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作業沒完成被老師罰站,家長鬧事,校長批評老師合理嗎?

簡樸韻



學生作業沒完成被老師罰站,作為學生家長,我覺得是合理的,老師應該要有一定的懲戒權利,否則一個班級那麼多孩子,沒有適當的懲戒措施,老師還怎麼管理學生。

因為孩子作業沒完成被老師罰站,家長就來鬧事,我覺得這位家長的做法是不合適的。家長不能一味縱容自己的孩子,應該讓孩子學會擔當,作業沒完成確實是孩子的錯,老師罰站是他應該接受的懲罰,相信老師並不是只針對他一個人,應該是全班的同學都是一樣的,作業沒完成的都罰站。有句老話說:“親其師,信其道。”孩子只有在親近老師、尊敬老師時,才會相信老師並認真學習老師所傳授的知識和道理。家長因為孩子被罰站而來學校鬧事,事實上是害了自己的孩子,讓孩子不會為自己的錯誤承擔責任,反而覺得有家長的袒護而對老師無所畏懼,甚至厭惡老師,這樣對孩子的學習也是不利的。而從此以後,相信也沒有老師願意管教這個孩子了。


校長因為這件事批評老師,可能是因為家長來鬧事,而校長為了息事寧人批評老師,我覺得這樣做更會讓老師寒了心。以後老師還敢管嗎?還願意管學生嗎?

作為學生家長,我希望我孩子的老師是認真嚴厲的。說說我孩子的一位老師吧,她平常教學挺嚴厲的,上課時候如果學生講話、打嗑睡,就罰站;作業沒完成,罰寫,罰抄。這個規定全班同學一視同仁,不管優秀生還是差生都一樣,只要誰違反誰就受罰。孩子們上她的課時,課堂紀律都很好。作業也不敢馬虎。自她接手我孩子班級以來,她所教的科目,每次期末考,我孩子班級在年段排名都是第一,我們家長都很喜歡也很支持她對學生嚴厲些。因為我們都知道,老師是真心為孩子們好。

希望以後家長與老師之間能多一點溝通交流,配合教育,才是真正為孩子的成長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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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有三件事,需要捋一捋。

第一件事:學生沒完成作業被老師罰站。

試問,學生應不應該完成作業?到學校來讀書,要不要遵守學校的規矩?如果違反了規定,該不該受到處罰?假設不處罰,對於其他遵守規則的學生公不公平?從這幾問的回答可以得出一個結論:學生上學,做作業天經地義,不完成作業,受懲罰理所應當。否則,家長就別把孩子送到學校來,乾脆自個兒在家裡教算了。

問題出在罰站,因為題中沒有具體的描述,無法得知罰站的時間、地點、場合,無法判斷罰站是否對學生的身心造成比較嚴重的傷害。

舉例來說,把學生叫到辦公室,罰站十來分鐘,並不為過;但若是在班上,全體同學面前,站在講臺邊上或是教室後邊,一站就是幾節課,那就既傷自尊又傷身子,屬於體罰了。

第二件事,孩子被老師罰站,家長鬧事。

這要分兩種情況:一是家長護犢子護到蠻不講理,就像那個把罰他女兒站的老師抓走關禁閉的副所長,他們的孩子老師不能管不能碰,否則讓你吃不了兜著走!二是教師確實把懲戒性質的罰站搞得過了界,演變成了體罰,對孩子造成了不小的傷害,家長憤怒之下來向老師討個說法。但既然使用了“鬧事”這個詞,想必家長的動靜也比較大了。

第三件事,家長鬧事,校長為了息事寧人批評教師。

也分兩種情況:一是對無理取鬧的家長膽怯讓步,遷怒於認真管教學生的老師,這種批評完全是置教師於不顧,不分青紅皂白,板子一頓亂打,迎合了家長,傷害了老師,破壞了教育生態,這種校長應該滾下臺!二是對有理的家長作出姿態,通過批評當事教師撫慰情緒激動的家長。這表面上是批評,實際上是保護,如果不是太過分,家長一般能夠平息怒火,不再追究教師的責任。

這事的起因在於學生沒有完成作業,也需要區分情況:是故意不完成還是難度太大沒能力完成、任務過重沒辦法在有限的時間內完成,或者因為生病之類的原因導致無法完成;是偶爾、初犯還是屢教不改?這些起因都應搞搞清楚。

這事的癥結在於要不要管以及怎樣管,家長配不配合教師的管教?校領導該怎麼維護教師,又該怎麼處理好與家長之間的關係?

