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認為應該如何嚴懲發文辱罵30位撲火英烈的嫌疑犯尹某,才能夠平民憤呢?

幸福地帶2


在舉國悲痛失去30位救火英雄時,為了蹭熱度,標新立異多次發表惡劣且惡毒的侮辱英雄的言論,這種行為怎麼嚴懲都不能夠平民憤。


在法律的範圍內,其應該理應到的嚴厲的懲處,據相關消息,尹某已經涉嫌尋釁滋事被刑事拘留,並不是很多人認為的行政拘留,這已經是一種嚴懲的態度。那麼什麼是尋釁滋事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規定,尋釁滋事罪,是指肆意挑釁,隨意毆打、騷擾他人或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或者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行為。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時根據《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規定,利用信息網絡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破壞社會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法院會根據其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等進行量刑。也就是說尹某可能會面臨最高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到底最終如何還是靜待法院公正的判決吧。

法律的判決對於這種人來說,可能是一部分,一小部分。即使他出來後,在往後的餘生中,其仍擺脫不了社會的懲罰,道德的拷問。這可能才是最重的懲罰。但是作為一個成年人必須為自己言行負責,或許只有當其不是因面臨刑罰害怕而道歉,而是真正的為自己的行為所懺悔的時候,這種懲罰才會結束吧。


進階中的法律民工


他是一個成年人,是一個四肢健全的成年人,他侮辱的不是別人,而是人民愛戴的消防戰士,而這些人還在滅火救災中犧牲了,我相信是個人就不應該發表這樣有違人類道德底線的言論!可是他偏偏這樣做了!

我想說的是,拘留對他來說真是太輕了,應該關到看守所裡好好勞教,給他徹頭徹尾的淨化一下心靈,一年不行就兩年,兩年不行三年,直至他徹底悔悟!

先來回顧一下事件的經過,在3月30日18時許,涼山州木裡縣雅礱江鎮立爾村發生森林火災。3月31日下午,30名撲火隊員在轉場途中,受瞬間風力突變影響,突遇山火爆燃犧牲,全國人民一片悲傷。

然而,就在全國人民極度悲傷之下,這位名叫“龍捲風等你”的網民卻在4月1日出言不遜,以極其侮辱的話語在網上發佈惡毒言論,“四川人作惡多端”、“去大涼山吃烤全人”等等,從而引發公憤,全網聲討,目前,涉案人是尹某某已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必須嚴懲!

在這30名犧牲的烈士中,有27名消防戰士,其中有一位80後,24位90後,2位00後,最大的也不過30多歲,真的讓人很痛心,他們的父母、孩子、妻子都在等著他們回去,可是他們卻永遠也回不去了……





悅遊四方


除了拘留外,應該在他們的個人信息上備註,讓他們的出行、生活受到限制。

人民英雄為了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奉獻著青春甚至獻出了生命,而這些人渣敗類,享受著英雄們換來的盛世和平不心存感激外不說,竟公然挑戰人們良心的底線,不斷引起眾怒。對於這些人,除了經濟和自由上的處罰,更應該公開他們的個人信息,讓他們對烈士及其家屬造成的傷害付出應有的代價。

魯迅曾說,“我向來是不憚以最壞的惡意,來推測中國人的,然而我還不料,也不信竟會兇殘到這地步。”想不到,在2019年,在普及教育這麼多年後,社會中還是出現了這樣惡意詆譭英雄的“人渣”。

想當然的編造故事,臆想揣測烈士的事蹟,不僅是對烈士的不尊重,對烈士家屬的傷害,更是對集體價值觀的挑戰。作為社會中的一份子,我們每個公民都有責任和義務去檢舉批判歷史虛無主義。

《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給予了我們法律武器去揭露那些人渣。

第二十二條:禁止歪曲、醜化、褻瀆、否定英雄烈士事蹟和精神。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在公共場所、互聯網或者利用廣播電視、電影、出版物等,以侮辱、誹謗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

人民日報評論員說到“一腔熱血沸騰時,萬里汪洋起波瀾。一個有希望的民族,不能沒有英雄。一個有前途的國家,不能沒有先鋒。”維護英雄的尊嚴,是我們每個人的責任。

哪有什麼歲月靜好,只是有人為你負重前行。在這個難得的盛世和平下,讓我們幸福並感激著,向每個人民英雄致敬!









