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梯間窗外橫樑層層都掛滿垃圾

电梯间窗外横梁层层都挂满垃圾

高空拋物現象被稱為“懸在城市上空的痛”。近日,有媒體報道,江西省南昌市一小區內,一名78歲老人被五樓扔下的一輛共享單車砸中不幸離世,這為高空拋物造成的惡劣後果再添新的一筆。媒體已多次報道過樓上亂扔物品造成行人或車輛受到損失的事件,也曾以“說法”的形式探討過“如果找不到拋物人,受害者可以通過起訴整棟樓的住戶得到賠償”的案例。

然而,雖有前車之鑑,但仍有不自覺的人在以身試法,昨日,華商報記者走訪西安市區多個小區,住戶均表示樓上仍有人在高空拋物。

小區高空拋物現象普遍存在

取證難

導致物業難處理

蘭蒂斯城

電梯間窗外橫樑層層掛滿垃圾

王先生是蘭蒂斯城6號樓的業主,4月5日是假期第一天,“當天上午10時許,我聽見窗外又有人扔垃圾,間隔五六分鐘就扔一包,垃圾掉下來打到水管道上砰砰響。連扔了三五包之後,我悄悄上到樓頂陽臺向下看,發現是20樓在扔垃圾。”王先生說,他特意跑到樓上抓肇事者,發現是保潔員向下丟生活垃圾。

王先生說,他在樓頂“蹲守”期間,20樓先扔出一包垃圾,然後有一隻手拿著掃帚伸出20樓窗外,“我剛開始怕自己看錯了,仔細數了樓層,過了幾分鐘又再次確認,看到20樓又扔出一包垃圾。”

“我立刻坐電梯到了20層,眼前一幕讓我愣住了,樓道里是拿著掃帚的保潔人員。我說他怎麼能這麼缺德,他還不承認,太令人生氣了!”王先生說,“高空拋物已經好幾年了,我們一層樓有12戶,我平時上班,週六週日在家休息經常聽見窗外往下扔垃圾,有時候晚上十一二點有人扔,有時候天還沒亮就有人扔。我之前一直以為是住戶在往下扔,怎麼都沒想到會是物業保潔人員。”王先生說,他懷疑是物業要求樓道不能放垃圾,保潔人員嫌麻煩,就把住戶家門口的垃圾都扔下樓了。

“我們4號樓、5號樓、6號樓都是安置樓,高空拋物的情況特別嚴重。1到3層是商鋪,3樓平臺上垃圾都滿了,物業保潔人員之前都戴著頭盔清理,但依舊有人扔,到處都是,特別噁心。”王先生說,此前他家室外平臺上的熱水器管被砸壞,自己出錢換了一個,向物業反映過也沒有效果。

昨日,華商報記者來到蘭蒂斯城小區,在一期、二期的1-10號樓,記者在頂樓(32層)的電梯間往外看,都可以看到僅有最上面幾層橫樑上沒垃圾,從28層向下,每層電梯間走廊窗外的橫樑上,都掛滿了垃圾。而三四層電梯間的窗戶上全是濺起的垃圾汙漬,窗外平臺上堆滿了各種垃圾,臭味撲鼻。

蘭蒂斯城小區二期業主苗先生家住在三層,“簡直是苦不堪言,成天有人扔垃圾,我家窗外的垃圾一兩個月就扔滿了,我現在都準備給窗外裝一個攝像頭,看看到底是誰在往下扔垃圾。”苗先生說,他去年住到該小區,準備裝空調時將窗外打掃得乾乾淨淨,等空調送來窗外垃圾已經堆滿。

昨日,記者來到蘭蒂斯城物業服務中心——西安康橋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一名徐姓物業主管說,4月5日王先生確實反映了有保潔員高空拋下垃圾一事,小區也確有規定電梯間走廊裡不得放垃圾,“我們也找到了負責6號樓保潔的工作人員,他說不是他扔的垃圾,目前事件還在調查中。”該徐姓主管說,一般情況下,保潔員都是將垃圾一層層帶下樓的,不會從窗戶扔出。

大東門商住城

小區內幼兒園曾提醒不要高空拋物

在碑林區東關南街大東門商住城,記者隨機問了多名業主,他們均表示小區內有人往下扔東西。“小區F座有個幼兒園,幼兒園之前給小區樓內電梯裡都貼了提醒,大概內容是‘親愛的叔叔阿姨,請不要往樓下扔東西,會影響到孩子們安全’之類的。”30多歲的業主李女士說,小區裡高空拋物的現象不太多,但哪個高層都有。