一件事情,牽扯到四方,學生、老師、家長、校長,關係到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的許多熱點和難點問題,確實值得深思。


劍客談教育


學生未完成作業,老師罰了他的站,家長知道後跑到學校鬧;校長知道後,為了平息事態,當著家長的面批評老師幾句,平住了家長的氣,沒再鬧騰下去,這是校長的聰明之舉。這是我的第一層意思。

第二層意思是,校長可以把被老師罰站的學生和家長、老師叫到辦公室坐下,心平氣和地問學生幾個問題:你的作業是不是經常沒完成?昨天的什麼作業沒完成,為什麼沒完成?作為學生應不應該完成老師佈置的作業?作為老師他不管你完不完成作業對你有沒有好處?老師見你沒完成作業罰了你的站雖然不當,但他是想把你的成績提高,讓你當個好學生的心是不是好的?後面的幾個問題表面上是問學生,實彌上也問了家長。學生和家長無論是誰都會作出正確的回答。

第三層意思是:校長要當著家長和學生的面講一講教育部須布的中小學生守則和對教師嚴要求方面的規章:學生在學校裡要聽老師話,上課認真聽講,完成老師佈置的作業,不完成作業的學生是對自己不負責,也對家長不負責。不僅要受到老師的批評和適當的懲罰,也要受到家長的指責和懲罰。我們學校不讓老師對不守紀律,不愛學習,學習成績差的學生放任不管。老師們的責任心強的也不用學校要求,工作主動積極,一心撲在工作上。一個班的學生能遇到一個對學生嚴的老師是他們的萬幸,也是家長的萬幸。老師在懲罰不聽話的學生方面也是有具體規定的:嚴禁打罵學生,不用粗魯的語言訓斥學生,不得在上課時讓學生教室外罰站,罰站時間不得超過規定的時間,學生沒完成作業,老師必須嚴厲地批評,必須給予懲罰,懲罰的手段是罰一會站或者跑一圈操場,或者面壁思過等。如果不對他實施必要的懲罰,他們會更加無法無天。我們對纖正學生的錯讓他成為好學生,是我們的主要工作目標。

第四個意思是:校長懲求家長和學生的意見:你們如果不想在這位老師的班上讀書也可以調到另外一個班上去,另外的班的老師也是對工作對學生都很嚴的老師。如果不同意轉班,校長就對他們各自提出要求,並讓他們各自表態,最後握手言和……


正義在胸1


家長都來學校“鬧事”了,這打開的就是不依不饒模式呀?

如今這樣的社會,校長不批評涉事老師能下得了臺嗎?說句不好聽的,校長的批評還是在保該老師!

雖說“罰站”在過去根本不是什麼事,可擱現在就是大事:讓學生“罰站"就是體罰,體罰就是違法,弄不好會直接被降級、丟碗。

曾經有個家長寒假後帶他兒子來學校報名,班主任檢查作業時發現該學生大多數都沒做,就叫他回家做完作業後再來報名。

一聽這話,家長就不樂意了,加上那麼多家長在場,面子立即就掛不住,他竟然發飈說:是我叫他不要做,孩子是我的,沒做完作業關你什麼事!瞧瞧,話都說到這份上了——這明顯是護犢子。

班主任是個小姑娘,估計在家也不是個善茬,兩人就這麼懟上了。好在眾家長勸說,這事才了了,各退一步,作業也補了一部分。

現實中還有許多事,只要家長一鬧、一告,別說校長,或許教育局都沒辦法,只好委屈涉事老師了——明知不合理,也只有這麼辦。


種金易


學生作業沒完成,被老師罰站,為此,家長到學校鬧事。我特別注意到“鬧事"這二個字!

既然家長都到了“鬧事"這地步,我猜想,家長說出這樣的話也是不奇怪了:

“孩子是我的,又不是你的,他不想寫作業,不想學習,關你什麼鳥事?你老師憑什麼要罰我孩子的站?你這是在體罰我孩子,難道你這點法規意識都沒有?你還當什麼老師?"

或許,老師起初還會跟家長解釋:

“我罰你孩子站,雖然是體罰,但畢竟對你孩子的傷害也只有這麼大,還請你做家長的原諒老師!何況,我罰你孩子站,是因為你孩子不寫作業,我也是一番好意,對孩子負責,為孩子好呀。”

可是,我可憐的同志,面對如此家長,你說得再多、說得再好,有用嗎?