神馬吐槽


除了讓他坐牢以外,在下提出五條限制行為罰,請國家有關部門參考。

一、終生不得從事文化教育廣告傳媒行業。如發現其從事以上行業重罰審批通過的各機關。

二、十年內不得註冊微信、qq、微博論壇等互聯網交互平臺和軟件。如發現實名註冊成功,則重罰網站或者運營商。

三、十年內各大通訊運營商不得為其辦理2g以上帶寬的流量業務。如發現其實名辦理以上業務成功,重罰運營商。

四、十年以內不得擔任除個體經營戶以外法人代表。

五、終生禁止駕駛機動車輛、船舶、航空器。

另外建議國家對這種人發另外一種身份證,可以稱為b證,專門給服刑完畢的嚴重刑事犯罪分子和嚴重職務和經濟犯罪分子,以及接受行為罰的人群。為方便管理,形狀和顏色應該區別於正常身份證。

對精神病人,請發c證。不是歧視而是方便就醫救助。相對其有限的民事責任能力,也限制其行為。並給予一定的購買藥物或者享受醫療服務的優惠。別讓他們開車、打小孩了。真的。

對於殘疾人,可以發個a+的身份證。給予普惠的優惠政策,全社會都應該關心和幫助殘疾人。最好是金色的,盲人的有盲文。可以摸得出來。聾啞人的可以贈送個讀卡器,放進去會念出來,叫啥名字,住哪裡。

最後我要借本版強調一下: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是每個企業應盡的義務。多少交一點,不交說不過去。



桂林幫


今天看頭條有一段新聞。講了兩個案例,一個是美國的,一個是俄羅斯的。美國一位女人,在墓地豎起中指英雄的墓地,美國沒有法律,指責這個女人。在墓地豎起中指的行為。他應聘的公司知道這件事情以後,把他辭退。後來他隱姓埋名,為了生活到處應聘。都沒有人用它。至今生活得非常悽慘。俄羅斯六位舞蹈學院的學生,在英雄的墓地跳一些挑釁的舞蹈。被抓起三人。兩人因身體原因交納保釋金不予追責。一人不到法定年齡,不予追責。中國這位,不管他是誰?都要嚴厲追責他的行為。讓他好好露臉,讓全國人民都認識他,讓他就像過街老鼠一樣人人喊打。拉入黑名單,遺臭萬年。對待這種人,就應該用以下幾種方法,一

,禁止他在銀行貸款買車買房。二,禁止他考研。考公務員和當兵。三,限制他高消費。國企私企禁止他入職。


龍哥7711


大實話:這種人就是社會的精神毒瘤,就從其造成的負面影響來說,應該拘留並進行罰款。

當我在網上看到這則消息時,真的是感覺氣不打一出來,說句難聽的,這種人就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漢奸,怎麼懲罰都不為過。

通過上面的截圖內容我們不難發現,面對那些因為救火而犧牲的消防隊員,此人非但沒有表現出對英雄應有的尊重,反倒是冷嘲熱諷,言語之間還充斥著挑撥社會秩序和地域黑的成分,實在是可惡至極。

社會負面影響

首先,從整個社會來說,此人在網絡上發表這等言論,並且通過網絡途徑擴大負面影響。其實,已經不單單是個人的事情了,而是對整個社會正能量的褻瀆。

我們必須明白,很多事你自己有什麼想法或者不滿,那是你自己的問題,你自己怎麼想,想怎麼做,都無可厚非,哪怕是做錯了,違法了,那懲罰個人便是。但是,此等言論發不在公共空間裡,就會對更多人造成誤導,這則是危害更為嚴重的一方面。所以,從這個角度來說,必須對其進行嚴懲。

此等言論讓見義勇為者心寒

然後從個人角度來說,那些英雄們是為了保護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才奮不顧身衝進火海的,但是,我們應該明白,這些人也是有血有肉,有家人,有感情的。

而現在他們為了社會整體的利益而付出了自己的生命,理應受到社會整體的尊重。但是,此人的這等言論,無論是對其家屬來說,還是對那些逝去的消防官兵來說,都是很讓人心寒的。說客觀一點,我們換個角度想一下,如果我們是當事人,當我們因為做好事而付出生命的代價,但是,卻換來一些不相干的人的冷嘲熱諷的時候,我們會是怎樣的一種心境。



所以,總的來說,這樣的人必須嚴懲,只有對其進行嚴懲,才能讓社會的正義之風遍每個角落。

有理有據,實話實說,關注:大實話。讓我們一起用理性的視角看世界。


大實話


根據最新的數據統計,此次四川省涼山州木裡縣雅礱江鎮立爾村發生森林火災從共造成31人犧牲。但是,面對慘劇,面對英雄,面對全國人民的哀痛,部分網友卻在網上發文侮辱謾罵消防英雄。

目前,涉案人尹某某(男,30歲,貴州畢節市人),在福建泉州落網,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 昨天,涉案人發文辱罵30名撲火英雄的尹某,低頭悔罪,向全國人民道歉!