隨後,記者來到該小區西安弘仁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服務中心,一名工作人員說,張貼過告示提醒,但這種現象哪個小區都有,“有的孩子不懂事,把窗戶拉開,拿到什麼就扔什麼,比如礦泉水瓶子、玩具等,扔生活垃圾的比較少。”

該服務中心董姓負責人說,高空拋物現象以前比較多,現在少了,都是小朋友惡作劇,“小區內有6棟高層和3棟多層,樓體外有監控,但攝像頭都是向下拍的,樓上的情況確實拍不到。”

後村嘉園

痰從天降 女業主回家換衣服

昨日,在樂遊東路後村嘉園裡,業主樑女士說,她對高空拋物的行為簡直是深惡痛絕,“小區一共11棟樓,樓上的人往下扔啥的都有,常見的就是生活垃圾。有一次我準備出去辦事,走到2號樓底下,樓上的人向下吐痰,吐到我胳膊上了,也不知道是誰。我剛開始以為是鳥的糞便,一看是口濃痰,沒辦法我又回家換了衣服。”

梁女士的說法得到了小區另一戶業主劉先生的認可,“今年過年前幾天,6號樓上扔下來一塊踢腳線,把樓下一輛車的前車窗砸爛了,後來車主把車窗換了。”劉先生說,除了生活垃圾外,還有人把沒吃完的水果也往下扔。

記者在小區4號樓門外牆上,看到了嚴禁高空拋物的提醒,到住宅樓上可以清楚地看到對面高層窗外、放置空調室外機的臺子上零星掛有幾袋生活垃圾。隨後,記者來到陝西匯錦苑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後村嘉園管理處,看到卷閘門緊鎖,門口貼有物業公司4月5日至7日清明節放假的通知。

大興君城

有人往下扔木頭 差點砸到人

張先生家住勞動北路大興君城,提起高空拋物他滿是無奈。“我只能用缺德來形容這些人,之前樓上有人扔垃圾,是吃完外賣的盒子,掉下去的時候,碰到我家空調室外機了,油漬濺得到處是,也不好清理。”張先生說,給物業反映過,但物業也沒有太好的辦法。

昨日,記者在小區5號樓2B單元門口看到了禁止高空拋物的提示牌,記者找到小區物業服務中心,工作人員說,高空拋物的情況很多,經常有人來反映投訴,但查不出來是誰幹的,“之前有人扔下來一塊木頭,差點砸到人了,業主當時就來投訴了。物業也一直在提醒,每個單元電梯裡、樓門口都貼了告示。”該工作人員說。“但是擋也擋不住,抓也抓不到,物業也不好管。”工作人員說,小區裡有監控,但因為扔東西是一瞬間的事,即使攝像頭對著樓上拍,也很難抓拍到是誰家從高空亂扔東西。

紫雲溪小區

半夜睡覺被臭醒 窗外一袋糞便

吳先生2014年5月入住西安市梨園路紫雲溪小區5號樓,樓上經常出現扔垃圾的情況。去年夏天,一袋糞便砸在了他家陽臺空調外機上!吳先生說,因為天熱,當時他開著窗戶睡覺,突然被一股刺鼻的臭味燻醒,起來一看,裝著大便的黑垃圾袋就在他家陽臺外的空調外機上,“樓上往下扔糞便,光我瞭解到的就已經是第三次了。”

對此,小區物業曾表示,公共區域裝有監控攝像頭,樓體部分因涉及業主隱私,所以無法裝監控。之前也接到過業主類似的投訴,扔下來的東西包括剩飯、生活垃圾,物業也勸說過多次,但一直沒什麼效果。

江林新城小區C區

高空落下滅火器砸中車頂

去年6月16日下午6時許,一快遞小哥正在給西安雁塔區江林新城小區C區的客戶送貨,突然聽到一聲巨響,一個從高空拋下的滅火器重重砸在送貨的麵包車車頂,車頂被砸出一個大坑,而當時,他就坐在車裡。“我還以為是車輪胎爆了,出來一看,車頂上有個滅火器。”

“樓上經常會高空拋物,扔下過垃圾和啤酒瓶等物品,亂扔東西的人根本沒有考慮過樓下居民的安危和感受。”小區業主王先生說。據瞭解,高空墜落的滅火器來自樓道消防栓處的滅火器材箱。事發後,小區物業發出公告,要求樓上住戶不要高空拋物。

東方米蘭

深夜扔下一個盆,嚇得孩子哇哇哭

在人民網地方領導留言板上,有東方米蘭5號樓的業主投訴,高層部分住戶向樓下平臺亂扔垃圾、屎尿、雜物等,“有時晚上12點多突然摔下個盆子,聲音很大,嚇的孩子哇哇哭。反映到物業,物業說由於取證難,很難處理。”