按照義務教育法對“體罰”的定義和解釋:


“罰站"就是體罰,體罰就是違法。現在家長在法律面前,維護自身利益,是法律賦予的合法權利。至於你當老師的,關愛學生,對學生負責,那是你職責範圍內的事,我家長管不著!

家長都如此懂法曉理了,校長再不批評你這老師罰站學生的錯誤行為,行得通、過得關嗎?

上文的措詞和語氣,或許各位認為“三味"在玩笑戲言。其實不然!

我們很多老師的責任心很強,這確實很可貴!而且也會得到大多數家長的支持!

但是,這僅僅是“大多數”,而不是“所有”家長!一個班五、六十名學生,就有100位家長。學生的情況各有不同,家長的要求和想法也各有不同。老師自認為是好心好事的行為,無法保證100多位家長都認可。

老師懷著一顆好心一種善意為學生負責而體罰學生的事,得到家長諒解的情況確實很多,但好心不得好報,最後落個處罰的案例,網上爆光的也不少啊。

老師在日常教學過程中,再不要頭腦發熱了,別再衝動了,應遇事冷靜,三思而行,最好別幹傻事!即使一翻批評教育也可能造成莫大悲劇和麻煩。

“三味"決不是宣揚老師不盡職盡責、不關愛學生,而是必須做到依法執教,學會保護自己。即使萬不得已要給學生一點小小懲戒,也得好好了解學生及其家長的接受力!

大家說,是不是?


三味聊教育


學生作業沒有完成被老師罰站,家長鬧事,校長批評老師,合理嗎?我覺得,事情到了這種地步,還在糾結於合理不合理,本身就是一種迂腐的想法,在當今的教育生態環境下,家長“鬧事”,基本上是無往而不勝,校長不批評教師,直接把教師推出去處理,這樣才合理嗎?

做過校長的人,絕對不會有這樣的想法,他們知道,在家長已經“鬧事”的情況下,如何保護教師,才是上策。在現在的社會環境裡,不要以為校長能有多大能量,校長要顧及的東西很多!

校長批評老師,不過是保護老師的一種方式。在面對家長鬧事時,對老師負責任的校長,選項並不多。先把家長這邊安撫到位了,家長不再鬧事了,然後,校長會給教師一個交代。

這是校長同行的做法,也是被老師吐槽為慫貨的做法,可是,校長不做慫貨,這件事就會面臨著升級,家長就會進一步告到教育局去,如果教育局認定老師屬於體罰,處理老師,校長也攔不住。校長在事情沒有升級的時候,把事情處理好了,老師暫時受到一點委屈,校長過後會給你找回來,有何不可呢?

這世界上,不合理的事情很多,但並不是不合理的事情都是壞事,有時候,不合理的背後,是一種關愛,是一種保護。理解理解校長吧,校長的心需要自己的老師們懂!


當代師說


在教育浸淫日久,相信事情並沒有所說的那麼簡單!

教育本身絕不是那麼簡單的事情,儘管有時候我們表述非常簡單。

學生作業沒有寫完,老師罰站,罰站的形式多種多樣,罰到什麼程度?是站了一節課,還是站了一天?或者站了一週?是蹲馬步罰站?還使罰站的同時雙臂平舉,還是罰站的時候將書包舉或頭頂?都是罰站,形式各不相同,很不幸,這些形式我都親眼見過!



有一句話說的好,世界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我想說,世界上沒有無緣無故懲戒孩子的老師,同樣也沒有無緣無故的鬧事的家長!

我們的表述往往掩蓋了很多的事實。我剛工作不久的時候,有一次我上課,我講“依偎”這個詞,我說“依偎,就是兩個人靠在一起。”,有一個很調皮的孩子,明顯早熟,他聽了以後,不懷好意地笑起來。這對我來說是一種侮辱,於是我過去使勁拍了他的肩膀。警告他,別胡思亂想!下午他爸爸就找到我,問,為什麼打他的兒子,他的兒子只不過是眼睛被太陽照的眯了一下眼睛!我不知道他怎麼想出這樣的理由,我告訴他,太陽根本就照不到他兒子坐的地方!