其實,不僅是尹某,其他各地也有類似辱罵消防英雄的事件產生。根據統計,將近有15起!

人民英雄不容褻瀆,侮辱謾罵英雄的人員應當依法進行行政處罰,甚至刑事追責!就如同網友所說,對於這些人,以後若是有險情發生,應當責令這些人員上場。同事通過信息公開,對這些侮辱謾罵人員進行失信人員公示,並向社會公開!

一寸山河一寸血,

一抔熱土一抔魂,

英雄已逝,

豈容詆譭。

對於這些人員,應當依法從快從重進行懲處!


葉律師


網名“龍捲風等你”的尹某,在網絡上發文詆譭辱罵在撲滅四川涼山森林大火中犧牲的30名烈士和英雄的行徑,激起了全國人民的憤慨,聲討聲一片。如今,尹某已經被依法刑事拘留,這大快人心,對於尹某的處罰必須從嚴從重,否則不能平民憤,不能還社會公義。



英雄豈容詆譭和汙衊。當全國人民都在為30名救火隊員犧牲而感到悲痛的時候,如尹某一樣的跳樑小醜卻紛紛跳出來,利用網絡來詆譭,汙衊,辱罵我們心中的英雄。據新聞介紹,自涼山大火以後短短的3天時間裡,全國各地有7人因為詆譭,汙衊和辱罵犧牲的救火英雄而被依法拘留。這些人的行徑不僅讓人感到憤慨,更讓人感到憤怒,面對犧牲的英雄,他們竟會做出如此無良的行為,他們是何居心,他們良心何在?像這樣的人,我們有必要通過法律來給他們一堂尊重英雄,尊重生命的教育課,用法律讓他們懺悔。

近些年,網絡上出現了一股歪風邪氣,質疑我們國家的英雄,烈士的功績,詆譭和侮辱英雄和烈士。對於這樣的網絡鍵盤俠,我們要嚴厲打擊,嚴罰重判,絕不能讓這樣的歪風邪氣在網絡上盛行。同時,我們還有加大對英雄和烈士的宣傳表彰力度,讓英雄和烈士的事蹟家喻戶曉,讓英雄和烈士的名字響徹祖國大地。
一抔熱土一抔魂,英雄已逝,浩氣長存。我們的英雄豈容詆譭和侮辱,詆譭和侮辱英雄烈士者,必將成為中華民族的公敵,必將受到全國人民的唾棄,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懂知識的小胖子


另外到現在我都不能夠理解,為何這些人敢於在全民悲痛的時刻在網上發文對英烈們進行侮辱,就算是普通人因為意外逝世,我想作為旁觀者出於對生命的尊重也不應該對他人的死亡指手畫腳才是,更何況犧牲的這30名英烈是為了拯救火災,為了減少國家的損失,保證人民的安全而犧牲!所以對於這樣的人,我想也不難理解,為何連官媒都稱之為“人渣”!

最後網絡絕不是法外之地!更不是某些人宣洩個人情緒,對英烈進行大肆侮辱的平臺!對於此類人員,目前均是以尋釁滋事罪立案,按照《刑法》的規定,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所以我也相信無知者終究會為自己的行為付出沉痛的代價!

最後借用那句套話,哪兒有什麼歲月靜好,無非是別人為你在負重前行!如果連最基本的感恩都不知道,甚至是惡語相向,這樣的人也難以被稱之為“人”!


麋鹿說法


我最想說的話就是:按照最嚴標準讓它們付出應有的代價,而且最好將他們納入徵信系統,讓他們寸步難行。

對於這樣的渣渣,不要相信它們的道歉和眼淚,根本沒有用,那不過假惺惺騙取原諒的伎倆而已,是它們在現實面前不得不做出的低頭,其實在它們的內心,根本就沒有那個誠心,它們但凡有點廉恥之心和底線,絕對不會說出那樣的話。

對待這種渣,唯一的辦法就是讓它們領到實實在在的懲罰,讓它們真真正正的付出代價。說白了,這就是一個“記打不記吃”的無賴,對它們好一點根本沒用。

我不知道大家有沒有詳細全面的看看它們平常發佈的內容,看完之後你就會明白,它們能夠說出那樣惡毒的詛咒話語,絕非一時的心血來潮和不小心,而是一種無底線的習慣表現,它們不止對30名消防戰士出言不遜,在對以往出現的悲劇時同樣也是幸災東禍,對待任何事情都抱著一種“看熱鬧不怕事兒大”的心態,它們見不得任何人好,只詛咒所有的人都倒黴。

這樣的渣渣,心裡是沒有陽光的,它們的內心沒有溫暖和愛,只有自私和冷漠,它們是躲到鍵盤後面的冷血動物,是缺乏底線的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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