對此,西安市雁塔區政府回覆:該問題經查,東方米蘭小區由西安天久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前期物業服務,因小區個別業主素質欠缺,存在高空拋灑問題,但由於取證困難,無法追查到具體責任人。雁塔區物業管理部門已要求小區物業公司對戶外露臺進行沖洗。同時,加大宣傳力度,安排工作人員入戶開展宣傳,並通過公告欄、條幅、廣告媒介等多種途徑和手段,引導住戶充分認識高空拋物的危害性及肇事者可能承擔的法律責任,堅決抵制高空拋物這種不文明行為。 華商報記者 佘欣 攝影 強軍

專家聲音

物業應盡到管理和提示的義務

昨日,國家註冊物業管理師、杭州市物業管理評標專家庫成員婁雲林說,高空拋物問題,從物業方面來講,應盡到管理和提示的義務,“針對高空拋物現象,物業除了張貼懸掛相關提醒業主,還可以上門提示。有的小區每棟樓都有對應的管家,對拋物情況比較嚴重的樓,管家應挨家挨戶提醒。”

婁雲林說,如果是保潔員拋物,應該嚴肅處理,“消防樓梯和業主家窗戶方向不一樣,保潔員和業主扔垃圾比較好區分。小區監控畫面中如果有對照物,而且如果事發的時間點剛好正在清掃,就比較好區別垃圾是誰扔的。”

“不過,目前沒有法律法規將業主高空拋物的責任劃給物業,物業只能溫馨提示,告知業主高空拋物的嚴重危害。之前發生過高空拋物砸到行人頭上,導致受傷入院的案例。”婁雲林說,如果找不到具體的拋物者,受害者可以起訴整個樓的業主。

律師說法

物業管理方面有哪些義務?

昨日,京衡律師上海事務所副主任、高級合夥人律師鄧學平說,高空拋物屬於個人違法行為,從法律意義上,由拋物者或拋物樓層群體負責民事賠償,不屬於物業管理的範圍,物業公司不需要證明自己是否有過失。物業公司將物業管理的法定義務和合同義務舉證出來就可以了。全力配合業主解決高空拋物造成的損失,這是物業公司應該做的。

“物業管理企業對物業管理區域內發生的安全事故承擔的法律責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來確定,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鄧學平說。

鄧學平說,針對物業,如果因高空拋物,而造成了社區內居民財產與人身安全遭受損失的情況,物業公司應及時配合相關部門進行取證,查找肇事者。他表示,《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規定,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協助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範工作。發生安全事故時,物業服務企業在採取應急措施的同時,應當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協助做好救助工作。

高空拋物有哪些法律後果?

鄧學平說,根據嚴重程度分為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1)刑事責任:“高空拋物危險極高,尤其在人群及車輛密集的生活區,高空拋物會危及公共安全。”鄧學平說,因此,故意拋擲物品致人損害的,可能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過失致人重傷罪、過失致人死亡罪等。在承擔刑事責任的情況下,受害人還可要求侵權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2)民事責任:《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六條:建築物或其他設施以及建築物上的擱置物,懸掛物發生倒塌、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是管理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但能夠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除外。

共同侵權情況下,即加害人為二人或二人以上的情況,加害人除應承擔一般高空拋(墜)物致人損害的侵權責任外,還應承擔共同侵權所負連帶責任。

《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七條: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

《侵權責任法》第十六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如果找不到拋物者責任怎麼劃分?

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造成他人損害,如果能確定具體的拋物人,由拋物人承擔賠償責任;“如果不能查明拋物人,除了能夠提出反證的,則樓上所有可能實施拋物行為的建築物使用人需要共同承擔責任,具體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等。”鄧學平說。

相關條例

亂倒垃圾、糞便對個人處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西安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城市環境衛生的清掃保潔,實行專業單位清掃保潔和民辦的群眾性清掃保潔相結合。其中,居民小區、街巷,由社區居委會、家委會、物業管理單位負責。

第四十三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不得隨地吐痰、便溺,亂扔瓜果皮核、包裝物、紙屑、菸頭、口香糖等。違反本條例規定,予以警告,責令改正,清除汙物,並可按下列規定處以罰款:隨地吐痰、便溺的,處50元罰款;亂扔瓜果皮核、包裝物、紙屑、菸頭、口香糖等廢棄物的,處10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在露天場所或者垃圾收容器裡焚燒樹葉、垃圾或者其他廢棄物的,對個人處10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亂倒垃圾、渣土、汙水、糞便,亂棄動物屍體的,對個人處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華商報記者 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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