有一個孩子,因為腿疼,走不動路了,家長詢問原因,說是被老師體罰了,家長找到老師,老師說,他只不過讓孩子在操場上跑了兩圈,家長查看了監控,她是讓這個孩子在操場上轉了兩圈,但卻是以蛙跳的形式。這個孩子像青蛙一樣,一跳一跳的圍著操場跳了兩圈,這個強度,絕對能夠形成肌肉拉傷,不信,你可以試一下!

所以,我對於教育中的表述總是持一種保留的態度,因為之間的彈性太大,足可以使整個事件產生翻轉!

老師因為孩子沒有完成作業,讓孩子罰站,是正常的。家長鬧事,驚動了校長,並且出面批評,我想家長和校長都不是弱智吧,肯定有一定的合理性!



即使表述正確,確實僅僅是輕微的罰站。家長鬧事,一事看人,認識了這樣一位難纏的主,也是你的福氣,畢竟僅僅是罰站,還屬於正常範圍之內。如果那一天你一激動,動了他孩子一下,那還不得讓你丟飯碗!

至於校長,也需要從他的角度考慮,凡是家長找到學校,不管怎樣,都要給家長一個說法,聞者足戒!

從一件事情中汲取教訓,繼續前行,才是教育者最美姿態!


寐語小築


筆者是一位校長,倘若此老師因為學生沒交作業偶爾罰站,那老師沒錯,家長和校長就是糊塗蛋。

1、老師是一位認真負責的老師。學生作業沒做完,老師倘若責任心不強,就會隨他去,少交作業老師還可以少批改幾本作業。老師讓我學生罰站,有利於孩子養成認真作業的習慣。

2、家長到校鬧事,這位家長應該素質比較低下。老師逼著孩子做作業,受益最大的是誰?肯定是孩子。老師為了你家孩子嘔心瀝血,嚴格要求,內心沒有半點感激不說,還到學校吵鬧,這樣的家長往往不可理喻。

3、校長批評老師,這位校長工作方式方法有問題。老師因為學生作業沒交罰站,責任心沒話說,倘若如此做,校長還不知道保護,反而嚴厲批評,那校長就是不正派,一味迎合家長無理要求,損傷教師積極性。

當然,倘若老師經常對某一個學生罰站,那就是教育方式過於簡單,家長找上門校長批評就有一定道理,老師的確工作方式需要改變。你說呢?


文軒閣


這個家長不懂事,老師有責任心,校長不作為,擔心怕事。

孩子作業沒寫完,老師罰站是好事。說明老師有責任心。老師可以不管你,你不寫作業他可以不用批作業,省心又省事。家長也不鬧事,校長也不會批評老師,多好啊。你寫不寫作業與老師無關,一樣發給他工資。只要有一個學生考得好,就不能否定老師的教學水平。

家長不懂事鬧事,校長怕出事息事,只能批評老師。老師以後還能管教孩子嗎?

只是一個小小的體罰,讓孩子認識到錯誤。何必弄得如此難堪,估計所有的老師以後都不敢管教孩子了。

有人說,現在的孩子心裡很脆弱。那當老師的又何必引一身騷。不管教孩子,只會讓孩子越來越放縱。不是為了孩子和,反而是害了孩子。

現實情況,老師不好乾啊!家長不理解,領導不支持。


州州成長記


關於題主的描述,信息不夠詳細。不能回答合理或者不合理。要根據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先說學生作業沒完成這個問題。如果是小學一、二年級的學生,根據教育部的規定,是沒有家庭作業的。如果老師違背了教育部的這條規定,校長批評老師肯定是合理的。如果又因為沒完成作業,而被老師罰站。校長更應該批評老師。


如果是其他年級的學生沒完成作業,而被老師罰站,這裡涉及兩個問題,老師是懲戒學生還是體罰學生?如果老師合理使用懲戒權,校長批評老師的行為是不合理的,因為懲戒權是老師教育教學過程中的一種有效手段。如果老師使用懲戒權不恰當,往往會變成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老師負有一定的責任,校長批評老師的行為是合理的。

關於懲戒和體罰,在法律上也沒有明確詳細的說明。通常認為,沒有讓學生身體和心靈受到傷害,這就是合理的懲戒權。如果傷害了學生身體或者心靈,這就是體罰或者變相體罰行為。如果老師因學生未完成作業,罰站學生一兩分鐘,以示警戒,這是合理使用懲戒權。如果老師罰站學生時間過長,對學生心靈造成了傷害,這是不合理的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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