也可以申請登記為合夥企業、公司等其他組織形式,由申請人到登記機關諮詢有關政策後選擇決定。
2、確定家庭農場的名稱。
家庭農場名稱一般由行政區劃、字號、家庭農場依次組成,家庭農場可以與農民專業合作社、公司等其他組織形式聯用,但申請的行業和組織形式表述應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3、明確家庭農場的經營場所(住所)和經營範圍。
家庭農場的經營場所(住所)可以是經營者所在地家庭住址,也可以是種植、養殖地所在村的地址。
家庭農場的經營範圍可以在從事農、林、牧、漁種植、養殖業的基礎上,兼營相關研發、加工、銷售或服務。申請一般經營項目的,經營範圍可以核定為家庭農場經營,也可依申請按具體項目核定,涉及前置許可的,要先辦理有關許可手續後,再開展經營活動。
4、需要準備註冊資金。
一般情況下,家庭農場申請人可以以貨幣、實物、土地承包經營權、知識產權、股權、技術等多種形式、方式出資,家庭農場按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及農民專業合作社舉辦的,其出資採用自行申報制,以其他組織形式舉辦的,應符合其登記所依據的法律法規的規定。
5、申請登記。
準備就緒後可帶有關材料到家庭農場的經營場所或住所所在地的縣級市場監管局或其下屬的市場監管所申請登記,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三、申請家庭農場設立登記應當提交哪些登記材料呢?
一般情況下需要提供下列材料:
1、設立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
3、《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林權證》、《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等經營土地、林地的證明;
申請登記的經營範圍中有法律法規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准的項目,應當提交有關許可證書或者批准文件複印件;在未取得批准前可先行辦理籌建登記。
委託代理人辦理的,還應當提交經營者簽署的《委託代理人證明》及委託代理人身份證複印件。
以合夥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公司等形式登記的家庭農場設立登記要按照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的要求提交相關材料。
四、家庭農場依法登記後有哪些注意事項?
1、家庭農場法定登記事項發生變化的,應當依據相應的法律法規規定,申請辦理變更登記。
2、家庭農場不再從事經營活動的,應當到登記機關依法辦理註銷登記。
3、登記的家庭農場要接受登記機關依法進行的監督管理。所以家庭農場要規範經營,違法行為會受到相應的法律法規規定的處理。
4、從事家庭農場的經營者,應當在取得營業執照後在規定的時間內向登記地農業等部門備案。
以上介紹僅是大概內容,申請登記家庭農場的,一定要按照國家、省、市、縣岀臺的家庭農場登記註冊辦法去操作,具體情況要到當地農業部門和市場監管部門去諮詢,弄清楚後再去準備、去登記。
答的不好,謝謝閱讀,敬請關注和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